意大利人投票贊成離婚
《儆醒!》雜誌駐意大利通訊員報導
『我已看出山雨欲來,但料不到竟是一場洪水。』意大利的紅衣主教保利提在千百萬意大利人使羅馬天主教會遭受一場慘敗之後如此評論說。意大利人在關於該國的離婚法律方面投票反對教會。
意大利在1970年十二月一日通過離婚法案。當時教會無法在政府內部召集足夠的支持者去阻止這條法例通過。因此,教會遂發起一項運動,呼召意大利人特別投票要求撤銷該項法例。
藉著直接向意大利民眾發出呼籲,教會認為意大利的『沉默的大多數』必定會忠於教會而投票反對離婚。因此教會努力獲得所需的署名人數(500,000)使政府同意舉行投票。
這項特別投票(複決投票)在昨年五月十二和十三日舉行。超過32,000,000名意大利人前往投票站。他們大多數支持教會嗎?不!剛相反,他們當中將近百分之60——逾19,000,000人——投票贊成保留離婚法案!這比投票贊成撤銷該法案的人數多出6,000,000名左右。
這項結果使教會當局大為震驚。支持教會立場的政府官員也為之錯愕不已。
複決投票的結果不僅是贊成或反對離婚而已。大多數意大利人投票反對教會還含有更深長的意義。不少人感到這是不祥之兆。何以會如此呢?簡略地檢討一下意大利政府與羅馬天主教會之間的關係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此事的原因。
協約和特權
在離婚法案於1970年訂立之前,一切與婚姻有關的事項均根據教會與政府在1929年所簽署的協約辦理。這項協定(或協約)是墨索里尼政府和梵蒂岡訂立的。它使教會獲得許多特權,以此作為教會支持政府的交換條件。
在協約的條款之下,天主教的教士可從國家獲得經濟協助。公立學校除了天主教之外不許講授其他宗教。教會獲准豁免納稅。這種種特權使教會獲得優越地位而能夠對民眾操有巨大影響力。
至於婚姻方面,協約支持教會的見解。民法婚姻雖然受到協約承認,但解除婚姻則是天主教會所獨有的特權。而教會的立場則是,只有死亡才能使婚姻關係終止。教會將耶穌基督本人對此事所採取的立場置之不理。耶穌是准許人在某種情況之下離婚的。——馬太福音19:9。
可是,教會雖聲稱不許人離婚,其實有「漏洞」存在,因為教會可以宣告婚姻「無效」。換句話說,離婚雖不獲准,教會卻能為了某些理由宣告該項婚姻是在教會所不嘉許的境況下締結的。因此,婚姻可以被宣告無效,於是婚姻無效的人還有權再婚。
這種手續費是非常昂貴的。因此只有極少數人能使婚姻無效。他們通常是舞臺或電影演員,政治領袖,工業家或其他富人。窮人既付不出錢,自然無法問津。那些離開配偶而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人遂與別人同居,以致處於姦淫的狀況之下。據估計透露,該國約有五百萬人過著姘居生活。可是在這種關係下所生的子女並不能獲得父親的合法承認。這使子女失去了不少權益。
鑑於在結婚和離婚方面有這麼多弊病,意大利不少國會議員曾以多年時間致力於使國會通過法案准許離婚。但沒有一個法案受到接納,直至1970年十二月一日,由富春拿和巴里尼所提出的議案才成為法律。這條法律准許分居至少五年的夫婦在意大利獲准離婚。配偶一方若提出反對,則經過五年或七年的分居之後,其他一方可以申請離婚。該項法例附有特別的條款以幫助妻子和兒女。
複決投票
1970年的法律並不是順利通過的。反對持續下去。反對來自政府之內和之外——特別是來自羅馬天主教會。反對在反離婚派勢力贏得舉行複決投票權的時候達到高潮。
不少政治領袖反對複決投票。他們害怕投票的結果會打破歷年努力獲致的政黨聯盟的微妙均勢而惹起政治危機。可是儘管他們恐懼,反離婚派卻一意孤行。
結果之一是,政黨之間產生了明顯的分裂。執政的政黨(基督教民主黨)贊成廢除離婚法例。其他的大政黨(共產黨和社會黨)則主張保留離婚法。
當對立的形勢在政界中形成之際,羅馬天主教會內部又如何呢?
教會的態度
昨年二月,意大利主教會議公布了教會的官方立場。他們坦率聲明支持反離婚派。
主教會議的官方見解由教士在當地教堂中公開宣讀。龐尼西里大主教聲稱「凡是天主教徒或仍然自稱是天主教徒的人若投票贊成保留離婚法例,便不能自認為『天主教徒』了。」
可是,教會內部不久便興起了反對派。有些城市,例如米蘭,的教區教士甚至決定不將公布在教堂裡誦讀出來。有些教士公然反對教會的見解。威尼斯有四十四名教士致函當地的主教和教士,表明他們打算投票贊成保留離婚法例。其他的教士則企圖軟化官方見解,聲稱投票僅由個人的良心決定。
不少天主教平信徒對教會的策略極端反對。曼托維有一群天主教徒當教士在彌撒進行中開始讀出主教對複決投票的公布時集體離開教堂。有些城市則發生反對教會立場的示威遊行。這種種事情均發生於教會的教友當中,以致一位天主教婦人說:「此次複決投票非但沒有將天主教徒和天主教的敵人分開,反而將教會世界撕裂至無法補救的地步。」主張複決投票的人預料到這種發展嗎?
在題名為《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的一篇文章中,便尼狄坦修道院院長法蘭桑尼聲稱,與教會所謂婚姻不可解除的說法剛相反,教會在著名的「聖保祿特權」中已在事實上認可離婚。根據這種特權,一個在已經合法結婚之後改信天主教的人可以在某種情況下捨棄他的『非基督徒』配偶而在教會內再婚。甚至《新天主教百科全書》也承認這項「聖保祿特權」說:「這個名詞來自認為聖保祿在格林多第一書7:12-15認可這項特權的主張,但這項特權與其說是經文本身所允准,毋寧說是教會對保祿的經文作了更廣泛的解釋。」
因此教會的立場在天主教徒當中引起了與日俱增的反對。昨年四月廿五日的梵蒂岡報章《羅馬觀察報》所載的一篇文章也加以承認。它說:「受過教育的天主教徒和年輕或不甚年輕的教士都公開反駁和拒絕意大利主教團的公布。」一位教士警告宗教戰爭的可能性己現出徵兆,說:「我們若不小心,我們所有人便會冒著陷入颱風中心的危險。」
當然,教會也受到許多外界人士所反對。社會黨的《前進》日報指責教會「過度干預意大利的內政事務。」同時,正如意料所及,共產黨的報章《團結報》將天主教的行動稱為「教士總動員」去「侵入內政領域」。
這種反對延續到期待已久的五月十二和十三日(1974年)。意大利舉行複決投票——最大的打擊終於臨到教會之上。
一敗塗地
使教會和其他反離婚的勢力驚異的是,意大利人以壓倒性的多數投票贊成保留離婚法例,結果使教會一敗塗地。教皇保祿六世表示教會領袖們對投票結果的感想說:「這件事使我們驚愕和痛苦。」
這次勝利還有別的影響。它打開了在其他事上舉行複決投票之門。贊成離婚法例的政黨事實上正蒐集足夠的署名人數使他們得以在其他爭論上舉行複決投票。爭論之一牽涉到教會與意大利國家之間的協約以及梵蒂岡所享有的特殊地位。
教會期望所謂『沉默的大多數』的天主教徒予以支持。可是『沉默的大多數』已變成少數。因此,教會對意大利人的意向嚴重地估計錯誤。為了這緣故,她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屈辱地敗於她聲稱擁有的民眾手下,並且為最近的將來打開了更多煩惱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