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帖撒羅尼迦後書3:14談及的“記下”(《和合本》),究竟是會衆採取的正式步驟,還是個别的基督徒為了規避不守規矩的人而採取的行動?
從使徒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信看來,把不守規矩的人“記下”,顯然是長老分内的職責。然而,長老採取適當行動之後,基督徒應懷着良好的屬靈動機,個别地落實長老的勸告。我們考慮一下當初保羅在甚麽情況下提出這個勸告,就能更清楚明白“記下”是甚麽意思。
保羅曾幫助不少人成為信徒,並協助成立帖撒羅尼迦會衆。(使徒行傳17:1-4)稍後,他從哥林多寫信給這群會衆,稱讚和勉勵他們。保羅也在信中提出所需的勸告,敦促他們要“過安靜的生活,顧自己的事,親手工作”。當時有些帖撒羅尼迦人並沒有這樣做,所以保羅吩咐説:“弟兄們,我們也勸勉你們,要勸戒不守秩序的人,安慰抑鬱的魂,支持軟弱的人。”顯然,他們當中有些人“不守秩序”a,這些人必須受到勸戒。——帖撒羅尼迦前書1:2-10;4:11;5:14。
過了幾個月,保羅寫第二封信給帖撒羅尼迦人,向他們解釋耶穌未來的臨在。此外,關於怎樣處理不守秩序,“甚麽工作都不做,反而好管閒事”的人,保羅也在這封信裏提出進一步的指示。保羅本身勤懇工作,也吩咐基督徒要自食其力。這些不守秩序的人卻行事跟保羅的榜樣和他的清晰命令背道而馳。(帖撒羅尼迦後書3:7-12)保羅指出,長老向不守秩序的人提出警戒和勸告之後,會衆其他分子也得採取若干步驟。保羅寫道:
“弟兄們,現在我們……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秩序行事,不遵守從我們這裏領受的傳統,你們就要避開他。弟兄們,你們不要放棄做對的事。可是,有誰不服從我們這封信上的話,就要不斷特别注意他[‘要記下他’,《和合本》],别再跟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恥。但不要把他看做仇敵;要繼續勸戒他,像勸戒弟兄一樣。”——帖撒羅尼迦後書3:6,13-15。
因此,會衆其他分子要採取的步驟就是,避開不守秩序的人,記下他們,不再跟他們來往,但繼續勸戒他們像弟兄一樣。會衆各分子要在甚麽情況下才採取這些步驟呢?為了幫助我們清楚明白這點,我們可以舉出三種情況,是保羅的訓示並不 適用的。
1.我們深知基督徒都是不完美、有缺點的人。即使這樣,愛心仍是真正基督教的標誌。因此我們要體諒别人的處境,敏於寬恕他們的過錯。舉個例,一個基督徒可能偶然大動肝火,就像保羅和巴拿巴有一次發生爭執一樣。(使徒行傳15:36-40)或者一個基督徒可能由於疲倦的緣故,説了一些尖酸刻薄的話。在這些情況下,只要我們表現愛心,聽從聖經的勸告,我們就能遮掩過犯,繼續跟信徒同工一起生活、來往和工作。(馬太福音5:23-25;6:14;7:1-5;彼得前書4:8)顯然,這類過犯並不是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所説的不守秩序的行為。
2.保羅的話也不是 指,個别基督徒認為某人的行事方式或態度有不妥的地方,例如他看來過度專注於娛樂和物質的東西,於是自行決定限制跟這個人的來往。或者有些年輕人漠視父母的權威,愛玩粗暴、危險的遊戲,沒有認真按基督教信仰而生活,某些父母就決定限制兒女跟這些青年人的來往。保羅的話也不是指這樣的行動。以上決定純屬個人性質,不過這些決定卻是跟箴言13:20的勸告一致的。這節經文説:“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可參看哥林多前書15:33。
3.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會衆的信中論及一種嚴重得多的情況:有人慣常犯大罪,但卻不肯悔改。保羅指出,不肯悔改的犯過者必須從會衆逐出去,彷彿把這“惡人”(《和合本》)交給撒但一般。此後,忠貞的基督徒不會跟這樣的惡人有任何來往。使徒約翰吩咐基督徒甚至不可跟他們打招呼。(哥林多前書5:1-13;約翰二書9-11)可是,帖撒羅尼迦後書3:14的勸告也不 適用於上述的情況。
帖撒羅尼迦後書所論及的“不守秩序”的人,跟上述三種情況並不一樣。保羅在信裏表明,這些不守秩序的人仍是弟兄;基督徒要勸戒他們,像勸戒弟兄一樣。因此,“不守秩序的人”所造成的難題跟基督徒彼此間的私人瓜葛有别;在另一方面,問題也並非嚴重到要長老介入,將犯過者開除,像保羅處理哥林多會衆裏犯了性不道德的人一樣。“不守秩序的人”沒有犯嚴重的罪,所以跟哥林多會衆開除的男子並不一樣。
帖撒羅尼迦會衆裏“不守秩序的人”,嚴重地偏離了基督教的教訓。他們不肯工作,不知道是由於他們認為基督的臨在已迫在眉睫,還是因為他們懶惰的緣故。此外,他們“好管閒事”,令會衆裏大受干擾。很可能會衆的長老已按照保羅在第一封信裏提出的訓示,以及聖經的其他勸告,屢次向這些人提出勸戒。(箴言6:6-11;10:4,5;12:11,24;24:30-34)可是他們卻執迷不悟,以致會衆名聲受損。他們的所作所為也可能影響到其他基督徒。因此,身為基督徒長老的保羅公開揭發他們的惡行,雖然並沒有提及這些人的名字。保羅籲請會衆提高警覺,不要仿效這些不守規矩的行為。
保羅同時通知會衆,個别基督徒把不守規矩的人“記下”是適當的。他的話表示,如果有些基督徒的行事為人,跟長老公開籲請人提防的不規矩行為相若,個别基督徒就應當密切留意這些人。保羅勸告他們,“凡有弟兄不按秩序行事,……就要避開他”。他的意思當然不是要完全規避這樣的人,因為他吩咐會衆要“繼續勸戒他,像勸戒弟兄一樣”。他們仍會在聚會裏和傳道時跟這個人有接觸。他們希望弟兄會聽從勸告,摒棄令人不安的行事方式。
他們會在甚麽意義上“避開”這樣的人呢?看來是指社交方面。(可參看加拉太書2:12。)他們停止跟這樣的人一起消遣或有社交往來,可能會使他看出,有原則的人都不喜歡他的行事方式。即使他沒有感到慚愧而改弦易轍,至少别人會較少機會受他影響而變成像他一樣。與此同時,個别的基督徒應當集中精神做有益的事。保羅勸告他們:“弟兄們,你們不要放棄做對的事。”——帖撒羅尼迦後書3:13。
使徒的勸告顯然並不表示,我們可以鄙視或肆意批評犯了輕微過失的弟兄。剛相反,勸告的目的是要幫助那些行事嚴重偏離了基督教的人,使他們改弦易轍。
保羅並沒有為會衆定出詳細的規條,彷彿要設立一套複雜的程序。但顯然長老必須首先設法幫助不守秩序的人,向他提出適當的勸告。如果這人不受勸導,一意孤行,甚至可能會影響其他人,這樣長老就可能認為,需要提醒會衆慎防這種不守規矩的行為。他們可以發表一個演講,説明何以要避開這些不守規矩的事。他們不會透露犯過者的姓名,但他們的演講會幫助會衆格外留意,不跟任何表現這種不檢行為的人作社交往還。
會衆希望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不守秩序的人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終於痛改前非。長老和會衆的其他人看見他作出改變之後,可以自行決定終止他們跟這人社交往來的限制。
簡單來説,如果會衆裏有人不守規矩,長老必須帶頭向不守規矩的人提出勸告。如果當事人對過犯視若無睹,繼續對其他人産生不良影響,長老可以發表一個演講去警惕會衆,清楚説明聖經對問題的看法,不論問題是跟不信的人約會,或其他不正當的行事方式。(哥林多前書7:39;哥林多後書6:14)基督徒一旦在會衆裏受到提醒,知道有些人雖仍是弟兄,卻明顯地不守秩序,行為不檢,他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限制跟這些人的社交往來。
[腳注]
a 譯作“不守秩序”的希臘詞以往被用來指不守紀律的士兵和曠課的學生。
[第31頁的圖片]
基督徒長老勸戒不守規矩的人,但仍待他們像信徒同工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