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勒
(Caleb)〔狗〕
1.希斯倫的兒子,耶拉篾的弟弟,猶大和塔瑪的曾孫(代上2:3-5,18);也叫「基路拜」(代上2:9)。迦勒的後代比撒列是個手藝精湛的工匠,奉派監督建造聖幕的工程。(代上2:19,20;出35:30)本條2看來也是迦勒的後代。
2.猶大部族基尼洗人耶孚尼的兒子,俄陀聶的伯父,很可能是本條1的後代。(民32:12;書15:17;代上4:13,15;見俄陀聶)迦勒四十歲的時候,奉差窺探迦南地四十天,是摩西派去偵察那地的十二個探子之一。回來後,迦勒和約書亞不顧其餘的探子反對,總結有利的報告説:「我們立刻上去吧!我們一定能佔領那地方」。(民13:6,30;14:6-9)由於迦勒「盡心竭力跟隨[他]的上帝耶和華」,公元前1473年,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時,在成年的一代人中,惟獨迦勒、約書亞和若干利未人能够進去。六年之後,迦勒已經是八十五歲的高齡,他説:「自從耶和華向摩西説了這個應許,這四十五年來,耶和華一直照他的應許保全我的性命。這段時期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你看,今天我八十五歲了。今天我還是强壯,就像摩西差我去的那天一樣。當時我有體力出入戰場,如今也有體力出入戰場。」(書14:6-11)
迦勒分得希伯崙城(身材高大的亞納人所佔據的要塞,稱為「基烈亞巴」)和四周的土地,包括附近的底比爾做産業。撒母耳記上30:13,14記載亞瑪力人突襲「迦勒地的南方」,所指的不是一個名叫「迦勒」的城,而是分給迦勒做産業、以他的名字為名的地區。因此受到襲擊的,是迦勒地區的南方。
迦勒分得土地後宣告説:「誰攻下基烈西費[也稱為『底比爾』],我就把我女兒押莎給他做妻子。」他的姪兒俄陀聶(約書亞死後以色列的首位士師)攻下了那座城,迦勒於是將女兒給了俄陀聶做妻子,並接受女兒的請求,在「南方的一塊土地」以外,再把上迦羅和下迦羅給了她做嫁妝。(書15:13-19;士1:11-15;3:9-11)
在記載中,押莎是「耶拉篾弟弟迦勒」(本條1)的女兒。這個迦勒生活於「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之前一百五十年左右。(代上2:42,49)有些評注家認為,記載中只有一個迦勒。但猶大的孫子希斯倫去世之後很久,以色列人才定居迦南,因此,「一個迦勒」之説顯然不能成立。有些評注家則認為,兩個迦勒必然都有女兒名叫「押莎」。但按照猶太習俗,女子惟獨在上帝子民的歷史中擔任重要角色,世系記錄裏才會列出她們的名字。既然只有一個押莎為人所知,她必定是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本條2)的女兒。還有些評注家認為,歷代志上2:49中關於押莎的話是抄經士誤加上去的,乾脆把這話删掉。但這樣做在校勘學上並沒有充分根據。看來,較合理的想法是,原本的執筆者在49節的經文中特地加上這話是有用意的。原語「女兒」(新世譯作「女子孫」)一詞應用在廣義上,可以指女性子孫,因此執筆者想要表明,押莎不僅是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女兒,也是希斯倫的兒子迦勒的直系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