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
(John)〔希伯來名字「耶何哈南」的英語譯音,意思是:耶和華已經施恩;耶和華已經表明是有恩典的〕
1.施浸者約翰;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的兒子。約翰在耶穌前面先行,為他預備道路。約翰的父母都是亞倫的後代,都屬於祭司世系。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是亞比雅班裏的祭司之一。(路1:5,6)
憑奇跡而生 公元前3年,亞比雅班的祭司當值,輪到撒迦利亞有殊榮進入聖所獻香。他站在香壇前之際,天使加百列向他顯現,宣告他的妻子會給他生個兒子。這孩子要起名為「約翰」,並要像參孫一樣終生做離俗人,他在耶和華面前必尊為大,要走在上帝前面,「為耶和華召集一群作妥準備的人」。既然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都上了年紀,約翰必定是憑上帝施行奇跡才得以誕生的。(路1:7-17)
伊利莎白懷孕的第六個月,她的親戚馬利亞前來探視她。當時馬利亞自己也憑聖靈懷了孕。伊利莎白一聽到馬利亞的問候,腹中的胎兒就跳動,她也充滿聖靈,稱馬利亞所要生的孩子是她的「主」。(路1:26,36,39-45)
伊利莎白生下孩子後,親戚鄰里想照孩子父親的名字叫他「撒迦利亞」,伊利莎白卻説:「不!他要叫約翰。」他們就問孩子的父親要給孩子起甚麽名字。自從加百列告訴撒迦利亞他會有個兒子以後,撒迦利亞就如天使所説成了啞巴,不能説話。因此他要了塊字板,寫道:「他的名字叫約翰。」霎時間,撒迦利亞能開口説話了。至此人人都看出,耶和華的手確實與孩子同在。(路1:18-20,57-66)
開始傳道 約翰早年跟父母住在猶地亞的山區。他「漸漸長大,心靈强健。他住在荒山野嶺,直到向以色列人公開露面的日子」。(路1:39,80)據路加記述,約翰在凱撒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開始傳道,當時大約三十歲。雖然聖經沒有説約翰曾在聖殿做祭司的工作,三十歲卻是祭司開始在聖所供職的年齡。(民4:2,3)奧古斯都於公元14年8月17日駕崩,羅馬元老院於同年9月15日立提比略為皇帝;這樣,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就是公元28年的下半年至公元29年的8月或9月。既然耶穌在秋季到約翰那裏受浸(當時耶穌也是年約三十歲),而約翰比耶穌大六個月,那麽約翰必定是於公元29年春季開始傳道的。(路3:1-3,23)
約翰在猶地亞的曠野開始傳道,説:「你們要悔改,因為天上的王國近了。」(太3:1,2)他身穿駱駝毛的衣裳,腰束皮帶,跟先知以利亞的打扮相似。約翰吃的是蝗蟲、野蜜。(王下1:8;太3:4;可1:6)他致力於傳道教人,因此門徒稱他為「老師」。(約3:26)
奉差的原因 約翰傳講悔改的浸禮,勸人悔改,好叫罪得蒙寬恕,但他只向猶太人和歸信猶太教的人傳道。(可1:1-5;徒13:24)上帝差派約翰向猶太人傳道,是他關愛猶太人的明證。猶太人跟耶和華立了約,卻蓄意違犯律法,得罪上帝。約翰指出,他們違背了上帝的約,規勸心地正直的人從速悔改。他們受浸象徵自己已衷心悔改,作妥準備接受彌賽亞。(徒19:4)各種各樣的猶太人,包括收税人和娼妓,都到約翰那裏受浸。(太21:32)法利賽派和撒都該派的人也來受浸,約翰卻嚴詞譴責他們,宣告他們受審的日子近了。他對這些人毫不留情,稱他們為「毒蛇的子孫」,並且指出,他們自恃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所倚仗的身份其實對他們毫無用處。(太3:7-12)
民衆到約翰那裏去,他勸他們要樂善好施;收税的,除了規定的税款,不要多取;當兵的,有了糧餉,就該知足,不要欺負人。(路3:10-14)他也教導受了浸的門徒該怎樣向上帝禱告。(路11:1)「當時民衆滿懷期待。關於約翰,人人都在心裏猜想説:『莫非他是基督?』」約翰否認自己是基督,宣稱在他後面來的那位,能力會比他大得多。(路3:15-17)當時約翰在約旦河對岸的伯大尼傳道,祭司和利未人來見他,問他是不是以利亞或「那位先知」,他説自己不是。(約1:19-28)
約翰雖然沒有像以利亞那樣施行奇跡(約10:40-42),卻具有以利亞的氣魄和能力。他成就了一件異乎尋常的工作,就是「使父親回心轉意,接納兒女;使悖逆的人回頭,接納義人實用的智慧」。他達成了奉差而來的目的,「為耶和華召集一群作妥準備的人」。他的確「使許多以色列人回頭,歸附他們的上帝耶和華」。(路1:16,17)他走在耶和華的代表耶穌基督前面,做開路先鋒。
介紹「上帝的綿羊羔」 公元29年秋季,耶穌到約翰那裏受浸。約翰深知自己是罪人,耶穌卻是義人,所以起初不願給耶穌施浸。但耶穌堅要他這樣做。上帝曾應許給約翰一個標記,讓他能認出誰是上帝的兒子。(太3:13;可1:9;路3:21;約1:33)耶穌受浸時,標記就出現了:約翰看見上帝的靈降在耶穌身上,並聽見上帝親自發聲,宣布耶穌是他的愛子。耶穌受浸時,顯然沒有其他人在場。(太3:16,17;可1:9-11;約1:32-34;5:31,37)
受浸之後,耶穌在曠野待了大約四十天。耶穌回來時,施浸者約翰對自己的門徒説,耶穌就是「上帝的綿羊羔,是除掉世人的罪的」。(約1:29)第二天,安得烈和另一個門徒(很可能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因施浸者約翰的話而認識上帝的兒子。(約1:35-40)這樣,施浸者約翰表明自己是以色列羊圈的「看門人」,而且忠於職守,開始把手下的門徒交給「優秀的牧人」。(約10:1-3,11)
耶穌的門徒在猶地亞一帶為人施浸,約翰則在靠近撒琳的艾嫩為人施浸。(約3:22-24)後來有人告訴約翰,許多人正紛紛跟隨耶穌。約翰非但沒有嫉妒,反而回答説:「我這喜樂是完完全全的了。他必越來越昌盛,我必越來越衰微。」(約3:26-30)
傳道的最後階段 約翰説的話都成為事實。約翰繼續向人傳道,約莫過了一年,他的傳道工作突然終止了,因為希律·安提帕把他關在監裏。約翰曾經責備安提帕娶了哥哥腓力的妻子希羅底。這是一宗等同通姦的婚姻。安提帕既然歸信了猶太教,就有義務遵守上帝的律法。他敬畏約翰,知道約翰是個義人。(可6:17-20;路3:19,20)
約翰在獄中(看來在提比里亞)聽見耶穌行了許多異能奇事,甚至復活了拿因寡婦的兒子,就想聽聽耶穌親自證實這件事,於是差兩個門徒去問耶穌:「你就是『那位要來的』嗎?還是我們要期待另一位呢?」耶穌沒有直接回答約翰的探詢,而是當着約翰門徒的面醫好了許多人,甚至驅逐邪靈;然後吩咐約翰的門徒回去,把自己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眼的、耳聾的、跛腳的正獲得醫治,好消息正廣為宣揚。這樣,約翰不是靠道聽途説,而是從耶穌所行的奇跡看出,耶穌的確是彌賽亞(基督),因而大感安慰。(太11:2-6;路7:18-23)約翰的門徒走了以後,耶穌向群衆指出,約翰絶不只是先知,而是耶和華的先知瑪拉基所預言的人物。耶穌表明,以賽亞書40:3的預言正應驗在約翰身上。在此之前,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也曾這樣預言。(瑪3:1;太11:7-10;路1:67,76;7:24-27)
耶穌基督告訴門徒,約翰來是要應驗瑪拉基書4:5,6的預言:在耶和華可畏的大日子臨到之前,上帝會差先知以利亞來。不過,約翰儘管很偉大(「凡婦人所生的,從沒有興起一個比施浸者約翰大的」),卻不是「新娘」的成員,不會跟基督一起在天上的王國裏統治(啟21:9-11;22:3-5),因為耶穌説,「在天上的王國裏,渺小的比他還大」。(太11:11-15;17:10-13;路7:28-30)有人抨擊約翰,説他有邪靈附身,耶穌的話也間接為約翰申辯。(太11:16-19;路7:31-35)
希羅底一直視約翰為眼中釘,後來終於找着機會將他除去。希律生日那一天,他擺設晚宴,席間希羅底的女兒跳舞助興,令希律十分高興,就起誓説,不管她求甚麽,都會給她。女孩受母親教唆,就請希律把約翰的頭給她。希律因發了誓,又因坐席的人在場,礙於面子,只好答應了。他差人到獄中斬了約翰的頭,把頭放在盤子上交給女孩,女孩就拿去給她母親。事後約翰的門徒把屍身領走埋葬了,並去告訴耶穌。(太14:1-12;可6:21-29)
約翰死後,希律聽聞耶穌傳道教人,給人治病及趕鬼,就害怕,以為耶穌是死了的約翰復活。他很想見見耶穌,但看來不是想聽耶穌講道,而是想確定自己的想法對不對。(太14:1,2;可6:14-16;路9:7-9)
約翰的浸禮終止了 約翰的浸禮延續到聖靈於公元33年五旬節降臨的時候。從那時起,基督徒所傳講的,是「奉父親、兒子、聖靈的名」施行的浸禮。(太28:19;徒2:21,38)如果人只接受過約翰的浸禮,從那時起,就必須奉主耶穌的名重新受浸,才能領受聖靈。(徒19:1-7)
2.使徒西門·彼得的父親。在《西奈抄本》和「拉丁語古譯本」中的約翰福音1:42及21:15-17,這人稱為「約翰」;有些抄本和譯本則稱他為「約拿」;在馬太福音16:17,耶穌也稱他為「約拿」。
3.使徒約翰;西庇太的兒子(看來也是撒羅米的兒子,比較太27:55,56和可15:40),使徒雅各的兄弟(約翰很可能是弟弟,因為每逢聖經同時提及兩人時,雅各通常都排在前面)。(太10:2;可1:19,29;3:17;10:35,41;路6:14;8:51;9:28;徒1:13)西庇太娶了大衛家的撒羅米為妻,撒羅米可能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親姊妹。
出身 使徒約翰看來家境優裕。他的捕魚事業發展得不錯,既有合夥人,也有雇工。(可1:19,20;路5:9,10)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時,西庇太的妻子撒羅米和一些女子一直伴隨耶穌,服事他。(參看太27:55,56;可15:40,41)撒羅米也曾帶香料到墳墓去,要抹耶穌的遺體,好為安葬做準備。(可16:1)看來使徒約翰有自己的房子。(約19:26,27)
西庇太和撒羅米都是忠心的希伯來人。證據顯示,約翰自幼就受父母教導認識聖經。他本是施浸者約翰的門徒。有一次他跟安得烈在一起,施浸者約翰向他們宣告説:「看,這是上帝的綿羊羔!」約翰立即看出耶穌就是基督,可見他很熟悉《希伯來語經卷》。(約1:35,36,40-42)聖經從沒有提及西庇太成為施浸者約翰的門徒或基督的門徒,但看來他沒有阻止兩個兒子跟隨耶穌全時傳道。
使徒約翰和使徒彼得給帶到猶太統治者面前時,被視為「沒有學問的普通人」。這不是説他們沒受過教育或不會讀寫,而是説他們沒有在律法師的門下受過教育。聖經説,人民的官長卻「認出兩人跟過耶穌」。(徒4:13)
成為基督的門徒 公元29年秋季,約翰獲知耶穌是基督之後,必定陪同耶穌前往加利利,目睹了耶穌在迦拿施行的第一個奇跡。(約2:1-11)約翰可能跟耶穌一起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去,再伴隨耶穌經撒馬利亞回到加利利。他的記載雖沒有明説,但他記述的細節十分生動逼真,看來只可能出自目擊者的手。(約2-5章)不過,約翰並沒有立刻放下他的捕魚事業,而是繼續了一段時間。第二年,耶穌在加利利海旁行走,雅各和約翰正在船上跟父親西庇太一起補網。耶穌就呼召他們投入全時的傳道工作,做「得人的漁夫」。路加的記載説:「他們把船攏了岸,就撇下一切,跟隨了耶穌。」(太4:18-22;路5:10,11;可1:19,20)後來他們蒙召成為主耶穌基督的使徒。(太10:2-4)
耶穌有三個最親密的使徒,約翰是其中之一。耶穌在山上改變形貌時,彼得、雅各和約翰也在場。(太17:1,2;可9:2;路9:28,29)只有這三個使徒獲准跟耶穌一同進入崖魯的家。(可5:37;路8:51)耶穌被人出賣的那個晚上,跟門徒一起到客西馬尼園,卻只帶着彼得、雅各和約翰到園子更遠一點的地方去禱告。當時三人還不知道那個時刻多麽意義重大,耶穌三次禱告回來都看見他們睡着了,不得不喚醒他們。(太26:37,40-45;可14:33,37-41)耶穌最後一次守逾越節並創立主的晚餐,當時使徒約翰坐在耶穌身旁。(約13:23)耶穌臨死前把一項重任託付給使徒約翰,叫約翰照顧他的母親。(約21:7,20;19:26,27)
辨認約翰福音中的約翰 使徒約翰在他的福音記載裏,從沒有用過自己的名字,只稱自己為「西庇太的兒子」或「耶穌向來所愛的那個門徒」。他談及施浸者約翰時,只説「約翰」,不像其餘的福音執筆者那樣稱呼「施浸者約翰」。這是很自然的做法,因為他既然跟施浸者約翰同名,沒有人會誤解他所説的約翰是誰。其餘的執筆者卻不得不用當事人的别名、頭銜或其他描述去區别幾個同名的人,就如使徒約翰自己也用這種方法去區别幾個不同的馬利亞。(約11:1,2;19:25;20:1)
使徒約翰在寫作中有不提及自己名字的習慣;這樣看來,施浸者約翰告訴安得烈和那個不具名的門徒耶穌是誰時,那個不具名的門徒就是使徒約翰本人。(約1:35-40)耶穌復活之後,約翰和彼得一齊往紀念墓跑,想知道耶穌已經復活的消息是否正確,約翰比彼得跑得快。(約20:2-8)同一天晚上,約翰有幸見到復活了的耶穌(約20:19;路24:36),過了一週又見到一次。(約20:26)有七個門徒重操舊業,回去打魚,後來耶穌向他們顯現;使徒約翰是這些門徒之一。(約21:1-14)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的一個山上向門徒顯現,當時使徒約翰也在場,並親耳聽見耶穌吩咐門徒:「你們要去,使所有國族的人做我的門徒」。(太28:16-20)
約翰的晚期經歷 耶穌升天之後,大約120個門徒在耶路撒冷聚集,抽籤選出馬提亞做使徒,跟其餘的十一位使徒同列;當時使徒約翰也在場。(徒1:12-26)聖靈在五旬節降臨時,使徒約翰也在場領受這項恩賜,並且目睹3000人在那天加入會衆。(徒2:1-13,41)他和彼得向猶太官長宣述,上帝子民的會衆一致遵守以下原則:「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眼中正義不正義,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説。」(徒4:19,20)後來,約翰又再跟其餘的使徒一起告訴猶太公議會(猶太最高法庭):「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徒5:27-32)
司提反被憤怒的猶太群衆用石頭打死後,耶路撒冷的會衆大受迫害,門徒被迫分散各地。但約翰和其餘的使徒卻留在耶路撒冷。傳福音者腓力下到撒馬利亞城傳道,許多撒馬利亞人接納上帝的話語,中央長老團就派彼得和約翰到他們那裏去,好使新門徒得到聖靈。(徒8:1-5,14-17)後來保羅説,使徒約翰是耶路撒冷會衆中「被人視為支柱」的長老之一。保羅和巴拿巴奉差向列國的人(外邦人)傳道時,使徒約翰以中央長老團成員的身份跟他們「握手,合夥共事」。(加2:9)公元49年左右,約翰出席中央長老團的會議,就外邦信徒應否受割禮的問題作出決定。(徒15:5,6,28,29)
耶穌基督在世時曾暗示,約翰會比其餘的使徒活得更久。(約21:20-22)使徒約翰忠心地事奉耶和華七十多年。他晚年「因為傳講上帝的事,因為給耶穌作見證」,被流放到拔摩島。(啟1:9)由此可見,使徒約翰即使年紀已十分老邁(約公元96),仍熱心積極、孜孜不倦地傳講好消息。
在拔摩島的時候,使徒約翰蒙上帝賜予一系列不尋常的異象,就一絲不苟地記錄下來,寫成啟示錄。(啟1:1,2)學者一般相信,約翰是被皇帝圖密善放逐的,後來皇帝内爾瓦繼位(公元96-98),將他釋放。傳統的講法是,使徒約翰獲釋後前往以弗所,於公元98年左右在那裏寫了他的福音書和三封信,分别是約翰一書、二書和三書。據傳統説,皇帝圖拉真統治期間(約公元100),使徒約翰在以弗所去世。
性格特徵 學者一般認為,使徒約翰的性格比較内向,多愁善感,消極被動。一個評注家説:「約翰喜歡沉思,崇尚理想,平生彷彿不食人間煙火。」(朗格的《聖經評注》,譯自P.沙夫的編譯本,1976,第9卷,6頁)他們對使徒約翰的性格作出這樣的評論,據説理由是:約翰時常談及愛;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使徒約翰看來不像彼得和保羅那麽活躍;約翰跟彼得在一起時,總是讓彼得帶頭發言。
沒錯,每逢彼得和約翰在一起,彼得都帶頭説話;但聖經並沒有説,使徒約翰總是保持緘默。在官長和長老面前,約翰和彼得都是勇敢無畏、直言不諱的。(徒4:13,19)衆使徒受公議會審訊時,約翰和其餘的使徒跟彼得一樣放膽發言,雖然聖經指名提及彼得。(徒5:29)至於使徒約翰是否一個積極熱心的人,他跟彼得往耶穌的紀念墓跑時,不是比彼得跑得更快嗎?(約20:2-8)
耶穌揀選了十二使徒,並帶着他們一起傳道後不久,就給約翰和他兄弟雅各起了别名叫「博尼格」,意思是「雷霆之子」。(可3:17)這個别名肯定不帶任何多愁善感或軟弱無能的色彩;相反,别名所顯示的,是剛强不屈、精力充沛的形象。有一次,撒馬利亞人的一個村莊不願接待耶穌,這兩個「雷霆之子」立即想叫火從天上降下來,消滅村民,耶穌斥責兩人。在此之前,使徒約翰曾試圖阻止一個男子用耶穌的名驅逐邪靈,耶穌也糾正約翰。(路9:49-56)
在上述兩個場合,約翰和雅各的言行顯示,他們對事情缺乏了解。他們後來雖然變得通情達理,培養了温和的態度及宅心仁厚的精神,起初卻沒有顯出這些特質。不過上述事件表明,兄弟倆忠心耿耿、英明果斷、敢作敢為。由於耶穌教導有方,他們成為他手下堅强不屈、積極熱心、忠貞不二的見證人。後來雅各以身殉道,死於希律·亞基帕一世之手。(徒12:1,2)約翰比其餘的使徒活得更久,一直是基督徒會衆的「支柱」,始終如一地跟耶穌「一起共患難,得王權,同忍耐」。(啟1:9)
約翰和雅各看來曾慫恿母親代他們懇求耶穌,讓他們在上帝的王國裏坐在基督兩旁。他們這種野心勃勃的精神,令别的使徒十分惱怒。但這件事讓耶穌有機會向使徒們説明做人的道理:誰想在他們中間為大,就得樂於為别人服務。然後耶穌指出,他自己來到世上也是為了服事人,並且獻出生命,作為許多人的贖價。(太20:20-28;可10:35-45)雖然約翰和雅各懷有自私的慾望,這件事卻表明,他們對上帝的王國是深信不疑的。
假如使徒約翰的性格真的像宗教評注家所描繪的那樣内向、軟弱無能、不切實際、消極被動,耶穌基督就不可能任用他去寫啟示錄這卷激昂有力、振奮人心的書了。在這卷書中,基督耶穌再三鼓勵基督徒要戰勝世界,將好消息傳遍天下,向世人宣告上帝那有如雷轟的判決。
使徒約翰確實比其餘的福音書執筆者更常談及愛,但這並不表示他生性柔弱、多愁善感。其實,愛是一種非常堅强的特質。全律法和衆先知的話都是基於愛的。(太22:36-40)「愛是永恆的。」(林前13:8)「愛能完美地維繫團結。」(西3:14)使徒約翰所提倡的愛,是緊守原則的愛,既能够提出强烈的責備、糾正和管教,也能够仁慈體貼、富於憐憫。
無論是三卷同觀福音,還是使徒約翰自己所寫的書卷,只要有約翰出現,就總可以看出他對耶穌基督和天父耶和華所表現的同樣强烈的摯愛和忠誠。使徒約翰為人忠貞、嫉惡如仇,因此常能留意到别人的行動反映出甚麽錯誤動機或不良傾向。只有約翰告訴我們,當馬利亞用貴重馨香油抹耶穌的腳時,猶大之所以表示不滿,全因為他是個賊,又掌管錢盒,常常挪用公款。(約12:4-6)約翰透露,尼哥德慕是在「夜裏」來見耶穌的。(約3:2)約翰也指出,從亞利馬太來的約瑟有個嚴重的弱點,他雖「是耶穌的門徒,可是他怕猶太人,所以是暗中做門徒的」。(約19:38)約翰對那些自認是耶穌的門徒,卻又以此為恥的人,感到頗難容忍。
到使徒約翰寫福音書和另外幾封信時,他已能培養及顯出聖靈果實的多種特質,遠超過他年輕時剛剛跟隨耶穌的那段日子。那時,約翰曾請求耶穌讓他在上帝的王國裏享有特殊的地位,後來無疑不再有這樣的野心了。使徒約翰的寫作反映出成熟的思想態度,他曾提出不少優良的勸告,幫助我們效法他,一生忠貞不渝、孜孜不倦地事奉上帝。
4.别名馬可的約翰;耶穌的門徒;馬可福音的執筆者。這個約翰時常被人稱為「傳福音者馬可」。他母親馬利亞在耶路撒冷的家,是門徒的聚集地點之一。(徒12:12)在保羅的第一次傳道旅程中,别名馬可的約翰跟他和巴拿巴結伴同行。(徒12:25;13:5)後來一行人到了潘菲利亞的佩爾吉,這個約翰離開他們,逕自回耶路撒冷去了。(徒13:13)由於這緣故,保羅在第二次傳道旅程時不願帶别名馬可的約翰同行,結果彼此分手,巴拿巴帶着這個約翰朝另一個方向出發。(徒15:36-41)不過,别名馬可的約翰後來顯然證明自己是個信實可靠、工作勤奮的人,因為保羅在羅馬被囚時寫信給提摩太説:「請你去接馬可,帶他一起來,因為他在服事工作上對我很有用。」(提後4:11;見馬可)
5.猶太官長(可能是祭司長亞那的親屬)。這個約翰跟亞那和該亞法等人一起下令逮捕使徒彼得和使徒約翰,把兩人帶到官長面前受審。他們雖然看見確鑿的證據,知道彼得曾施行奇跡醫好了一個生來跛腳的人,卻嚴令彼得和約翰不可再傳道。但他們找不着理由懲罰使徒,又怕激怒民衆,只好威嚇使徒一番,把他們釋放了。(徒3:1-8;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