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輪任主席的「長老團」
在耶和華見證人所舉行的每個「上帝的聖名」區務大會中,最後的訓話對「長老」的問題均作了相當詳盡的討論;這對上兩篇文章所講述的資料有所補充。這些資料獲得熱烈的反應;為了造益我們所有的讀者,現在我們將這些資料刊登出來:
你還記得「在民主國家與共產主義中間的神治組織」這個演講提及組務僕人擔任小組的主席。我們時常稱他為小組的主持人。根據我們所聽到的聖經討論,組務僕人是一位「長老」或長者,同時是一位監督。講者同時說:「過了相當時間之後,他所持有的主席之職會由『長老團』的另一位分子輪任;但他仍然是長老團的成員,並且會被授予適當的職責。」
有些弟兄問及輪任是什麼意思,這應該在我們的日子實行嗎?
根據聖經,我們留意到可能有相當數目的長老,他們全部都是監督。使徒保羅提及一個「長老團[希臘文pre·sby·teʹri·on]」。我們在提摩太前書4:14讀到說:「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長老團]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這裡提及一個負有責任的「長老團」。正如提多書第一章第五節所載,保羅對提多說:「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根據《新世界譯本》1971年版的腳注,提多要「任命長老」。這些人被任命為小組的長老和監督。他們當中沒有任何人在小組中居於最重要、責任最大最顯要及享有最高權力的地位,亦沒有任何一位想作這種人。(提摩太前書3:1)反之他們是一群牧人,大家都渴望照顧上帝的羊群,他們會以一個長老團的身分衷力合作。——使徒行傳20:17,28。
當然,這個「長老團」需要有一個主席去照料小組中必需的牧養工作。在基督教會的早期,很可能主席的職位是輪流擔任的。
每年輪任一次
現在弟兄們所提出的問題是,這件事在今日怎樣實行呢?看來長老每年輪任一次是好的。這意味到組務僕人會年年改換嗎?是的!他仍然是一位受任命的長老,仍然是一位監督,但是現在小組中的另一位長老會成為組務僕人,或「長老團」的主席。這並沒有使新的主席成為最重要的長老;反之這只是意味到他會照料額外的責任一個時期。
在區務大會星期五那日我們所得到的資料指出可以有五個不同的男性充任小組中五個主要的職位,即組務僕人、助理組務僕人、聖經研究僕人、《守望台》研究班僕人及神治傳道訓練班僕人。如果小組擁有這麼多受任命的僕人的話,這些僕人都應該是小組的「長老」,他們會構成一個「長老團」。如果他們要輪任,每年便會有一個新主席。在輪任的安排之下,作主席和組務僕人的長老會讓位給另一個長老;順理成章地,作助理組務僕人的長老會轉任主席或組務僕人一年。
為了與「神治組織」這個演講所說的話一致,我們打算從1972年十月一日開始實行輪任的制度。如果這是耶和華的旨意,那末在1972年十月一日,在可以實行這種制度的小組中,作助理組務僕人的弟兄便會轉任組務僕人之職,而小組中其他所有的長老也會調職。聖經研究僕人將依次成為助理組務僕人,《守望台》研究班僕人成為聖經研究僕人,而神治傳道訓練班僕人則成為《守望台》研究班僕人。前任組務僕人仍然是「長老團」的一分子,仍然受命牧養上帝的羊群;他將(若小組僅有五位長老的話)填補監督剩下的空缺,成為神治傳道訓練班僕人。因此在翌年他會有這項權利以分擔牧養上帝羊群的工作。他仍然屬於「長老團」而是監督之一。可是「長老團」的主席則由新的組務僕人擔任;他將負責監管一切工作。倘若有五位長老擔任五種不同的職責,則他們每人每年將調職一次。
也許有人會問,倘若有些長老不願擔任主席或因某種理由不能擔任又如何呢?若然,「長老團」可以建議越過他而依次由下一位長老補上成為主席。在這種情形之下,聖經研究僕人會在來年擔任組務僕人之職而成為主席。除了在人數較少而僅有一名長老的小組中之外,所有職位都應該依次更調。新近成立的小組也不例外。我們必須記得,一切受命作長老或監督的人都被總部的治理機構任命去擔任小組中的僕人職位。因此每個人都應樂於在職位上輪值,作一年的主席以擔當主持人的任務。至於因故推辭不任主席的長老,他並不會留在原職另一年,反之他會被調往其他合適的職位。
誠然,有些小組未有足夠具備資格的長老或監督,以致有些弟兄現時擔任兩項職務。在這種情形下,可由「長老團」向治理機構推薦在「長老團」有一位新主席時由誰擔任該兩項職務。
獲得長老的資格
倘若小組中沒有五位具備資格作長老的弟兄,而有資格作監督的弟兄又沒有時間擔任一個僕人職位以上的工作,那又如何呢?他們應該怎麼辦呢?這時『戴亞告努斯』或助理僕人可以被派擔任空出的職位。但是一位助理僕人或『戴亞告努斯』若受命主持神治傳道員訓練班,這並不意味到他一任此職便自動成為「長老團」的一分子。反之他必須先具備資格才能被任命為長老。他一經受任命列入「長老團」無論小組是否有五個或以上的長老,他的職位便會按次調換,因為「長老團」會推薦他,而治理機構亦很可能會任命他。
正如「神治組織」這個演講指出,當一個人受治理機構任命為「長老」或長者時,這項任命會永遠生效而並非以一年為限。當然,一個長老若在小組被判緩刑監視或開除,他便不會繼續留在長老的職位上。若有這等事情發生,他便會失去牧養上帝羊群的地位。但是他若因病或其他理由有一段時期未能照料受任命的僕人工作,這並不會使他失去長老的職位。
讓我們假設一個小組有六位或七位長老,其中兩位便未有被委派擔任以上列出的五個僕人職位了。在每年十月一日調換職位時又如何呢?可能其中之一會擔任神治傳道訓練班僕人之職,前任組務僕人則會成為未被派擔任五項僕人職位的長老之一。可是他仍是「長老團」中的成員之一,對小組仍然深感關懷。他會活躍地牧養羊群。他樂於在工作檢討會中擔任節目,並在任何正式受任命的僕人有遠行或生病時隨時作替。
長老們無論有沒有被派擔任另一僕人職位,他們在小組中都很宜於擔任研經班主持人,特別以他們並沒有擔任其他僕人之職時為然。我們需要有資格的人擔任這些職位;正如聖經所說,一位監督必須「善於教導」——提摩太前書3:2。
可是,即使一個人被任命為研經班主持人,這並不會使他因此成為長老。他也許尚未有資格成為「長老」或長者。許多時「長老團」發現也許要用一些被聖經稱為助理僕人(提摩太前書3:8-10,12,13,《新世》)的人作為研經班主持人。換句話說,助理僕人在教導方面協助長老們,因為小組中不夠長老去照料所有的研經班。
受委派作為雜誌-區域僕人、書籍僕人和會計僕人的弟兄都屬於聖經所謂助理僕人之列。小組裡不需要有長老去照料書籍、雜誌、地區或會計。這些助理僕人都是「長老團」的助手。
一個人怎樣才能成為長老呢?我們讀到提摩太前書3:1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一位青年男子受委任為助理僕人和主持研經班或料理長老所指定的工作無疑可說是從事善工。他應該希望成為「長老」或監督,但是他也許暫時尚未有充分資格牧養上帝的羊群。可是,他一經達到提摩太前書3章和提多書1章所列出的資格,小組便可以向治理機構推薦將他任命為長老。「長老團」可以推薦這個人在小組中成為長老和監督。他一經成為「長老團」的成員便要與「長老團」的其他分子一同負起牧養的任務,依次在輪到他時成為主席。
王國傳道員大部分是姐妹的小組又如何呢?她們可以成為長老嗎?不,她們不會被委派成為長老或成為助理僕人。可是治理機構會指派某些成熟而謙卑的姐妹去幫助或代替小組中的弟兄照料工作,直至有具備資格的弟兄出現為止。
為什麼會計、書籍和雜誌-區域僕人不是長老呢?因為他們在小組中所從事的工作大部分屬於機械性質或料理檔案的性質。「長老團」必須照料牧養羊群或每個人的靈性福利的工作,而會計、書籍和雜誌-區域僕人則負責照料記錄,書刊和供應弟兄們所需。因此,這些職位由助理僕人或『戴亞告努斯』所充任。當然,若有足夠的弟兄具備長老資格,而又不阻礙他們的其他事務,則由長老充任這些職位也無妨。但僅是擔任這些工作並不意味到他們便是長老。
研經班主持人既是教師,他們豈不應該由長老充任嗎?小組中若有足夠的長老去擔任研經班主持人的職務自然很好。可是大部份小組都證明未能如此行。因此小組不得不以助理僕人擔任這些職位,直至小組的長老團有足夠人數擔任這些職位為止。因此正如上述,小組中若有足夠的長老,他們自應擔任研經班主持人之職,因為他們可以在這方面做許多牧養的工作。作為監督或長老責任非常重大,正如使徒行傳20:28指出:「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兒子]的血所買來的。」監督必須十分關懷羊群在靈性上的福利,正如同一章29節所指出一般;保羅說,「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監督或長老必須在真理上十分堅強,能幫助羊群及樂於負起責任。
工作或司法委員會
若有難題發生,是否仍如往常一般由三人小組委員會以小組司法委員會的身分去處理呢?是的,司法委員會依然會由主席或組務僕人、助理組務僕人和聖經研究僕人組成。可是,也許其中一位由於親屬關係或某種牽連而不宜於處理難題,於是在這件事上委員會可以另選一位長老組成三人委員會處理。倘若為了任何理由有一位弟兄沒有資格參加司法委員會,他便應該退出而讓「長老團」另選一位或多位長老聆聽事實的真相。所有長老未必一定要參加聆聽,大部分重大難題都可以僅由當時擔任上述三項職位的弟兄處理便行了,特別以需要司法委員會處理者為然。
在有些小組裡,由於與王國聚會所的擁有權及經營有關的事項,小組需要設立一個機構。有時這個機構可能是個法人。每年輪值的安排適用於這個機構之上嗎?不。這裡所討論的輪任安排僅牽涉到小組中的分子受總部的治理機構所委派擔任的職位而已。
長老的正式任命
在1972年十月一日之前數月,每個小組中的「長老團」怎樣挑選呢?治理機構將通過守望台社去函現時負責每個小組事務的委員會,請他們坐下來參照《守望台》雜誌所發表的有關資料,以敬虔的態度考慮一下小組中有誰符合長老或監督的條件。當然,他們會小心讀過提摩太前書3:2-7,提多書1:5-9和彼得前書5:1-5的經文。他們會將看來有資格的人與上帝之道的條件比較,然後向治理機構作推薦。但是,三人委員會若知道小組中有幾位弟兄確有資格作長老,則委員會也許會邀請他們一同坐下考慮小組中各弟兄的資格。
所以,在決定誰有資格作長老方面,小組可以讓五、六、七或八個人,倘若小組中有這麼多的弟兄已在多年來證明具備資格的話,一同坐下來決定他們當中誰具備聖經所列的資格充任長老之職。人數較多的小組也許會推薦多至八,九或十個人,因為這些弟兄均具備資格。同時他們可能也想決定誰適合充任助理僕人。當然,小組中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作長老或助理僕人,因為有些是新歸信的,也有些進步較慢。一個人之成為長老不必一定以傳道工作小時來決定。最重要的是他所具備的屬靈資格,他對耶和華上帝的愛,對小組同工的關懷,作教師及在督責和勸諭方面的能力。當然,他在傳揚好消息方面必須熱心。但他的主要責任是牧養現有的上帝羊群及在傳道工作上領導他們。
治理機構很可能會要求(1)小組推薦長老,同時在推薦信中列出那一位受到推薦的長老應在1972年十月一日開始充任組務僕人或「長老團」主席,以及那幾位應充任其他四項要職,(2)此外,小組表明在所推薦的助理僕人中誰可以充任會計、書籍和雜誌-區域僕人之職以協助「長老團」照料小組的事務。當然,「長老」也可以充任此等職位,但他們的主要工作是作牧人和教師。
治理機構收到小組的推薦信後,就會發出委任。治理機構委任各小組的長老的方法是由治理機構通過普世各分社辦事處發出通知。
奉派探訪各小組的長老
那末環務和區務僕人又如何呢?他們也是輪值任職嗎?不錯,社方希望每兩年委派他們擔任新職位。有時環務僕人會奉派作兩年區務僕人,作過區務僕人之後又再作環務僕人,視乎什麼對當地的工作最為有益而定。
這些弟兄自然有資格作長老;由於這緣故他們才會擔任這些職務。他們在探訪小組時會與每個小組的「長老團」盡量合作,參加各種傳道活動及在靈性上造就整個小組。可是當年或次年輪值的僕人一經委派,環務僕人便無需提議作任何更改,除非環務僕人及整個「長老團」認為由於緊急情形而有非更改不可的必要。
環務僕人在探訪小組時是否比小組中的長老更有權威而可以更改小組的事務,例如聚會時間,聚會所的安排或改變弟兄們所擔任的督導職位呢?不!環務僕人並沒有這樣的權威。環務僕人僅是社方所委派的一位長老,探訪各小組以便在靈性上造就弟兄及帶頭從事傳道工作而已。他之被任命為環務僕人並不意味到他比當地的長老資格更佳。許多時社方派遣組務僕人在週末作為環務僕人探訪鄰近的小組。這些組務僕人或其他僕人之被任用是因為他們有資格提出屬靈的勸告和訓示。環務僕人或區務僕人永不應該自以為比小組的「長老團」高一等。他應該自視為一位受社方派遣探訪小組的長老,盡力對小組提供幫助和鼓勵以促進他們的傳道工作。小組中的「長老團」應該歡迎環務僕人一年兩次的探訪,意識到他會從上帝之道提出有益的屬靈訓諭,而他本人也在傳道工作上善為領導。
當然,治理機構過些時會在社方的出版物中對這項問題有更詳細的闡釋。現時各小組中會在受委派的僕人領導之下照常工作。俟1972年九月來臨時,已收到僕人任命書的各小組會在九月期間開始將工作移交給新僕人,十月一日各小組新的主持人將成為「長老團」的主席,每位長老都盡力照料監督的職務。小組的弟兄每年會輪流擔任各個的職位,團結一致地並肩工作,一心以小組的福利為念。他們會合力牧養,上帝所交託給他們的羊群。
這項組織上的調整有助於使各小組與上帝之道更加一致,結果毋疑會獲得耶和華的更大祝福。小組中的工作會由更多人分擔,因此各長老可以將更多精神用來以上帝之道教訓人和牧養羊群,以幫助每個人保持堅強的信心。再者,由於我們對監督的工作獲得更清楚的認識,這可以幫助我們將注意更加集中於最大的監督,耶和華上帝,和他所委派的教會元首和統治中的君王耶穌基督之上。這樣行會使我們對耶和華領導他子民的方式體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