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以巫醫為業”
“我曾以巫醫為業,”一位侯沙族婦人從特蘭斯蓋來函説。她在這封致守望台南非分社的信中繼續説:“我有許多病人前來光顧,也要訓練許多學生成為巫醫。雖然我自己的健康日走下坡,我卻辛勤工作去幫助他們。我的手、足和膝部腫脹,痛苦不堪,因此要去看西洋醫生;接載我的汽車要停在門前,上落車需人扛抬,我好像雖有四肢也毫無用處的雕刻偶像一般。當我患病時,耶和華見證人上門探訪。他們對我解釋申命記18:9-12和傳道書9:5,6,10。”
結果,這位婦人開始接受聖經真理,例如關於巫術和死者的情況等;她了解到何以她從前的信仰對於減輕她的痛苦毫無價值。她接納了見證人所提供的聖經研究,後來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可是,這樣行需要她改弦易轍,正如她繼續解釋:“鑑於耶和華反對巫術,我焚燒了所有從前穿着的巫醫衣服、藥物和用以行巫術的東西。在那天,幾位耶和華見證人在場觀看我把火油淋在這些東西之上和點火焚燒。(使徒行傳19:19,20)現在我的健康已大有起色,我充滿感激地‘要一生向耶和華唱詩。’——詩篇104:33。”
這位過往的巫醫寫了以上的信之後,兩年多的時間已過去了。今日,她繼續向耶和華上帝表示感激,熱心和經常地參加幫助别人了解上帝的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