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敬禮、國歌和選舉
也許在我們的兒女跟學校的往還中,最敏感的一方面涉及愛國儀式。我們意識到這件事可能牽涉到強烈的感情,因此我們十分感激那些懷著同情和了解的態度去處理各種不同情況的教師。讓我們解釋一下何以耶和華見證人不參加愛國儀式,這也許對情形有所幫助。
歷史證據顯示早期的基督徒並不參與政治事務。正如耶穌談及他的門徒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17:16)反之,他們共同效忠於一個屬天的政府——上帝的王國。紐約的教育家科利根(Eugene A. Colligan)和李特文(Maxwell F. Littwin)在《從舊世界到新世界》一書中論及他們說:「他們寧可為上帝的王國而非為地上的任何王國服務。」
在這方面,早期的基督徒緊緊跟從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今日耶和華見證人也力求符合這個標準。(約翰福音6:15;18:36)請留意教科書怎樣評論基督的早期跟從者對政治事務所採取的中立立場:
「異教世界的統治者們對早期的基督教既不了解,亦不歡迎。……基督徒拒絕分擔羅馬公民的若干責任。……他們不肯擔任政治性的職務。」——《文明之路——世界史》(1937年),赫克爾(Albert K. Heckel)和西格曼(James G. Sigman)合著,237,238頁。
「羅馬政府把基督徒稱為國家的敵人。他們不肯在羅馬軍隊中服役。他們拒絕向皇帝的雕像敬禮。對羅馬人的社會來說,皇帝的雕像所意味的事猶如國旗對今日一般人所意味的一般。他們只忠於自己的宗教。」——《人——他的世界和文化》(1974),麥考爾(Edith McCall), 拉柏利(Evalyn Rapparlie)和斯柏達福拉(Jack Spatafora)合著,67,68頁。
你也許意識到,在今日跟從一條類似的中立途徑影響到我們的青年人參加學校的若干儀式和活動。耶和華見證人在普世對這些問題採取什麼基於良心的立場呢?
向國旗敬禮
即使我們不向任何國家的國旗敬禮,這絕非意味我們對國旗不敬。我們的確尊重我們生活於其中的國家的國旗。藉著服從國家的法律,我們表現這種尊重。我們從來不參加任何類型的反政府活動。事實上,我們相信現存的人為政府是「上帝的安排」的一部分。他暫時容許這些政府存留。因此我們認為,既然上帝如此吩咐,我們便有責任要納稅給這些「較高的權威」,並且尊敬他們。——羅馬書13:1-7,《新世》。
你也許會問:「那末你們為何不向國旗敬禮以藉此對它表示尊敬呢?」因為我們把向國旗敬禮視為崇拜的舉動。雖然我們不會勸阻別人向國旗敬禮,我們的良心卻不容許我們把這件我們視之為崇拜的東西給予我們的上帝耶和華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物件。(馬太福音4:10)誠然,許多人並不認為國旗是神聖的,也不把向國旗敬禮視為崇拜的舉動。然而,請考慮一下世俗的權威對此有何意見:
「國旗像十字架一般是聖潔的。……跟人對國旗所懷的態度有關的規則和條例都運用一些強烈有力、含意深長的措詞,例如,『國旗的儀式,』……『向國旗致敬,』『對國旗效忠』等。」——《美國百科全書》(1942),第十一卷,316頁。
「國旗是國家主義信仰的首要象徵,也是它所崇拜的主要對象。人們設計出各種古怪的儀式向國旗『敬禮』,把旗『降下復升』以示致敬,舉行『降旗』禮和『升旗』禮。當國旗經過時,人們除下帽子以示致敬;為了歌頌國旗,詩人作詩,孩童歌唱。」——《美國人相信什麼以及他們怎樣崇拜》(1952),威廉斯(J. Paul Williams)著,359,360頁。
你可能覺得以上所述只是極端的觀點而已。然而,饒有趣味的是,當北美洲還是殖民地的時候,清教徒反對英國的國旗,因為它上面有「聖」喬治的紅色十字架。據《大英百科全書》(1910-1911年)說,他們之所以如此行「並非出於對祖國的任何不忠,而是因為良心的緣故反對這個他們視之為偶像崇拜的象徵」。
十誡中的一條禁止人以「上天、下地,和地底下」的形象製造任何崇拜的物件。(出埃及記20:4,5)身為基督徒,我們也覺得有義務遵守聖經的命令「遠避偶像」。——約翰一書5:21。
我們感激教師諒解我們的信仰,並且幫助我們的兒女堅守這些信仰。其他人也曾對我們認為國旗敬禮與崇拜有關的立場表示諒解,正如以下的評論所表明一般:
「基督徒拒絕……祭祀[羅馬]皇帝的神靈——大致相當於在今日拒絕向國旗敬禮或誦念效忠的誓言。」——《從容就義的人》(1958年),曼尼克斯(Daniel P. Mannix)著,135頁。
「主要的假定是向國旗敬禮構成一項含有宗教意味的效忠舉動。……雖然這種見解有點古怪,卻並非完全沒有聖經根據。……倘若敬禮是一項含有宗教意味的舉動,那麼不論物件多麼值得尊敬,它仍然受上帝的律法所禁止。換句話說,拒絕敬禮並非對國旗或國家表示不敬。」——《歸給凱撒,國旗敬禮的爭論》(1962年),斯密學院政治學副教授曼納林(David R. Manwaring)著,32頁。
我們想強調的是,我們拒絕向國旗敬禮並非有意向任何政府或其統治者表示不敬。我們只是不願以含有崇拜意味的舉動向一個代表國家的像——好像尼布甲尼撒在杜拉平原所立的像,或像現代的國旗一類的東西——下拜或敬禮。(但以理書3:1-30)深具意義的是,美國的最高法院在推翻一宗以往判案的歷史性訴訟中宣布:
「我們認為地方當局強迫人向國旗敬禮及宣誓效忠的行動超越了憲法授予他們的權力限度,並且侵犯了人的思想和精神領域,而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目的正是要確保這方面的事物不受任何官方所支配。」——西維珍尼亞州教育局對巴納蒂案(1943年)。
因此,當其他人向國旗敬禮和宣誓效忠之際,我們的兒女會在敬禮儀式中靜默地站著。可是,若為了某些理由,國旗的儀式只要求人肅立來表示參與,我們的年輕人便會坐在座位上。此外,我們的青年人也不會參加表現愛國精神的遊行隊伍,因為這樣行會表示他們支持遊行隊伍所尊崇的東西。我們嚴守中立。
國歌和校歌
國歌很多時其實是宗教詩歌或配上音樂的禱告。《美國百科全書》(1956年)說:「大部分國歌的主旨在於表示熱愛祖國及以自己的祖國自豪。許多國歌都將宗教感情和愛國情緒融合一起。」事實上,愛國歌曲所表達的基本思想與人向國旗宣誓效忠的內容並無二致。既然我們找不著聖經根據去支持這種使世界四分五裂的國家自驕心,我們遂不參與歌唱頌讚任何地上國家的歌曲。——使徒行傳17:26;約翰福音17:15,16。
當國歌奏起的時候,為了表明一個人認同這首歌所表達的感情,通常他所要做的不外乎肅立致敬。在這種情形之下,見證人的青年人會坐在座位上。可是,國歌奏起時,我們的青年若已經站著,他們就不會特地坐下來,因為他們當時站立並非特別為了奏國歌而肅立。在另一方面,校方若要求一群人站起來並且唱國歌,那麼,我們的年輕人可以為了尊重的緣故而起來站著。但是他們不會參與歌唱,藉此他們表明自己並不認同歌的感情。
校歌與國歌同屬一類的東西嗎?不錯,學校裡的人對校歌的看法有如人民對國歌的看法一樣。校歌通常以宗教性的熱誠唱出,並且伴之以歡呼。我們的青年並不認同這類歌曲所表達的感情。
選舉的職任
在許多學校裡,學生會從自己當中選出一些人擔任某些職位,例如班會主席。有些學校還有小規模的政治競選運動,包括助選團和宣傳候選人的海報,目的是要讓青少年熟悉政治團體的運作。可是,見證人青年並不參與學校的政治,不論是接受選舉的職任或選舉別人擔任這些職務。因此,不論他們被提名作候選人或被選出擔任某個職務,他們都會機巧地婉辭。他們以這種方式跟從耶穌的榜樣。有一次人民想立耶穌為王,他卻獨自退去。——約翰福音6:15。
可是,我們認為教師所作的委任卻與此不同。因此,見證人的青年若受校方委任協助指揮交通或其他類似的活動,我們會鼓勵他們盡可能跟校方合作。
當然,我們的青少年知道並非所有選舉都帶有政治色彩。有時教師要求學生提出他們的意見。對某些活動表達自己的喜好或對一個演講或所作的文章提供自己的評鑑並不一定違反聖經的原則。當人以舉手的形式表示他們對某些東西的優劣所持的意見時,這樣行跟政治性的選舉並不一樣。
[第12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17:16
[第13頁的精選語句]
耶和華見證人把向國旗敬禮一事視作崇拜的行動
[第14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拒絕……祭祀[羅馬]皇帝的神靈——大致相當於在今日拒絕向國旗敬禮」
[第15頁的圖片]
正如三個忠心的希伯來青年拒絕崇拜國家所立的像,耶和華見證人也不向國旗敬禮
[第16頁的圖片]
見證人青年不參與學校裡的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