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耶穌對彼拉多説:“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他的話是否指猶大而言?——約翰福音19:11。
耶穌在這裏所説的話看來不是單指猶大或特别某個人而言。導致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受審而面臨死亡的事件,其實把若干同謀的惡人都牽涉在内。
我們很可能最先想到猶大,因為這個墮落使徒出賣了主人。(約翰福音6:64,71;12:4-6)猶大去和祭司長商量,而當時他們正想“殺害”耶穌。他們給了猶大三十塊錢作為出賣耶穌的代價。(路加福音22:2-6)毫無疑問,對於耶穌的死,猶大負有很大的罪責。
但猶大並不是獨力害死耶穌的。大祭司該亞法曾經設謀要殺害耶穌。(約翰福音11:49,50)馬太叙述“祭司長和全公會”一旦定了耶穌的罪,他們便採取集體行動。“衆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馬太福音26:59-65;27:1-2)此外,彼拉多發現耶穌其實無罪之後,“群衆”要求釋放巴拉巴。在另一方面,關於要怎樣懲治耶穌,群衆喊道,‘釘死他!’——馬太福音27:20-23;約翰福音18:40。
有鑒於此,耶穌對彼拉多説:“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他很可能並不是特别指某個人而言。(約翰福音19:11)“滅亡之子”猶大雖然負有特别重的罪咎,但其他許多人對於殺害耶穌也要分擔罪責。(約翰福音17:12)由於這緣故,使徒彼得在五旬節那天,提醒猶太人要為他們害死上帝兒子的重罪而悔改。(使徒行傳2:36-38)這些猶太人屬於一個獻了身給耶穌的上帝——耶和華——的國家,他們從預言可以辨認出耶穌是彌賽亞。不少猶太人看過耶穌所行的奇迹,與宣稱耶穌無罪的非猶太官員比較起來,他們無疑應負更重的罪責。——約翰福音18:38。
◼ 耶和華告訴以西結,他的臉會硬如猶太人的臉。這句話含有甚麽意思?
以西結是上帝的先知,在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當中服務。顯然,當時被擄的猶太人認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因此耶和華很快便會拯救他們。他們並沒有承認這項事實:他們所遭遇的患難是因為他們招惹了上帝的不悦之故。
由於這緣故,耶和華吩咐以西結“將我的話對他們講説”,但這絶不是一項容易的任務。為了使先知作好心理準備,上帝預先提出警告説,“以色列家卻不肯聽從你,因為他們不肯聽從我;原來以色列全家是額堅心硬的人。”——以西結書3:4,7。
然後上帝告訴以西結:“看哪,我使你的臉硬過他們的臉,使你的額硬過他們的額。我使你的額像金鋼鑽,比火石更硬。……你不要怕他們。”——以西結書3:8,9。
當時百姓十分頑梗悖逆。(以西結書2:6)他們能够壓倒或嚇倒上帝的使者嗎?絶不能。既然以西結有上帝的支持,他斷不會比猶太人軟弱。火石是十分堅硬的石,比鋼鐵更硬。頑梗不化、毫無反應的猶太人若可以比作火石,以西結也可以。不但如此,以西結更要像鑽石——最硬的礦石——一般;因為鑽石的硬度甚至能够刮損火石。——耶利米書17:1,2。
無疑,這絶不意味到今日上帝的子民要行事倔強蠻橫,對别人的感覺毫不理會,或甚至堅持己見,一意孤行。請留意使徒彼得在論及人際關係時所提出的勸勉:“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彼得前書3:8,9。
憐憫也是我們與别人分享王國好消息的一個重要動機。(馬太福音9:36-38)即使我們面對冷淡的反應、拒絶,甚或公然的反對,我們亦不會停止宣揚上帝對我們這時代所發出的信息。這包括宣告上帝不久便“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的信息在内。(帖撒羅尼迦後書1:6-9)我們絶不可讓人嚇倒或畏縮不前。在這種意義上,我們要像以西結一樣有如鑽石般剛硬。
■ 耶穌説,“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約翰福音9:41)耶穌的意思是不是説有些人是沒有罪的?
絶不是,因為除了耶穌本人以外,今日所有人都是罪人,正如第一世紀所有人都是罪人一樣。耶穌在約翰福音9:41所説的話是特别指某種罪而言。
我們共同的始祖亞當將罪的重擔加在他所有的後代身上。亞當本被造成完美無罪。(申命記32:4;撒母耳記下22:31)他違反耶和華的基本訓示時,便變成不完美。基本上説來,犯“罪”的意思就是‘不中鵠的’。亞當的確達不到標準。他違背了上帝的命令,結果成為罪人。
我們所有人都為此受到牽累,因為我們都是亞當的後代。你可以用以下的例子去説明這件事:人若生來便有一種顯性的基因缺陷,他便會將這種缺陷遺傳給他所有的後代;他們會承受到同一的缺陷。現代的科學家可以斷定某些染色體的缺陷是否存於胚胎或新生嬰兒的體内。可是耶和華卻較此更進一步。他透露亞當産生了一種嚴重的缺陷,而且這種缺陷已遺傳給我們所有人。這種缺陷就是罪。“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衆人,因為衆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這種有罪的情況破壞了人類與造物主之間的和諧關係,同時為人類帶來了疾病和死亡。自那時以來,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是完美的,也沒有人能够自行擺脱死亡的厄運。——羅馬書5:18-21;6:23;歷代志下6:36。
可是在聖經裏,有時有些人被稱為“罪人”,這是由於他們作惡多端或惡行昭彰之故。(路加福音19:2-7;馬可福音2:16,17;14:41)當然,這並不是説其餘的人是完美無罪的。否則,他們就不會衰老而終歸死去了。
約翰福音第9章的記載論及有一個男子生來便是瞎眼的,但耶穌使他復明。這個男子本身並不能閲讀聖經,但卻對聖經有一點認識。他知道上帝不會垂聽蓄意犯罪的人的祈求。耶和華賜給耶穌施行神迹的能力使盲者復明,這件事證明耶穌是個先知。雖然如此,驕傲的法利賽人卻拒絶接受這個男子所作的合乎邏輯的見證,並且下令將他逐出去。——約翰福音9:13-17,26-34。
這件事發生後,耶穌説:“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翰福音9:39)不錯,藉着耶穌的傳道工作、他的活動以及他在上帝的旨意中所擔任的角色,個别的人若非獲得屬靈的啟迪而行在光裏,便是留在屬靈的黑暗中。(以賽亞書9:1,2;42:6,7;馬太福音4:13-17;6:23;彼得後書1:9;哥林多後書4:4)當日的宗教領袖若僅是一些蒙昧無知的猶太人,負着一般世人所負的罪的重擔,他們拒絶接受彌賽亞也許尚情有可原。但他們卻自稱“能看見”,意即能明白,因為他們對上帝的律法和預言有較多的知識。由於這緣故,他們實在難辭其咎。他們拒絶接受耶穌乃是嚴重的罪,比他們因屬人的不完美或罪性而負的罪更為可責。因此,耶穌告訴法利賽人,説:“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説:‘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翰福音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