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嗎?
一位痛失親者的人寫道:「在英國,我自幼便受到教導不要在公開地方表露自己的感情。我還記得,每逢我被弄痛了,我那曾經是軍人的父親就咬緊牙根對我說,『不許你哭!』我無法記得哪個時候母親吻過或擁抱過我們孩子中的任何一個(家裡有四個孩子)。我在56歲那年目睹父親去世。我感覺自己有很大損失。可是,起初我卻哭不出來。」
在有些文化裡,人們慣於公開表露自己的感情。不論他們快樂抑或憂傷,別人都知道他們的感覺如何。在另一方面,世上有些地方,特別在北歐和英國,一般人,尤其是男子,自幼便學會壓抑自己的感情,不將自己的感覺流露出來。他們喜歡保持鎮定,不動聲色。但是,你若有親者去世,表達自己的悲痛是不對的嗎?聖經的主張如何?
聖經裡哭泣的人
聖經是由一些生活在地中海東部地區的希伯來人寫的。希伯來人是個富於表情的民族,而聖經就含有許多公開表露個人悲傷的例子。大衛王曾為他的兒子暗嫩被殺而哀傷。事實上,他「號咷痛哭」。(撒母耳記下13:28-39,《新譯》)大衛的逆子押沙龍曾試圖篡奪他的王位,但大衛卻甚至為押沙龍的死亡而悲痛不已。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大衛]王就心裡傷慟,上城門樓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撒母耳記下18:33)大衛像任何正常的父親一樣表示傷痛。作父母的時常寧願自己能夠替兒女死去就好了!孩子比父母先逝看來是絕不自然的事。
耶穌對他的摯友拉撒路之死有什麼反應呢?他行近拉撒路的墳墓時,禁不住哭起來。(約翰福音11:30-38)後來,抹大拉的馬利亞在行近耶穌的墳墓時也哭起來。(約翰福音20:11-16)許多世人由於對死者的情形沒有基於聖經的清楚了解,所以在親者去世時常會傷痛欲絕。誠然,基督徒明白聖經的復活希望,因此不會悲傷過度。但是,既然人有正常的感情,真正基督徒雖然懷有復活的希望,也會為親者去世而悲痛。——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4。
哭還是不哭
今日我們的反應又如何?你發覺表露自己的感情十分困難,或令你尷尬嗎?在這件事上,一般顧問提出什麼建議?他們的現代觀點時常只是與聖經古代受感示的智慧不謀而合而已。他們主張人應當表達而非壓抑自己所懷的悲傷。這使我們想起聖經裡古代一些忠心的人物,例如約伯、大衛、耶利米,都曾表達自己內心的悲痛。他們絕沒有抑制自己的感受。因此,避免與別人接觸是不智的。(箴言18:1)當然,在不同的文化中,人們以不同的方式表達悲痛;此外,事情也視當地流行的宗教信仰而定。a
如果你想哭又怎樣?人生來就會哭泣。哭泣乃是人之常情。請再一次想想拉撒路死時的情形。當時耶穌「心裡悲嘆……[就]哭了」。(約翰福音11:33,35)因此,親者去世時,哭泣乃是自然的反應。
一位名叫安妮的母親的經歷足以支持這種看法。她那年幼的女兒蕾切爾死於嬰兒猝死綜合症。她的丈夫評論說:「令人感覺意外的是,我和安妮在舉行葬禮時都沒有哭。別的人卻個個都泣不成聲。」安妮回應丈夫的評論說:「當時我們的確沒有哭,但後來我卻為我們兩個人哭夠了。真正的打擊在悲劇過去了之後,當我終於單獨一個人在家裡時,才悄然來到。我哭了一整天。但我相信這對我頗有幫助。我哭完之後,感覺好得多了。我無法不為失去小寶貝而悲傷。我真的相信,你應當讓悲痛的人盡情哭泣。雖然別人說『不要哭了』是個自然的反應,這樣的話其實對悲傷的人並沒有什麼真正幫助。」
有些人的反應
有些人痛失親者時有什麼反應呢?請考慮一下朱厄妮塔的事例。她深知失去一個嬰孩是什麼滋味。她曾經五次流產,但現在又懷孕了。後來她由於汽車失事入院留醫,可以了解的是,她感覺十分擔心。兩週之後,她的產痛開始——但較預產期早得多。此後不久,小瓦妮莎出生了——僅兩磅多一點。朱厄妮塔回想說:「我興奮得不得了,我終於是個母親了!」
但她的快樂卻十分短暫。四天之後,瓦妮莎夭折了。朱厄妮塔回憶說:「我感覺十分空虛。我失去了做母親的機會。我覺得自己有所缺欠。我回到家裡,看見我們為瓦妮莎所預備的房間和我為她買的小內衣,不免感到心痛。接著的兩三個月,我再三回想她出生的那天。我不想跟任何人有任何接觸。」
這樣的反應有點極端嗎?別人可能很難明白,但是像朱厄妮塔那樣有過這種慘痛經驗的人指出,她們為早死的嬰孩悲傷,跟為一個活了一些日子之後才夭折的孩子哀傷沒有什麼差別。他們表示,孩子在出生之前很久已深受父母所愛了。孩子跟母親有一種特別的親密連繫。嬰兒一旦死去,母親感覺失去的乃是一個真正的人。這件事實是別人需要明白的。
你可以怎樣受憤怒和罪咎感所影響
另一位母親那六歲大的兒子因先天心臟病忽然死去。她回憶當時她的感覺,說:「我經歷到一連串的反應——麻木、無法置信、自覺有罪,以及對丈夫和醫生感覺憤怒,因為他們未能及早察覺孩子的病情有多嚴重。」
憤怒可能是悲痛的另一個徵兆。痛失親者的人可能遷怒於醫生和護士,覺得他們應當作出更大努力去照顧死者才對。或者他們對親友感覺惱怒,因為後者看來說話或行事不當。有些人惱怒去世的親者,因為親者忽視了自己的健康。絲特拉回憶說:「我記得自己曾對丈夫感覺惱怒,因為我深知情形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他的病情相當嚴重,但他卻不理會醫生的警告。」失去親者的人有時會因為死者所留下的重擔而對去世的人感覺惱怒。
有些人則由於惱怒而自咎——意思便是,他們因為自己感覺惱怒而責怪自己。另一些人則將親者去世歸咎於自己。「如果我迫他早點看醫生,」「如果我帶他看另一個醫生,」「如果我留意使他好好照顧自己的健康,」他們說服自己,「他就不會去世了。」
另一些人所感的罪咎則不僅至此為止,特別是他們的親者出乎意料地突然去世的話。他們開始回想以往,他們曾向死者發怒、與死者爭吵,或者覺得他們並沒有對死者盡自己的責任。
許多母親都經歷悠長的憂傷過程,這件事實足以支持不少專家的看法。他們認為,孩子的夭折對父母的一生——特別以母親為然——留下了永久的創傷。
喪偶之痛
配偶去世是另一項痛苦的經歷;特別是雙方若曾分享一種非常活躍的生活,所感的痛苦就越深。這可能意味到,他們一向分享的整個生活方式都終止了;他們以前一同旅遊、工作、娛樂和互相依存,現在已告結束了。
尤妮斯解釋,她的丈夫突然心臟病發去世時,她有什麼感受。「第一個星期,我的感覺完全麻木,彷彿我成了走肉行屍一般。我甚至失去了味覺和嗅覺。可是,我的邏輯感卻以一種不帶感情的方式繼續運作。由於醫護人員對我丈夫施行急救時我在場,我並沒有經歷通常那種否認事實的徵兆。即使如此,我的確經歷一種極度的挫折感,彷彿我目擊一輛汽車掉落懸崖,我卻無力加以制止一般。」
她有哭泣嗎?「我當然有。特別是我從親友收到許多慰問卡,我每讀一張便禁不住哭起來。這幫助我應付一天餘下的時光。但是別人屢次問我有什麼感覺,就沒有什麼能幫助我了。顯然我感到非常痛苦。」
什麼事幫助尤妮斯渡過這段憂傷的時期呢?她說:「雖然我自己不察覺,我潛意識地決定要繼續照常活下去。可是,每逢我想起,我那熱愛生命的丈夫已不再跟我一起享受生活的樂趣了,這仍然使我感到傷痛。」
「不要讓別人指揮你……」
《道別——何時及如何說再見》一書的作者提出勸告說:「不要讓別人指揮你應當怎樣行事或應當有什麼感覺。每個人感受悲痛的過程各有不同。別人也許認為——並且讓你知道他們認為——你悲傷過度或不夠悲傷。要原諒他們,恝然置之。如果你試圖強迫自己適合別人或社會為你定出的模子,你就會妨礙自己恢復感情健康的進度了。」
當然,不同的人會以不同方式應付他們的傷痛。我們並非暗示一種方式必然好過另一種。可是,如果哀傷的人開始感到心灰意冷,無法適應現實環境,那就有危險了。在這樣的時候,他們可能需要富於同情心的朋友的幫助。聖經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因此,不要害怕向別人求助和抒發自己的感受,甚至乎痛哭一場。——箴言17:17。
悲痛是對親者去世的正常反應,因此,讓別人看見你傷心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是還有些其他問題也需要解答:『我可以怎樣在生活上適應悲痛呢?感覺憤怒和罪咎是正常的嗎?我可以怎樣應付這些反應?什麼可以幫助我忍受親者去世的傷痛?』接著的資料會回答這些以及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