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所預知的事
在整本聖經記載中,上帝運用預知和預定的能力總是與他自己的旨意有關的。既然上帝的旨意一定會成就,他可以預知其結果。知道他的旨意最後必會獲得實現,他可以預定其結果,同時決定他喜歡採取什麼步驟去成就這些旨意。(以賽亞書14:24-27)所以聖經屢次談及耶和華對將來的事或行動『立定』或『謀定』他的旨意。(列王紀下19:25;以賽亞書46:11)身為偉大的窯匠,上帝「隨己意行作萬事,」以符合他的旨意。(以弗所書1:11)他為了那些愛他的人的好處『使他一切的所為互相合作。』(羅馬書8:28)所以特別在與他自己預定的旨意有關的事上,上帝「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的事。」——以賽亞書46:9-13。
上帝創造第一對人類時,他們是完美的,因此上帝察看他所有創造工作的結果之後可以說「甚好。」(創世記1:26,31;申命記32:4)他並沒有擔心這對人類將來會怎樣行,反之聖經的記載說他「安息了。」(創世記2:2)既然由於他的全智和全能,沒有任何未來的行動、環境和意外事件可以對他成為無可克服的障礙或無可補救的難題而阻礙他那至尊的旨意實現,他大可以放心「安息」。——歷代志下20:6;以賽亞書14:27;但以理書4:35。
對整個階級的人的預知
有時上帝的確預知某群人,某些國家或大部分人類會採取什麼行徑,由此他預言到他們未來的主要動向與及預定他會對他們的行徑採取什麼相稱的行動。可是這種預知和預定並不是說這些群體中的個別分子沒有自由去選擇他們所想行走的途徑。我們從以下的例子可以見到這點:
在挪亞日子的洪水之前,耶和華宣布他定意要採取行動毀滅地上的人類和走獸。可是聖經的記載表明上帝是在情形發展到需要他採取這種行動時才作這個決定的。不但如此,「知道人心的」上帝行了一番查察,發覺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歷代志下6:30;創世記6:5)但是以個別的人而論,挪亞和他的一家卻獲得上帝的嘉許而得以度過毀滅。——創世記6:7,8;7:1。
以色列國也一樣;雖然上帝給他們機會藉著遵守他的約而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但是大約四十年之後,當這個國家站在應許之地的邊緣上時,耶和華預言他們將會破壞他的約,而且以整個國家而言,他們會被他所捨棄。可是這種預知並不是沒有事先根據的,因為當時這個國家已經露出忤逆和反叛的跡象了。所以上帝說:「我未領他們到我所起誓應許之地以先,他們所懷的意念我都知道了。」(申命記31:21;詩篇81:10-13)上帝預知現在這種顯露的傾向將會導致罪惡的猖獗。我們不能因為他預知這種發展就認為他必須對此負責,正如一個人若預知某座由粗劣技工用下等材料建成的樓宇會倒塌,他並不會因此就必須對這種倒塌負責。有些先知發出預言宣告上帝所預定的判決,但它們都是以已經存在的情形和內心態度為根據的。(詩篇7:8,9;箴言11:19;耶利米書11:20)可是個別的人卻可以聽從上帝的訓示、督責和警告而贏得他的嘉許。——耶利米書21:8,9;以西結書33:1-20。
上帝的兒子亦可以鑒察人心(馬太福音9:4;馬可福音2:8;約翰福音2:24,25);他從上帝獲得預知的能力而預言到將來的情形、事態和上帝的審判。他預言到文士和法利賽人,以整個階級而言,會被判處磯漢那的懲罰(馬太福音23:15,33),但正如使徒保羅的事例表明,這並不是說每個法利賽人或文士都已註定遭受毀滅。(使徒行傳26:4,5)耶穌預言耶路撒冷和其他城市的不肯悔改的居民會有禍,但他並不是說他的天父已預定那些城市中的每個人都要遭殃。(馬太福音11:20-23;路加福音19:41-44;21:20,21)耶穌也預知人的意向和內心態度會導致什麼結果,因此他預言在「這事務制度結束」時人類的社會會發展到什麼情形與及上帝自己的旨意會獲得怎樣的實現。——馬太福音24:3,7-14,21,22。
對個人的預知
上帝除了預知整個階級的人之外也曾預言到特別某些人。這些人包括以掃、雅各、出埃及記中的法老、參孫、所羅門、耶利米、施洗約翰、加略人猶大和上帝自己的兒子耶穌。
在參孫、耶利米和施洗約翰的事例上,耶和華在他們未出生之前便運用預知的能力。可是這種預知並沒有指定他們最後會有什麼命運。反之,耶和華根據這種預知去預定參孫要按照拿細耳人的誓願生活及要興起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之手;耶利米要作先知;施洗約翰要作彌賽亞的前驅及做一件準備的工作。(士師記13:3-5;耶利米書1:5;路加福音1:13-17)雖然他們得享這些權利是很大的恩寵,這並不保證他們會得永生或甚至會至死保持中忠心(雖然他們三人都有這樣行)。例如耶和華預言大衛的眾子中有一個會名叫所羅門,他預定所羅門會被任用去建築聖殿。(撒母耳記下7:12,13;列王紀上6:12;歷代志上22:6-19)所羅門雖然得到這樣的恩寵,甚至有權利寫聖經中的某幾本書,可是他卻在晚年變節不忠。——列王紀上11:4,9-11。
以掃和雅各也一樣,上帝的預知並沒有定下他們的永遠命運。反之上帝只是決定或預定這兩個兒子的後代所形成的民族中那一族會統治另一族而已。(創世記25:23-26)這種預見的統治地位同時暗示雅各會獲得長子權,而有權利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的世系。(創世記27:29;28:13,14)這樣耶和華清楚表明他在選擇人供他使用時是不受一般人的習慣或人所預料的方法所限制的。上帝也不是只根據人的行為去將指定的權利賜給人,以致人可能以為自己『應得』這種權利,或覺得這是上帝『欠他的』。使徒保羅曾指出為什麼上帝可以格外開恩,將曾一度看來為以色列人保留的權利賜給外邦人而強調這點。——羅馬書9:1-6,10-13,30-32。
保羅所引錄關於耶和華『愛雅各[以色列],惡以掃[以東]的說話來自在雅各和以掃之後很久才寫下來的瑪拉基書1:2,3。所以聖經並沒有一定說耶和華在這對孿生子出生之前便懷有這種意見。一件已由科學確立的事實就是,由於受父母的遺傳因子所影響,一個孩子的一般個性和氣質在受孕時大部份已決定了。上帝自然可以看見這些因子;大衛說耶和華甚至看見「我未成形的體質。」(詩篇139:14-16;同時請參閱傳道書11:5)我們無法斷言上帝的這種洞察影響他對這兩個孩子所作的預言至什麼程度;無論如何,他揀選雅各而不揀選以掃並沒有使以掃和他的後代以東人註定遭受毀滅。可是以掃號哭切求他父親「心意回轉」只是他不成功地試圖使他父親以撒改變所作的決定把長子的特別祝福完全留給雅各而已。所以這表明以掃在上帝面前並沒有改變他所懷的物質主義態度而自新。——創世記27:32-34;希伯來書12:16,17。
這些關於上帝在人未出生之前便預知他們的例子與上帝所透露的品質和所宣佈的標準並沒有衝突。這亦沒有表示上帝逼使人違背自己的意願行事。在法老、加略人猶大和上帝自己的兒子的事例上,聖經沒有證據表明耶和華在人生存之前便運用他的預知能力。這些個別的事例可以說明關於上帝的預知和預定的幾個原則。
其中一個原則是上帝藉著使某種情形或事件發生,或容許其發生而考驗人;或者藉著使人聽到他所感示的信息,使他們有義務運用他們的自由意志作決定而透露出一種肯定的內心態度讓耶和華看見。(箴言15:11;彼得前書1:6,7;希伯來書4:12,13)根據個別的人的反應,上帝同時可以在他們自行決定選擇的途徑上塑造他們。(歷代志上28:9;詩篇33:13-15;139:1-4,23,24)所以在耶和華指引人的腳步之前,「人心」首先在上帝面前傾向於某一條途徑。(箴言16:9;詩篇51:10)在考驗之下,一個人的內心情況是可以確定時,若不是像法老的心一樣變成更頑梗不義和忤逆便是更堅決地對耶和華上帝保持忠貞和遵行他的旨意。(出埃及記4:21;8:15,32)在人自行作了這樣的抉擇之後,上帝便可以公平而不違反人的自由意志地預知和預言人的行徑會帶來什麼結果了。——請比較約伯記34:10-12。
加略人猶大不忠的行徑應驗了上帝的預言,從而表明了耶和華和他兒子的預知能力。(詩篇41:9;55:12,13;109:8;使徒行傳1:16-20)但是沒有人可以說上帝預先注定猶大採取這條途徑。預言指出耶穌有個密友會出賣他,但是沒有指定他那個要好的朋友會這樣行。再者,聖經原則表明上帝不可能預定猶大的行動。使徒說上帝的標準就是:「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提摩太前書5:22)耶穌表明他力求明智正確地揀選他的十二使徒,因此他在未作決定之前整夜禱告。(路加福音6:12-16)如果上帝已經預定猶大成為賣主的叛徒,這便會使上帝的指示和指引首尾不一致了;按照上述的規則,這也會使上帝在猶大所犯的罪上有分。
所以,當猶大被揀選為使徒之時,看來他心裡尚未顯出肯確的證據證明他懷有不忠的態度。但後來他容許『毒根生出來』污穢他,以致偏離正道,不受上帝指引而受撒但所誘,踏上一條偷盜和不忠的途徑。(希伯來書12:14,15;約翰福音13:2;使徒行傳1:24,25;雅各書1:14,15)當這種偏差達到某個程度,耶穌便可以看出猶大的心而預言他的賣主行為。——約翰福音13:10,11。
誠然,在約翰福音6:64的記載中,當有些門徒因耶穌所說的某些道理而跌倒時,我們讀到:「耶穌從起頭(Beginning)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雖然彼得後書3:4用「起頭」這字指創造的開始,但是它亦可以指其他時候。(路加福音1:2;約翰福音15:27)例如使徒彼得說及聖靈降在外邦人身上,「正像當初(Beginning)降在我們身上一樣」他所指的是公元33年五旬節聖靈為了某個目的「開始」(Beginning)傾澆下來的時候。(使徒行傳11:15;2:1-4)請留意斯卡夫凌治著的《批判教義和講道評注》對約翰福音6:64所作的評論:「[『開始』]並不是指萬物開始的時候,……亦不是指他[耶穌]開始與各人認識的時候,……也不是指他開始召集門徒到他身邊,或開始從事彌賽亞的傳道工作的時候……,而是指不信的秘密病菌[它使某些門徒跌倒]開始的時候。所以他從開始便認出賣他的人。」——請比較約翰一書3:8,11,12。
彌賽亞
耶和華上帝預知和預言到彌賽亞所受的苦難、死亡和隨後的復活。(使徒行傳2:22,23,30,31;3:18;彼得前書1:10,11)上帝運用他的預知能力決定了這些事,而它們的實現則有賴於上帝自己施展他的能力與及人所採取的行動。(使徒行傳4:27,28)但這些人是甘願受上帝的仇敵魔鬼撒但所欺騙的。(約翰福音8:42-44;使徒行傳7:51-54)所以正如保羅日子的基督徒「並非不曉得[撒但]的詭計,」上帝也預見到他的仇敵的邪惡念頭與及他會用來對付他的受膏者的手段。(哥林多後書2:11)顯然上帝同時可以施展他的能力去阻撓或甚至制止任何與他所預言的方式和時間不一致的攻擊或試探臨到彌賽亞身上。
由於使徒彼得說上帝的羔羊基督「在創[希臘字ka·ta·bo·leʹ]世[koʹsmou]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主張宿命論的人認為這意味到上帝在創造人類之前便運用這種預知能力。(彼得前書1:19,20)被譯成「創」字(founding)的希臘字ka·ta·bo·leʹ實際的意思是「鑄造或鋪設」,同時可以像希伯來書11:11一樣指對種子的『孕育』;(這節經文說亞伯拉罕撒下了人的種子以期得到一個兒子,撒拉則接受了這種子而懷孕。)雖然像希伯來書4:3,4所說,上帝創造第一對人類而「創立」了人類的世界,後來這對人類卻失去了作上帝兒女的地位。(創世記3:22-24;羅馬書5:12)但是上帝額外開恩而容許他們撒種、懷孕和產生後代,其中一個聖經特別指出贏得了上帝的嘉許而處於得贖和得救的地位,就是亞伯。(創世記4:1,2;希伯來書11:4)值得留意的一點是,耶穌在路加福音11:49-51提及「創世以來所流眾先知的血」,他解釋這句話就是指「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所以耶穌將亞伯與「創世」這段大致的時期連接起來。
彌賽亞(基督)會成為應許的後裔,地上萬族中所有的義人都會藉之而得福。(加拉太書3:8,14)上帝第一次提及這個「後裔」是在伊甸園發生反叛之後,但在亞伯出生之前。(創世記3:15)直至四千多年之後,上帝才將關於彌賽亞的統治的「奧秘」揭露出來;所以它的確可說是「永古隱藏不言的。」——羅馬書15:25-27;以弗所書1:8-10;3:4-11。
到耶和華上帝所定的時間,他派他的首生子擔任「後裔」這個預言性的角色而成為彌賽亞。聖經沒有在任何地方表示上帝的兒子在被造之前或伊甸園發生反叛之前便已「注定」要擔任這個角色。上帝之最後揀選他去負責應驗這些預言也不是沒有預先根據的。在上帝的兒子被差遣到地上之前,上帝與他所作的長期密切交往無疑使耶和華清楚『認識』他的兒子,以致他可以確信耶穌必定會忠心地應驗聖經裡的許多預言性應許和圖畫。——請比較羅馬書15:5;腓立比書2:5-8;馬太福音11:27;約翰福音10:14,15。
『被召和蒙揀選的』
現在還有一些與「被召」和「蒙揀選」的基督徒有關的經文。(猶大書1;馬太福音24:24)聖經將他們描述為「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彼得前書1:1,2),『在創立世界以前被揀選,』『被預定成為上帝所收納的兒子。』(以弗所書1:3-5,11),『從起初被揀選能以得救,並被召到這地步。』(帖撒羅尼迦後書2:13,14)對這些經文的了解有賴於它們是指上帝注定某些個別的人的命運,抑或僅是預定一個階級的人,即那些會在屬天的王國裡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的人所構成的「一個身體」和基督的教會——以弗所書1:22,23;2:19-22;希伯來書3:1,5,6。
如果這些話是指若干個別的人已注定永遠得救而言,那末這些人便永遠不可能變成不忠心或喪失他們所得的屬天呼召了,因為上帝對他們的預知是不可能有錯的,他為他們所預定的命運也不可能無法實現。但是受上帝感示寫了以上引述的話的使徒同時指出有些人雖曾被基督流出的寶血「買回」而「成聖」,「嘗過天恩的滋味,又[領得]聖靈……[和未來事物制度的權柄],」他們卻會墮落到無法悔改的地步而自取滅亡。——彼得後書2:1,2,20-22;希伯來書6:4-6;10:26-29。
在另一方面,若將這些經文應用在一個階級身上,在基督的教會或整個蒙召的「聖潔的國度」之上(彼得前書2:9),那便意味到上帝預知和預定這個階級(但是不是構成它的個別分子)會產生。這些經文同時意味到上帝按自己的旨意規定或預定了所有蒙召的分子都必須符合的「模式」。(羅馬書8:28-30;以弗所書1:3-12;提摩太後書1:9,10)他同時預定了他要這些人從事什麼工作與及他們會由於這個世界對他們的虐待而遭受考驗。——以弗所書2:10;帖撒羅尼迦前書3:3,4。
所以上帝之運用他的預知能力並不解除我們的責任;我們仍須努力遵行他的公義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