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一生是前定的嗎?
現場是非洲南部和平寧靜的利素杜山區一間茅屋。在日落時分,有些事情發生以致擾亂了黃昏的寧謐。屋主和他的妻子喝了太多的啤酒。他們開始爭吵,繼而動武。他用重物擊打妻子的頭部。她倒地昏迷,送院時已經死去。在較晚時候親戚到來開始照習俗徹夜守屍。大約在凌晨4時,親戚們驚異地看到那個婦人竟然恢復知覺。
“我走過美麗、青葱的牧場,去到我們祖先那裏,”她告訴親友説。“我在那裏遇見一個老人,他説我的壽數未盡,一定要回家等待他們來接我。”
這個婦人所説的僅是夢境而已。它表明一般人對死亡的觀念——“各人死生有定。”此外,許多人相信人的最終命運是前定的,不論是升上天堂抑或永遠受罰。
這種信仰起源於甚麽地方?它對人有良好影響嗎?你也應該相信嗎?
宿命論的起源與發展
在古代,人們相信人的一生是憑星宿指引的。據《大英百科全書》所載,這種見解“首先在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形成。”後來“巴比倫術士開始——為了預言人一生的吉凶禍福——利用若干行星的徵兆。”(楷書本刊自排)後來宿命論的信仰遂由此奠下了基礎。
這種思想從巴比倫散布開來而在世上其他地方繼續發展。它在基督教未創立之前滲入了猶太人的宗教。第一世紀的歷史家約西佛斯透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在這件事上意見分歧。“法利賽人,”他寫道,“……把凡事諉諸命運或上帝。”回教的《可蘭經》則説:“除了亞拉允許或指定之外,沒有人能死去。”——素拉3:145,《穆罕默·柏克托譯本》。
宿命論的教義在第五世紀被羅馬天主教的“聖人”奧古斯丁將其帶入基督教國。它有時被稱為奧古斯丁教義。天主教會仍然加以持守,但未至奧古斯丁所主張的程度。《新天主教百科全書》第11卷713頁聲稱:“凡事都是受天主所預知和預定的。”——也可參看714頁標題“天主教神學中的宿命論”之下的資料。
像奧古斯丁一樣,十六世紀基督新教改革者約翰·喀爾文(John Calvin)對此提出詳細的解釋。“宿命論,”喀爾文下定義説,“乃是上帝的永恆詔令,他憑此判定全人類中每個人的命運。因為各人被造成的命運並不相同;有些人預定獲得水生,有些人遭受永遠的刑罰。”據喀爾文説,上帝“在第一個人被造之前”已注定了每個人的命運,包括你的命運在内。
對人的廣泛影響
喀爾文主義的影響力非常廣泛。《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解釋這點説:“喀爾文主義是一種信仰;為了這種信仰,多個先進國家如荷蘭、英國和法國等在十六和十七世紀在政治和文化方面發生了極大的鬥爭。……宿命論被認為是喀爾文主義最特出的教條。……它對好戰的教會中的無數英雄人物産生了振奮士氣的作用;在十八和十九世紀,它……形成了偉大新覺醒的呐喊呼聲。”——楷書本刊自排。
喀爾文主義中“最特出的”這項教義在不同方面對人産生影響。論到這點,《大英百科全書》説:“它減削了人的自由,因而使自命不凡的人變成過度自信,或者使沒有這種自信的人變成絶望。”有時“過度自信”之風蔓延整個社會,人人都以“優秀民族”自居。這種觀念被人用來作為壓迫落後民族的藉口。
宿命論提倡人生一切皆有前定的看法,它在南非的黑人和白人當中十分流行。鑑於喀爾文學説,尤其是荷蘭革新教會和長老會的大力提倡,它操有強大的影響力是可以了解的。關於死亡,南非的蘇薩斯人有時説:“人有權屠殺屬於自己的東西。”這句話暗示上帝使人死亡,正如人有權宰殺自己的羊一般。
相信宿命論能令人對上帝失去信心。這樣的人在受到災變或重病打擊時可能歸咎於上帝而背叛他。宿命論也能使人做出愚昧的事來。有些人相信不論他們怎麽冒險,生命也會延續到‘上帝所定的時刻’才告結束。例如,在有些北非國家中,這種想法曾導致人作危險駕車以致喪命。
聖經在這方面的主張如何?
聖經的主張是,上帝造人是‘照他的形像和樣式’造的。(創世記1:26)基督徒了解到“樣式”是指品質而非身體樣貌而言。例如,猶之乎造物主隨意做他所選擇的事,他也把人造成具有自由意志,既然如此,造物主並沒有注定或預定每個人所會行走的道路。這件事與上帝預見未來的能力有所衝突嗎?沒有!試舉個例説明:收音機能使人在家裏聽到世界新聞,但人必須在正確的時間扭到所選的電台才行。同樣地,造物主以明辨和選擇的方式運用他的預知能力,藉此表明他尊重他賦予人的自由意志。
聖經表明巧合與災禍往往只是由於“當時的機會”。(傳道書9:11,12)例如,請想像在交通繁忙的交叉道路,一件“未能預見的事情”如車掣失靈在錯誤的“時間”發生就可能導致嚴重的車禍。聖經絶沒有説上帝要對這事負責或預定這事發生。反之,基督徒意識到這是個人的責任,因此他們會力圖以“健全的頭腦”駕車,留意使汽車保持良好的駕駛性能。——提摩太後書1:7,《新世》。
關於人類的最終命運,聖經説有三個可能性。首先,上帝從那些接受上帝的救恩安排的人當中“選召”一個特定的階級。這批預定獲得屬天生命的人數目是有限的——共144,000人。他們會在上帝委任的君王耶穌基督手下組成一個屬天政府以造福人類。(羅馬書8:29,30;啟示錄14:1-3;20:1-4)這個階級和成員的數日雖然屬於“前定”,但其中的個别分子卻不然。若有人未能符合屬天呼召的條件,便需要另外揀選人去替代。因此聖經提出警告説:“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啟示錄3:11;參看馬太福音24:13;腓立比書3:12,13;彼得後書1:10; 猶大書3-5。
其他兩個可能性是人有希望永遠生活在地球上或最後永遠喪失生命。兩者都沒有限定數目,也沒有注定個人的命運。兩者的選擇都在乎人。正如造物主説:“我將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擺在你們面前。”行在“死亡的路”之上的人要改變尚未太遲。上帝自己發出的邀請是:“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同時,已經揀選了‘生命之路’的人必須小心留在其上。耶和華見證人留心謹記上帝的警告:“我對義人説:‘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耶利米書21:8;以西結書33:11,13。
奇妙的前途正等待着一切揀選留在‘生命之路’上的人。不論藉着從死裏復活抑或活着進入上帝的新規制裏,他們均享有永生的前途。(詩篇37:10,11,29;約翰福音11:25)“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書6:23)接受這項無價的“恩賜”牽涉到甚麽條件呢?本刊的分發者很樂意到你家裏和你討論這些事情,你不必負擔任何費用或義務。
[第11頁的圖片]
造物主賦予人自由意志,因此絶沒有注定或預定每個人所會行走的路
死亡之路
生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