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繼家庭中生活”
——後繼家庭基金會會長訪問記
後繼家庭基金會會長兼《在後繼家庭中生活》作者之一的洛弗絲太太(Jeannette Lofas)對後繼家庭中的獨特壓力研究有素。以下是《儆醒!》雜誌一位作家在訪問洛弗絲太太時聽到的成功應付方法。
問.洛弗絲太太,作繼父繼母何以這麽困難?
答.繼父繼母在開始時往往以為自己不受歡迎,結果亦真的不受歡迎。大多數繼父母希望獲得親生父母所得到的承認。但通常他們都會失望。他們差不多總是在有意或無意之間試圖證明自己是父母。但繼子繼女許多時都反對以他們作為父母,因為覺得這便是對離去的父母不忠。親生父母居於一個神聖的地位。後繼父母在開始時總是居於下風。‘你若愛我,就會愛我的兒女’這句話並非一定真確。
問.後繼兒女何以時常心存敵意?
答.父母離婚時,兒女會極其難過。孩子會為母親離去或父親不在身旁照顧而傷心。孩子許多時會把不滿發泄在繼父母身上。這種作法稱為遷怒。因此繼父母很易成為替罪羊。突然之間,孩子變成十分可怕。
問.你可以怎樣幫助孩子應付“不滿的”情緒?
答.首先,父母和兒女都必須承認,這樣的情緒乃是後繼家庭中的動態或行為模式的一部分。你若歸咎於孩子或繼父母而非歸咎於這種動態,就是自尋煩惱。孩子們需要了解到在初時所感的不滿、憤怒和挫折是正常的。許多時,僅是幫助孩子意識到他有這種感受的原因和對他表示同情便會有頗大幫助,親生父母一方應該向孩子提出保證,他永遠會居於特殊的地位而不必害怕後繼父母會‘篡位’。
問.繼父繼母真的可以管教繼子繼女嗎?
答.可以,要從開始就立下“家法”。愛心意味到要為兒女立下規限而非任其為所欲為。管教和愛心必須保持平衡,無論在怎樣的家庭裏。但在後繼家庭中,愛心時常難於感覺到。由於缺乏血緣和歷史,繼父母可能反應過度,或繼子不願受“陌生人”管教。繼父的權威應該以領導來建立勝於以命令來建立。
問.在懲罰方面甚麽會造成嚴重的難題?
答.父母在兒女面前表示意見相左。對孩子來説,他生活上的兩位成年人意見相左是再糟不過的事。這會使孩子無所適從。後繼家庭若沒有‘家規’,就會情勢大亂。父母應該私下討論,同意定下家庭的行為準則以及違犯的人會招致甚麽後果。這樣行至為重要。家規應該讓孩子清楚知道。一位繼父説:“最好不過的是母親聲明,‘這是我的丈夫,你的繼父。我們一同合力教養你長大。’”
問.夫婦的關係有多重要?
答.這是首要的關係,而且關係應該十分鞏固;否則其他事情就不會順利。你需要建立我們所謂的夫婦共同力量。這可以産生一個團結的家庭。缺乏這種力量就不但使兒女感到惑亂,而且兒女會在父母之間挑撥離間。父母應該共同進退,合力教養兒女而非僅由一方負責。
問.宗教觀念會有幫助嗎?
答.有很大幫助。宗教觀念能使你們彼此不計較對方的小過失。例如,丈夫有時也許錯誤地偏袒自己親生的孩子。妻子感到憤怒。可是,她會對微小的爭論不予計較,不為發生的事含怒嗎?誠然,他是不對的。那又如何?事情已經發生了。她會怎樣行呢?宗教觀念會對她有所幫助,因為她想;‘上帝的旨意是甚麽?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努力使家庭團結合一。我們現在需要怎樣行才能使這件事發生?藉着誠懇地執行上帝的旨意,我們便可以使家庭制度發揮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