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按照耶和華的意思撫養八個兒女——經歷艱苦,卻滿心喜樂
喬伊琳·瓦倫丁自述
1989年,我的丈夫到外地工作。他承諾會把錢寄回家,好讓我照顧家中的八個兒女。但是幾個星期過去了,他一點消息也沒有。幾個月過去了,他仍然渺無音信。我不斷對自己說,「待他生活比較安穩時,就會回來的」。
沒有錢應付家裡的開銷,我的心越來越往下沉。夜闌人靜,我經常失眠,常常自忖:「丈夫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家人呢?」我無法相信所發生的事。但最終我還是要接受殘酷的現實:丈夫拋棄了我和兒女。至今,他離家差不多十六年了,一直沒有回來。既然丈夫拋妻棄子,我就只好獨力承擔撫養兒女的責任。誠然這樣做非常困難,但是看到每個兒女都按著耶和華的教誨行事為人,實在令我滿心喜樂。我很想跟你們談談,我和家人是怎樣渡過困境的。不過,讓我先說說自己的成長背景吧。
尋求聖經真理
1938年,我在加勒比海的牙買加出生。爸爸雖然從沒有加入教會,卻覺得自己十分虔誠。晚上,他經常讓我把聖經的詩篇念給他聽。沒多久,我已經能夠背誦許多詩篇的經文了。媽媽是本地教會的教徒,偶爾會帶我上教堂。
教會告訴我們,上帝會讓好人上天堂;壞人則下地獄,永遠被火燒。他們也說耶穌就是上帝,又說耶穌很愛小孩。他們的說法使我感到困惑,而且很懼怕上帝。我不明白:「既然上帝這麼愛世人,怎麼又會用火來折磨人呢?」
我很懼怕地獄永火的道理,所以常常做噩夢。後來,我參加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舉辦的函授聖經課程。他們說壞人不會永遠受苦,而是會燒成灰燼。我覺得這個說法比較合理,於是開始參加他們的聚會。可是,後來我發覺他們的主張也十分混亂。此外,我學到的道理也沒有把我錯誤的道德觀點糾正過來。
那時,一般人都認為淫亂是不對的。不過,我和其他許多人都覺得,只有濫交才算是淫亂。在我們看來,一對男女如果把性關係僅限於他們兩人之間,即使沒有結婚,也沒有什麼不對,算不上是淫亂。(哥林多前書6:9,10;希伯來書13:4)正正是這樣的想法,我雖然做了六個孩子的母親,卻還沒有結婚。
靈性不斷進步
1965年,瓦琳·古迪遜和埃塞爾·錢伯斯搬到巴斯,我們鄰近的地方居住。她們是先驅,耶和華見證人的全時傳道員。一天,她們向爸爸傳道,邀請他學習聖經。爸爸同意了。她們前來探訪時,如果碰到我在家,也會跟我談談聖經。雖然我很懷疑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仍決定跟她們學習聖經。我想向先驅們證明,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是錯誤的。
研讀期間,我提出許多問題。兩位先驅一一用聖經解答我。她們幫助我看出,死人既沒有知覺,也不會在地獄受苦。(傳道書9:5,10)我也知道人有希望在地上的樂園享永生。(詩篇37:11,29;啟示錄21:3,4)雖然爸爸沒有繼續學習下去,我卻開始參加耶和華見證人在本地舉行的聚會。聚會充滿和平的氣氛,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條,令我對耶和華的認識不斷加深。除了參加聚會,我也出席耶和華見證人舉行的大型集會,例如分區大會和區域大會。在聖經真理的熏陶下,我越來越渴望以耶和華喜悅的方式敬拜他。可是,我要排除一個障礙。
那時候,我正跟一個男子同居。我有六個孩子,他是其中三個的爸爸。我從聖經知道,上帝譴責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我開始感到良心有愧。(箴言5:15-20;加拉太書5:19)隨著我對上帝的愛越來越深,我很想按照他的律法而生活。最後,我作了個決定。我向同居男友提出,除非我們結婚,否則彼此的關係就要終止。儘管不認同我的信仰,他還是答應跟我結婚。1970年8月15日,就是我初次接觸耶和華見證人之後五年,我們正式結為夫婦。1970年12月,我以水浸禮象徵獻身給耶和華。
另外,我永不會忘記頭一天傳道時的情景。我心情非常緊張,不知道該怎樣開口向人傳道。第一個住戶很快就中斷了我的話。老實說,當時我反而感到如釋重負。不過,很快我就不那麼緊張了。我有機會跟幾個人簡短談論聖經,也分發了一些聖經書刊給他們。傳道結束時,我很開心。
幫助家人靈性健壯
到了1977年,我們的家庭已多添了兩個孩子。我決心盡一切能力幫助八個兒女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我作出很大的努力,經常跟兒女舉行家庭研讀。有時候,實在太累了,當孩子念課文時,我竟不由自主地打起瞌睡來,還要其他孩子把我叫醒。可是,不管身體有多累,我也不會放棄跟家人研讀聖經的機會。
我也經常跟兒女一起禱告。他們長大了一點,我就教他們自己向耶和華禱告。睡覺之前,我也要他們先向上帝禱告。至於那些年紀太小、不懂得禱告的,我就一個一個的為他們領禱。
起初,丈夫反對我帶兒女參加會眾舉行的聚會。不過,要是我不帶兒女去聚會,他就要獨個兒照管他們。想到這點,他就不大反對了。再說,他喜歡晚上外出跟朋友聊天,要把八個小孩帶在身邊,那是多麼沒趣啊!到了後來,他不但不反對,還幫忙孩子穿戴妥當,好讓我準時帶他們到王國聚會所去。
不久,孩子都養成了習慣,出席所有聚會和參與傳道工作;暑假時,還經常跟會眾的先驅(全時的傳道員)一起傳道。結果,他們跟會眾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且漸漸地很喜愛傳道。(馬太福音24:14)
經歷考驗
為了改善家裡的經濟,丈夫開始到外地謀生。他離開家人的時間雖然很長,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回家一趟。可是,1989年,他就一去不返了。正如先前所說,丈夫不顧而去使我大受打擊。很多個晚上,我含淚向上帝禱告,懇求他給我安慰,讓我能忍耐下去。耶和華的確垂聽我的禱告。聖經不少經文,例如以賽亞書54:4和哥林多前書7:15讓我保持心境平靜,有力量忍受生活上的艱辛。此外,會眾裡的弟兄姊妹和親戚也在感情上和物質上給我支持。我衷心感激耶和華和他僕人的幫助。
我和家人也面對其他考驗。我有個女兒因為犯了聖經譴責的事,被會眾開除了。雖然我深愛每一個兒女,但忠於耶和華才是最重要的。聖經清楚說明基督徒該怎樣對待開除的人。我和其他兒女嚴格遵守聖經的吩咐,許多不明白我們處境的人都批評我們。(哥林多前書5:11,13)可是,當女兒重新被會眾接納後,她丈夫對我說,看見我和其他兒女這麼堅守聖經原則,他感受很深。現在他也和家人一起事奉耶和華。
經濟拮据
丈夫離去後,就再沒給家人經濟上的支持,而我也沒有固定的收入。身處這樣的困境,我們一家人學會以過簡樸的生活為足,看屬靈的財富比物質東西更重要。兒女學懂相親相愛、互相幫助,感情也融洽起來。年長的孩子出來做事以後,也很樂意資助弟妹。例如,大女兒瑪塞蕾供她最小的妹妹妮科爾完成中學課程。此外,我開了個小雜貨店,收入雖然不多,但總算能幫補一點家用。
耶和華從沒有捨棄我們。有一次,我告訴一位姊妹,因為經濟問題,我們不能去參加區域大會了。她卻鼓勵我,說:「瓦倫丁姊妹,你聽到大會即將舉行,只管整理行裝,預備參加大會好了!耶和華必定滿足你的需要。」我聽從她的建議,而耶和華確實顧念我們,讓我們出席那年的區域大會。事實上,耶和華一直都關顧我們一家。我們從來沒有因為缺錢而不能參加大會。
1988年,颶風吉爾伯特在牙買加造成很大的破壞。颶風吹襲期間,我們離開家園,到安全的地方避難。風暴稍為平靜,我和兒子回去看看我們的房子。那個原先是我們住處的地方已毀壞不堪。在坍塌的廢物堆裡,我發現了一件貴重的東西,於是把它捧起來。突然天空又刮起狂風,我還是捧著那個東西不放。「媽媽,把電視機放下。你要像羅得的妻子嗎?」(路加福音17:31,32)兒子當頭棒喝,我頓時回復理智,立刻扔下濕漉漉的電視機,跟著兒子逃到安全的地方去。
為了一個電視機,我竟然罔顧自己的生命。現在想起來還有餘悸。但想到兒子在那個危急時刻提醒了我,心裡就很寬慰。他確實在靈性上十分警醒。會眾提供的屬靈訓練讓他能及時提醒我,使我不致在身體上或在靈性上受到嚴重的傷害。
颶風毀去了我們的房屋和財物,我們痛失家園,非常沮喪。基督徒弟兄前來慰問,鼓勵我們信賴耶和華,繼續熱心傳道。在他們的協助下,我們把房子重建起來。海外和本地的耶和華見證人自願給我們援助,他們的善行和自我犧牲的精神深深感動我們。
以耶和華的事務為先
二女兒梅萊納完成學業後,就開始先驅工作。後來她接受另一群會眾的邀請,到那裡做先驅。但這麼一來,她就必須辭掉工作。雖然她是家裡的經濟支柱,但我們深信,如果家裡每個分子都把王國放在首位,耶和華必定會看顧我們。(馬太福音6:33)過了些時候,兒子埃旺也獲邀成為先驅。儘管他也負擔家庭的開銷,我們還是鼓勵他接受這個服務機會,祝願他蒙耶和華賜福。我從不阻止兒女擴大他們的傳道職務。至於我和那些留在家中的兒女,不但從沒有缺乏生活所需,喜樂還與日俱增。有時,我們還能幫助有需要的人呢!
今天,看見兒女都「按著真理行事」,令我滿心喜樂。(約翰三書4)女兒梅萊納的丈夫是個分區監督。她目前正跟丈夫一起探訪會眾。另一個女兒安德烈婭和丈夫都是特別先驅。她丈夫是代理分區監督,女兒會陪同他探訪會眾。兒子埃旺是會眾的長老,並且跟妻子一起做特別先驅。阿雅·加伊則和丈夫在耶和華見證人的牙買加分部工作。至於珍妮弗、熱妮和妮科爾,她們分別在不同的會眾服務,跟丈夫、兒女一起熱心事奉耶和華。瑪塞蕾和我住在一起,現在同是莫蘭特港會眾的成員。看到八個兒女這麼熱心事奉耶和華,我享有極大的福樂。
現在年紀大了,身體的毛病也多起來。雖然要忍受類風濕關節炎的痛楚,我仍很喜歡做先驅。我家附近很多都是斜坡路。前不久,我發覺走起斜坡路來很吃力,傳道工作也因此大受影響。我嘗試騎自行車,發覺比走路好,於是就買了一輛舊的自行車來代步。起初,兒女看見我這個患有關節炎的媽媽騎在自行車上,都有點擔心。但知道我能繼續做我喜歡的傳道工作,他們也很開心。
我曾幫助一些人學習聖經,看見他們接受真理,我樂在心頭。我常常禱告求耶和華幫助我們,讓我們一家人都堅守忠義,度過這段最後的日子,永遠忠心地事奉耶和華。耶和華是偉大的主宰,是「聽禱告的主」。我要感謝他,讚美他,因為他幫助我渡過困境,讓我按照他的意思把八個兒女撫養成人。(詩篇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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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兒女、女婿、媳婦和孫兒們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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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騎自行車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