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潔淨
(Clean,Cleanness)
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中,有好些詞語都用來形容清潔或純淨,也用來描述清洗或淨化的行動,為要恢復無瑕無疵的狀況,達到毫無污穢、雜質或腐敗的目的。這些詞語大多形容道德和靈性的潔淨,而不只是身體的潔淨。身體和禮儀上的潔淨息息相關,是分不開的。希伯來語動詞ta·herʹ塔赫(意即「潔淨,洗淨」)常指禮儀或道德方面的潔淨。「塔赫」的同義詞ba·rarʹ(巴拉爾)有不同詞形,意思都是「除掉,篩選,潔淨,除淨」。(結20:38;傳3:18;詩18:26;耶4:11)希臘語ka·tha·rosʹ(卡塔羅斯)的意思是「潔淨,純潔」,可指身體、道德和靈性的潔淨。(太5:8;23:26;多1:15)「污穢、不潔」則譯自希伯來語ta·meʼʹ(塔梅),也是希臘語a·ka·thar·siʹa(阿卡塔西阿)的其中一個譯法。(利5:3;太23:27;加5:19)
身體的潔淨 雖然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了40年,卻因為有良好的衛生習慣,所以比其他民族活得更加健康。這無疑要歸功於上帝的律法,其中包括了營地衛生、診斷和治療各種疾病的規定。有關條例再三强調,民衆只可飲用乾淨的水;動物也分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見動物)處理屍體的人必須做好預防措施,檢疫隔離的條例則有助於預防傳染病的蔓延。糞便必須掩埋的規定簡直是超時代的排污概念。(申23:12-14)律法規定以色列人要經常洗澡洗衣,顯然也對國民大有好處。
在聖經裏,身體的潔淨往往象徵靈性的潔淨,比如「明亮、潔淨的上等細麻衣」用來象徵「聖民的正義行為」。(啟19:8)耶穌曾以杯盤的潔淨為喻,揭露法利賽派為人虛偽、靈性不潔的真面目。這些人喜歡弄虛作假,好比人只顧洗淨杯盤的外面,卻毫不在乎裏面是否污穢。(太23:25,26)耶穌跟門徒吃最後一次逾越節晚餐(當時加略人猶大也在場)時,也説過類似的比喻。雖然門徒都洗過澡,腳也被主耶穌洗過了,因此在身體方面來説是「完全潔淨」的,但耶穌指出,從靈性方面來説,他們卻並非人人都「潔淨」。(約13:1-11)
聖經列出了大約70個因素,足以使人在身體和禮儀上成為不潔。其中包括:接觸過屍體(利11:32-40;民19:11-19);接觸過不潔淨的人或物件(利15:4-12,20-24;民19:22);患了痲瘋病(利13:1-59);下體流液,包括性交時流出精液(利15:1-3,16-19,32,33);生了孩子(利12:1-5);吃了不潔淨的飛禽、走獸或魚類(利11:41-47)。在耶和華面前供職的祭司,更要加倍留意在身體和禮儀上保持潔淨。(出30:17-21;利21:1-7;22:2-8)在特别的情況下,土地也可能因為謀殺和淫亂的事受玷污。(民35:33,34;結22:2-4;36:25)
禮儀方面的潔淨 以色列人必須在禮儀方面保持潔淨,違者一律處死。「你們要使以色列人跟他們的污穢隔絶,免得玷污我在他們當中設立的聖幕,就因自己的污穢而死亡。」(利15:31)祭司一般可用水和紅母牛的灰,為人、地方和物件行潔淨禮。(民19:2-9)民數記5:2指出,使人不潔的三個常見理由是:(1)患了痲瘋病,(2)下體流液,(3)接觸過死人。
痲瘋病 這是最可怕的一種惡疾,患者需要受到嚴格的檢疫監控,需要長期隔離,並要經過仔細的反覆檢查才能確定是否已經痊癒。(利13:1-46;申24:8)因此有一次,一個痲瘋病人要表現很大的信心,才能對耶穌説:「主啊,只要你願意,就能使我潔淨」。耶穌不但樂意伸出援手,還以行動證明他能治好這種惡疾。耶穌對這個人説:「你潔淨了吧」,然後吩咐他「去給祭司查看,並且獻上摩西規定的禮物」。(太8:2-4;可1:40-44;見痲瘋)
律法規定,痲瘋病人痊癒以後,必須行潔淨禮,才可以回復正常的生活。潔淨禮分為兩個部分,涉及的步驟相當繁複。首先,求潔淨的人要在營外讓祭司查看,並準備水、雪松木、胭紅布、牛膝草和兩隻活鳥。祭司要吩咐人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將血倒進瓦器,再把雪松木、胭紅布、牛膝草和活鳥一同蘸在鳥血裏。祭司要一連七次把血灑在病好了的人身上,然後把活鳥放走。祭司宣布病人潔淨以後,這個人要把全身的毛髮剃去,洗澡和洗衣服,然後才可以進營,但必須先在自己的帳幕外住七天。到第七天,他要再次把頭髮鬍鬚,包括眉毛剃去。第八天,他要牽來兩隻公綿羊羔和一隻一歲的母綿羊羔,並拿少許麪粉和油,獻做贖愆祭、贖罪祭、全燒祭和穀祭。祭司要先把贖愆祭中的公綿羊羔和油,在耶和華面前來回搖動,獻做搖祭,然後把公綿羊羔宰了。祭司要拿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祭司也要拿一些油,抹在剛抹了血的這三個部位。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灑油七次,並用剩下的油抹在求潔淨的人的頭上。接着,祭司要獻贖罪祭、全燒祭和穀祭,替這個求潔淨的人贖罪,宣布他已潔淨。求潔淨的人要是家境清貧,就可以不獻母綿羊羔和其中一隻公綿羊羔,改用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來代替,一隻獻做贖罪祭,一隻獻做全燒祭。(利14:1-32)
下體流液 對於如何處理男女下體流液,不論是正常現象還是因病引起的,律法都有規定。男人夜間遺精,就必須洗澡洗衣,並且不潔淨到日落。婦女因月經而污穢,就不潔淨七天。
可是,如果婦女有異常或長期流液的病症,就要在流液的病好了之後數七天,才算潔淨。男人要是下體流液,同樣要在流液的病好了之後數七天,才算潔淨。(這裏説的是病理現象,跟正常的遺精不可混為一談。)大凡男女在不潔淨的日子摸過或坐過的東西(床、椅子、鞍子、衣物等),都不潔淨。誰接觸了這些不潔淨的人或物件,都必須洗澡洗衣,並且不潔淨到晚上。除了洗澡洗衣,不潔淨的男女要在第八天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祭司要把祭牲獻上,一隻做贖罪祭,一隻做全燒祭,好替求潔淨的人贖罪。(利15:1-17,19-33)
丈夫跟妻子交合時流出精液,兩個人事後都要洗澡,並且不潔淨到晚上。(利15:16-18)如果丈夫與妻子同寢時遇上妻子月經來潮,誤沾了她月經的污穢,就跟妻子一樣不潔淨七天。(利15:24)人要是罔顧上帝的律法,偏要在妻子行經期間交合,兩人都要處死。(利20:18)基於上述理由,男人如果有必要在禮儀方面保持潔淨,比如出戰前要自潔成聖,就不可跟妻子行房。(撒上21:4,5;撒下11:8-11)
母親生孩子後也有一段時間不潔淨。假如生的是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經期污穢的日子一樣。第八天,男孩要受割禮,但婦人要再等三十三天,才算潔淨。潔淨的日子還沒有滿,她就不可接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處,不過她摸過的東西卻不會因此不潔淨。假如生的是女孩,她就不潔淨十四天,並且要再等六十六天,才算潔淨。律法的這些規定顯示,人從一出生就男女有别,其中以男子居首。婦人不管生男孩還是女孩,潔淨的日子一滿,就要拿一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獻做全燒祭,拿一隻雛鴿或斑鳩獻做贖罪祭。如果家境清貧,買不起公綿羊羔,可以獻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作為潔淨禮的祭牲,這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養父約瑟所獻的。(利12:1-8;路2:22-24)
摩西律法為甚麽説,房事和生育這些事使人「不潔」呢?
既然行經、行房和分娩都是正常的生理現象,摩西律法為甚麽説這些事使人「不潔」呢?律法的這些規定其實是把婚姻中夫婦的親密關係提升到更高的層次,表明這種關係是神聖的,由此教人學會自制,學會尊重生殖器官、視生命和血為神聖。此外,從衛生和健康的角度看,嚴格遵守這些規定顯然也對人大有益處。然而,事情還牽涉到另一個方面。
起初,上帝造男造女,賦予他們性慾和生育能力,吩咐他們合為一體,繁衍後代。因此,這對完美的男女交合並不是罪。可是,亞當和夏娃背叛上帝(不是因為性交,而是因為吃了禁果)以後,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他們犯罪後良心受責,赫然發覺自己赤身露體,於是馬上把身體遮蔽起來,還想躲避上帝。(創3:7,10,11)從那時起,人類就無法以完美的方式執行繁衍後代的使命了,罪也一代傳一代,任誰都逃不過死亡的懲罰。即使一些為人正直、敬畏上帝的父母,也只能把有罪的生命傳給自己的子子孫孫。(詩51:5)
律法中關於生殖器官的種種規定教人學會自律,克制慾念,以及尊重上帝賦予人類的生育能力。這些條例使所有人深深意識到,人人一生下來就有罪。由此可見,律法的規定不單單是衛生條例,也不單單是為了促進健康和預防疾病傳播而頒布的。男男女女因正常的生理現象而下體流液,要過一段時間才算潔淨,這個規定也是恰當的,讓人記得自己是有罪的。人如果患有長期或異常流液的病症,不潔淨的日子就更長。跟剛剛生了孩子的母親一樣,這些人病好了以後不但要洗淨身體,還要獻上贖罪祭,好讓上帝的祭司替他贖罪。馬利亞生下頭生子以後,也獻上贖罪祭,由此承認自己是不完美的,生來就是罪人。(路2:22-24)
處理屍體的規定 按照摩西律法,凡是接觸過屍體的人都不潔淨,不過程度深淺卻要視乎情況而定。人接觸的如果是動物的屍體,就不潔淨到日落;如果是人的屍體,就不潔淨七天。前者只需洗衣服就行了,但如果誤吃了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除了洗衣服,還要洗澡。(利5:2;11:8,24,27,31,39,40;17:15)祭司除了必須遵守同一規定之外,如果在不潔淨的日子吃了聖物,後果是相當嚴重的,必須處死。(利22:3-8)
誰接觸了人的屍體,要行的潔淨禮就比較複雜。他要把一頭紅母牛交給祭司在營外宰殺,祭司要一連七次把母牛的血灑在會幕前。整頭母牛(包括皮、肉、血、糞)都要燒掉,然後把雪松木、牛膝草、胭紅布全扔進燒牛的火中。母牛的灰要收起來,留下來做「除污穢的水」,在第三和第七天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到第七天的日落,這個人要洗澡洗衣,才算潔淨。(民19:1-13)
如果有人死在房子或帳幕裏,已經在裏面的人和一切沒有蓋好的器皿,連同房子或帳幕本身,都不潔淨。誰誤觸墳墓或戰場上死人的骨頭,都不潔淨。正因為這個緣故,耶穌在世的日子,猶太人習慣在逾越節前一個月把墳墓通通刷上白灰,以防有人誤觸而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民19:14-19;太23:27;路11:44)假如有人在離俗的人身旁死去,離俗人先前離俗歸上帝的日子都不算數。他要重新做離俗人,並且要獻贖罪祭。(民6:8-12;見離俗人;參孫)
律法之約規定,被玷污的土地 和物件 都必須潔淨。假如有人被殺害,沒人知道兇手是誰,就要量度四周各城的距離,看看哪座城最接近兇案現場。城裏的長老要把一頭(用來代替兇手的)沒有工作過的母牛犢牽到有水的溪谷去,打斷牠的頸項,並在牠上面洗手,以示清白,並求上帝免除他們的血債。(申21:1-9)
衣物器具要是碰過屍體,或因不同原因變成不潔淨,都必須按指定的方式處理和清洗。(利11:32-35;15:11,12)假如衣服或房子牆上出現痲瘋一類的災病,問題就比較嚴重。如果災病看來不受控制,有可能擴散,不潔淨的衣服就要用火燒掉,不潔淨的房子也要拆毁。(利13:47-59;14:33-53)
戰利品必須先行洗淨,才能帶進營裏。凡經得起火燒的,都要經火燒過才潔淨;經不起火燒的,都要用水洗淨。(民31:21-24)
基督徒的潔淨 基督徒不用遵守摩西律法以及其中有關潔淨的規定。可是,耶穌在地上時,這些律法和傳統依然生效。(約11:55)律法讓人看見「將來美好安排的影子」,但「基督才是實體」。(來10:1;西2:17)因此,關於潔淨禮的種種安排,保羅説:「按照律法,幾乎一切都是用血潔淨的[摩西把血水灑在約書、人民、聖幕和各器皿上]。不流血,罪就不蒙寬恕……天上事物的象徵也要這樣去潔淨」。「如果牛羊的血和牛犢的灰灑在污穢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着永恆的聖靈把自己獻給上帝,無瑕無疵。他的血不是更能使我們的良心清白,擺脱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敬奉永活的上帝嗎?」(來9:19-23,13,14)
由此可見,只有主耶穌基督的血,才能把基督徒一切的罪和不義除淨。(約一1:7,9)「基督愛會衆,為會衆捨了自己,好藉着神聖的話語,彷彿用水把會衆洗淨成聖」,要使會衆毫無污點,聖潔無瑕,「叫我們成為子民,特别歸他所有,熱心行善」。(弗5:25-27;多2:14)基督徒會衆的每個成員都不要「忘記自己舊日的罪已經除淨了」,要不斷結出聖靈的果實(彼後1:5-9),並且謹記:「凡結果實的,[上帝]就修整乾淨,叫果實結得更多」。(約15:2,3)
基督徒必須謹守崇高的標準,在身體、道德和靈性方面保持潔淨,慎防各樣「玷污身體和心靈的事物」。(林後7:1)耶穌説過,能玷污人的事物不是從外面到人裏面去的,而是從人裏面出來的。因此,所有被基督的血洗淨的人,更要看重靈性的潔淨,好能在上帝面前常存「潔淨的内心」和「清白的良心」。(可7:15;提前1:5;3:9;提後1:3)對這些良心清白的人來説,「一切都是潔淨的」,但對不信而良心污穢的人來説,「沒有甚麽是潔淨的」。(多1:15)凡希望保持潔淨,心地純潔的人,都會聽從以賽亞書52:11的勸勉:「你們扛抬耶和華器具的人啊……不要接觸不潔淨的東西……保持潔淨」。(詩24:4;太5:8)這樣,他們的「手」就彷彿被「洗淨」(雅4:8),而上帝也必把他們看作潔淨的人。(撒下22:27;詩18:26;另見但11:35;12:10)
雖然使徒保羅不用遵守摩西律法,但有一次他卻按照律法的規定到聖殿行潔淨禮。那麽,保羅是不是説一套,做一套呢?不是的。要記得,保羅從來沒有抵制律法或律法的條文,他只是表明上帝沒要求基督徒要遵守摩西律法而已。只要律法的規定不違反基督教的真理,誰想繼續遵守都沒有問題。在行潔淨禮這件事上,保羅只希望清除一切無謂的障礙,好使猶太人不致因為他而不聽從關於耶穌基督的好消息。(徒21:24,26;林前9:20)同樣道理,保羅説就算食物本身是潔淨的,但如果吃了足以使弟兄失足,他就寧願不吃了。(羅14:14,15,20,21;林前8:13)在一切事上,保羅最關心的是怎樣幫助别人得救,並為此費盡了心力。所以,保羅大可以説自己「是清白的,沒有欠誰的血債」。(徒20:2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