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公義又正直
「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32:4。
1,2.(甲)聖經描述耶和華是怎樣的法官?(乙)我們對此可能有什麼反應?為什麼?
關於耶和華上帝,很久以前一位希伯來籍的詩篇執筆者唱道:「他喜愛仁義公平。」我們在另一篇詩篇中讀到:「耶和華阿,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雖然這些是在許多世紀之前說出的,它們使你受到感動嗎?想到造物主,宇宙的至高權威,「喜愛仁義公平」豈不是令人深感滿足和欣慰嗎?——詩篇33:5;119:75。
2 使我們有此感覺的一個原因無疑是,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歷過某種形式的不義和不平。也許因為你的國籍、種族或社會背境,你曾受到不平的待遇。或者你在學校裡,在工作地方或鄰里中受過別人欺負。我們多麼時常聽聞掌權者作威作福,欺凌弱小的事!
3,4.這與世上許多法官如何不同?這引起一些什麼問題?
3 耶穌深知受到這種待遇的人有什麼感覺,從他在一個比喻裡所作的描述足以見之。他論及一個顯然由羅馬人所任命的法官。法官的為人如何呢?他並不是一個你可以期望自其獲得公平待遇的人,因為他是個「不義」的人。事實上,耶穌說這法官之所以最後肯為一個猶太寡婦伸冤純粹是因為寡婦不斷懇求他的緣故。——路加福音18:1-6。
4 你對這樣的一位法官有什麼感覺呢?這人本應主持正義才對,但是他卻猶預不願如此行。令人欣慰地,真正「喜愛仁義公平」的偉大法官與此有如天淵之別!但是請想想:詩篇的執筆者說耶和華是這樣的一位法官,你自己是否也深信他是這樣呢?你也許知道有些人聲稱上帝並不公義正直。你曾面對過這種聲稱嗎?你對上帝的看法有受到影響嗎?你能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你為什麼同意詩篇執筆者的說法嗎?
5.關於上帝的公義和正直,有些人在什麼方面感覺擔心?
5 此外,有些人雖然對上帝的道和旨意感與趣,但卻因為若干使他們對耶和華的公義正直發生懷疑的問題感覺不安。例如他們可能納罕在「大災難」為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帶來末日之前的短短時期中,地上所有人怎可能都有機會聽見和決定接受或根絕王國的信息。(馬太福音24:21)另一個令有些人憂慮的問題是若干親屬、現代歷史上的惡人和其他人是否會在新規制裡復活。還有些人則擔心上帝在新規制裡會賜給人什麼權利,特別是在婚姻和家庭事務方面。在這些事上你感覺不安抑或堅信上帝會憑公義正直行事呢?
6.「公義」和「正直」是什麼意思?
6 公義正直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不打算提出冗長、艱深的法律定義。簡單來說,一個「公義」的人便是一個做對的事和行為合乎道德的人。這樣的人品德高尚、無可指責。與此有關地,一個「正直」的人則是以不偏不倚的方式秉公行事的人。因此,聖經對耶和華所作的這項描述無疑含有很豐富的意義:「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32:4。
考慮證據
7.考慮一下什麼證據是適當的?
7 一位著名的律師有一次說:「根本沒有公平這回事——在法庭內外皆然。」他自己在司法界任職的經驗以及別人的作證促使他懷有這樣的見解。雖然以一般而言,在這個世界裡也許沒有公平,「經驗」表明耶和華又如何呢?讓我們考慮一下由一些親自與耶和華有過交往的人所提出的證據。
8,9.(甲)亞伯拉罕怎樣被牽涉在上帝所採取的一項司法行動裡?(乙)他對事情有什麼反應?
8 甚至在聖經開始寫作之前,有信心的人已表示他們信賴耶和華的公義和公平。亞伯拉罕便是一例。他奉上帝之命離開美索不達米亞的吾珥城,到迦南地成為一個居無定所的寄居者。(創世記12:1-5;希伯來書11:8)他的姪兒羅得則在所多瑪城附近定居。後來一位代表耶和華的天使往見亞伯拉罕。天使說由於所多瑪和蛾摩拉城的居民罪大惡極,醜聲遠播,他要視察一下這兩個城。(創世記18:20,21)請留意天使並沒有說上帝已決定採取某項司法行動。反之他只是要「察看他們所行的[是否]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亞伯拉罕獲悉這事之後有什麼反應呢?
9 由於希望見到所多瑪的居民,包括羅得在內,得蒙倖免,亞伯拉罕虔誠地詢問會有什麼事發生。創世記18:23-25的記載引用亞伯拉罕的話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然後亞伯拉罕試圖決定城裡最低限度必須有多少義人,這城才不致遭受毀滅。他問道,倘若城裡有四十五個,或四十個,或三十個或二十個或甚至十個義人,上帝會放過這城嗎?——創世記18:26-33。
10,11.亞伯拉罕相信耶和華會行事不公平嗎?
10 不像現在我們所知一樣,當時亞伯拉罕並不知道城裡甚至連十個「義人」,意即試圖行事正直保持良好道德的人,也沒有。亞伯拉罕問道,「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他是否真的懷疑上帝的公義,恐怕上帝會行事不公平呢?
11 絕不然,正相反,證據顯示由於亞伯拉罕深知耶和華的品格,他無法想像造物主會將惡人和義人一同消滅。在亞伯拉罕看來,這「斷不是」造物主的所為;這是無法置信的。亞伯拉罕對上帝的認識使他無法懷有這樣的想法。正如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第11章表示,亞伯拉罕知道耶和華「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他堅信上帝不會對待渴望秉公行義的人像他待惡人一樣。但是他怎能知道這件事呢?
12.為什麼亞伯拉罕能夠對耶和華的行事方式充滿信心?
12 首先,亞伯拉罕知道耶和華怎樣對待他。亞伯拉罕憑著信心服從上帝的命令離開吾珥。上帝有忽視這件事嗎?絕沒有。他祝福亞伯拉罕而使之昌盛繁榮(創世記12:16;13:2)在埃及耶和華保護亞伯拉罕的妻子,使她不致受法老所侵犯。(創世記12:17-20)後來憑著上帝的幫助,亞伯拉罕得以戰勝四個將他姪兒羅得『擄去』的國王。(創世記14:14-20)不錯,亞伯拉罕從本身的經驗深信上帝的品格。
13.上帝在以往對待人的方式怎樣與此有關?
13 可是亞伯拉罕還有另一個理由要相信耶和華是公義正直的。那便是上帝對待生活於亞伯拉罕時代以前的人的方式。例如在洪水之前,亞伯拉罕的祖先挪亞及其家人生活在一個邪惡的世界裡,當時的人「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6:5-7,11,12)當上帝為那充滿暴亂的世界帶來末日時,「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的挪亞有什麼遭遇呢?(創世記6:9,13)上帝有將公義的挪亞及其家人與惡人一同鏟除嗎?絕沒有!這是亞伯拉罕所深知的。——彼得後書2:5。
14.這項證據導至什麼結論?
14 因此當亞伯拉罕面對這個看來尚未決定的問題,不知上帝是否會將所多瑪城裡的義人和惡人一併處決,他其實有充分的知識去指引他的思想。他認為公義的法官以同一方式對待兩批人是無法想像的。他的想法正確嗎?完全正確!所多瑪及其周圍的城市均被摧毀。但是耶和華卻留意讓「義人羅得」有機會與家人一起逃生。——彼得後書2:7,8;創世記19:21-29。
15.為什麼這與我們有關?
15 現在你若面對一個問題,牽涉到上帝在將來怎樣處理一項關乎義人惡人生死的情勢,你會怎樣行呢?你知道上帝怎樣對待挪亞,也知道他怎樣對待亞伯拉罕,你可以見到上帝的確秉公行義。這會影響到你對於上帝會怎樣處理這種未來情勢的想法嗎?你會將聖經所含的證據置諸不理嗎?抑或你會容許它正確地模鑄你的思想?
需要謙遜
16,17.為什麼在這件事上我們需要表現謙遜的品質?
16 既從聖經的記載獲悉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居民多麼荒淫無恥,我們可以了解他們何以醜聲遠播。我們也可以同意上帝將他們處決的確是公義和公平的。(創世記19:4-11;羅馬書1:26-28,32)但是一個人若並不知道所有事實,或者甚至以為當地的居民是正常和看來清白無辜的人,那又如何呢?若是如此,若有人告訴他上帝以硫磺烈火毀滅了這兩個城,他便可能作出魯莽、錯誤的結論而對造物主懷有不正確的看法了。
17 這向我們有力地表明在對造物主的行事方式作出結論方面,我們必須虛懷若谷才行。箴言11:2說,「謙遜人卻有智慧」,在這件事上情形的確是如此。一個對上帝在以往的作為也許並不完全知道清楚的凡人若自立為法官和陪審團,然後妄自判定「審判全地」的上帝為有罪,這樣行可說是明智嗎?另一句箴言說:「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箴言18:13)一個人若僅知道若干細節,特別是對最重要的事實和事情所牽涉到的原則並不了了,就貿然認為「審判全地的主」行事不公不義,這樣行豈不是「愚昧和羞辱」嗎?
18.什麼事件導致約伯遭受嚴重的災禍打擊?
18 我們可以用聖經中關於約伯的記載進一步說明這點。撒但對約伯的忠誠表示懷疑而向耶和華提出挑戰,雖然約伯和三個後來對他提出勸告的同伴對此均不知情。耶和華深信約伯會懷著愛心保持忠貞,因此他容許撒但為約伯帶來一連串的災禍。約伯的財產被奪去。照料他牛羊的僕人被強盜所殺。他的兒女在一場大風暴中喪生。然後約伯自己染上一身惡疾,甚至他的妻子也非難他。(約伯記1:6-19;2:1-9)約伯和其他人有什麼反應呢?你若與他易地而處,你會有什麼反應呢?你會對上帝有什感想呢?
19.約伯對此有什麼反應?但是他的三個同伴又如何?
19 約伯雖然決心對上帝保持忠貞,卻不明白為什麼他受到這麼多苦楚,當他為自己的清白辯護之際,他聲稱上帝有權使義人與惡人一樣受苦。(約伯記32:2;10:7;16:17;23:11;33:8-12)當然,現在我們知道在這件事上約伯「說話沒有知識」,因為使他受苦的其實是撒但而不是耶和華。(約伯記34:35)約伯的同伴採取什麼立場呢?他們也不知事實就妄自愚蠢地發言。他們聲稱上帝對人的忠誠並不關心。(約伯記4:17-19;15:15,16)再者,他們也在實際上等於定了約伯眾子的罪,並且聲稱耶和華殺了他們。(約伯記8:3,4,20)是的,聖經說得不錯,約伯三個同伴所提出的論據等於『以上帝為有罪』。——約伯記32:3,《新世》。
20.(甲)這個事例應當怎樣影響到我們對聖經某些記載的反應?(乙)我們應當有什麼反應?
20 今日我們可以讀到事情經過的完整記載,我們可以很易看出約伯的三個同伴對上帝的行事方式所懷的看法多麼錯誤。但是聖經裡不含有如此詳細資料的其他記載又如何呢?例如我們在聖經裡讀到耶和華或他所指揮的人將某些邪惡的人、城市或國家處決,我們會步約伯同伴的後塵『以上帝為有罪』嗎?(申命記9:1-5)反之,我們若承認即使我們並不知道所有的事實或牽涉到的一切問題,發生的事必然是與耶和華「喜愛仁義公平」這件事實一致的,這樣行豈不是明智謙遜得多嗎?(申命記7:2,23-26;利未記18:21-27)以利戶,一個挺身而出、糾正約伯及其同伴的青年人,便懷有這樣的信念。以利戶宣佈說:「上帝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上帝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約伯記34:10,12。
對所有人均公義正直
21,22.在什麼重要方面耶和華的公義正直與許多世人的行事方式不同?
21 耶和華的公義正直在應用範圍方面廣闊到什麼程度呢?他的這些品質是否在所有時候一視同仁地應用在所有人身上呢?我們有很好理由要關心這個問題,因為當人操有權柄或居於高位時,一個人所受的待遇時常視乎「你是誰」而定。有錢有勢的人作姦犯科,官府可能視若無睹,不予追究加以輕判。但是窮人或沒有地位的人則可能受到嚴懲。你豈不留意到這種情形嗎?但是,耶和華又怎樣呢?
22 我們可以從以利戶的評論獲得答案。請留意以利戶描述耶和華時並沒有將他的評論限於指上帝對待約伯的方式而言。反之他總括一切地說:「上帝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然後以利戶補充說,耶和華「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他手所造。」——約伯記34:19。
23.摩西的律法怎樣表明這項事實?
23 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律法中的一項規定可以支持這項事實。耶和華設立法官去處理人民當中所發生的糾紛及過犯,但他吩咐法官們說:「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訴訟不可分貴賤。」(申命記1:17;16:18-20)這項規定是否僅為了防止引起人民不滿而設呢?不然,上帝作出這項規定是要法官們適當地反映出他們上帝的品質。我們讀到:「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他必與你們同在。……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歷代志下19:6,7;出埃及記23:6,7。
24.因此我們可以深信什麼?
24 聖經表明耶和華是大公無私,公義正直的。這項保證豈不會令我們大感欣慰,深知他會怎樣對待我們嗎?我們也應當將此視為一項指示,使我們深信甚至在未來的事上,他必然會按照他在以往所設立和謹守的標準而行事。
我們所具有的正義感及公平感
25.關於耶和華,我們本身的「內在感」提出什麼證據?
25 關於上帝的公義和正直,可以考慮的另一方面牽涉到我們所具有的一種內在感。聖經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創世記1:27)這並不是人具有上帝的身體形狀,因為上帝是靈體,我們卻是肉體。反之,正如歌羅西書3:10表明,這「形像」是指品格或品質而言。上帝將亞當造成具有他自己的品質,包括仁愛、公平、公義和智慧在內。雖然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與完美的亞當距離甚遠,大部份人仍然表現出若干程度的這些敬虔品質,這從普世的人表現出相當程度的良心或道德感一事足以見之。(羅馬書2:14,15)既然如此,我們自己的公平感和正義感應當使我們有理由堅信上帝具有和表現這些品質,只是比我們人所具有的優越得多而已。
26,27.我們可以怎樣以地獄永火的道理為例去說明這點?
26 為了說明這種「內在感」的作用,請想想大部份人——也許包括我們自己——對地獄永火的道理有什麼反應。特別在以往,有許多教會主張惡人的「靈魂」在地獄裡永遠受苦。聖經絕不支持這樣的見解,因為聖經表明死者是毫無知覺的,大部份死者都會藉著一場復活再次活過來。(傳道書9:5,10;以西結書18:4;約翰福音5:28,29;11:11-14)但是即使不知道聖經所說,許多人仍對地獄永火的道理大起反感。即使這是他們自己教會的主張,他們亦無法接納。這樣的見解是『違反他們天性』的。他們無法相信一位仁愛、公平、公義的上帝會使一個行惡或者六十年的人永遠遭受難以形容的痛苦。許多人一旦發現他們的公平感和正義感受到上帝的道所支持,都對此深感欣慰。
27 我們凡人雖然只能不完美地反映上帝的「形像」,尚且懷有強烈的願望想見到公義和公平伸張,這件事實應當使他們更加深信耶和華本身也受這些品質所指引。
28.為什麼對於我們感覺是正確的途徑,我們仍然需要小心?
28 在另一方面,既然我們都是不完美的,這件事實應當促使我們留意避免讓這種「內在感」受到歪曲,以致令我們作出錯誤的結論。一個人的正義感和公平感若由於不完美而變成誇大,那便有如一個人通過一片彎曲不平的玻璃看東西一般了。他雖然很想看清楚玻璃另一面的東西,他的眼睛所見到的形像卻受到不完美的玻璃所影響。
29,30.(甲)關於得救,有些人作出什麼結論?(乙)可是聖經的主張卻是怎樣?
29 關於上帝的行事方式的公義和公平,我們的看法也可能受到類似的歪曲;這從有些人所形成的信仰足以見之。由於受到本身的憐憫、公義和公平感所推動。並且認為既然他們自己有此感覺,上帝無疑更會有同感,他們遂提出人人得救的主張。他們覺得上帝若讓不完美的人永遠消滅,那就不公平或不公義了。因此他們作出結論,認為根據基督所獻的祭物,上帝會赦免在地上生活過的每一個人。事實上,他們甚至聲稱上帝連魔鬼撒但也會寬恕!
30 雖然這個道理可能頗合某些人的「心意」,卻與耶和華在他的道聖經裡所說的話完全不符。聖經使我們能夠清楚看見上帝的看法,這種看法是不受屬人的不完美所歪曲的。例如聖經論及一個冒犯和褻瀆聖經的人說:「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2)此外,使徒保羅對希伯來籍的基督徒寫道:「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習以為常地]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希伯來書10:26,27)不錯,聖經很清楚表明有些人並不會贏得永遠的救恩。正如耶穌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羅馬書2:7,8。
31.除了我們自己的內在感之外,我們也需要什麼?為什麼?
31 因此我們可以體會到,基於我們自己的正義「感」和公平「感」的屬人思想必須受耶和華的道所指引而保持平衡。我們可以感覺多麼欣幸有充分的證據表明上帝「喜愛仁義公平」!(詩篇33:5)我們知道他在表現這些品質方面不會受不完美所歪曲的,這應該使我們更感欣幸。無論何時,在所有方面及對所有人,他均按照自己的豐富知識、智慧和愛心行完美的事。我們永遠都能夠說:「耶和華阿,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詩篇119:75;羅馬書11:33-36。
32.我們可以考慮一下什麼問題?
32 對於上帝在未來的作為,例如在以上提及的各事上,關於宣揚王國的工作會進展到什麼程度,在新規制裡的復活與婚姻等,我們的想法無疑應當受到我們對上帝的公義的堅信所影響。因此在下一篇文章裡,讓我們憑著聖經的啟迪,並對我們上帝的公義正直懷著無可動搖的信心,將這些問題考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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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全地的耶和華是秉公行義的
由於亞伯拉罕的順從,上帝賜給他大群牲畜
上帝毀滅所多瑪時拯救羅得脫離險境
上帝消滅惡人時保全了挪亞及其一家
[第720頁的圖片]
以利戶糾正約伯及其同伴,說:「上帝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