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衡另一選擇
大多數人同意上述經驗的確可能發生。但他們指出,許多婚姻也充滿難題和憂慮。
這無疑是真的。世上差不多每個國家的離婚率增加便是明證。
然而,這是否意味到不結婚而同居是較恆久、較快樂的方法呢?
那一樣比較鞏固?
據説選擇的關係比義務的關係更加鞏固。可是實際上那一樣較為鞏固:是承諾以日為限,直至發生了其中一人不願應付的事情為止?抑或是準備為不測的環境作出調整,使關係盡量維持長久?
不少難題是相同的。需要作出決定的事情,例如住在那裏、各人應有甚麽程度的自主、接受甚麽性行為以及要不要孩子等,都是已婚和同居的人的共同問題。
可是,沒有婚姻誓約卻有更多的難題。例如,應該購買甚麽主要物品以及用誰的錢去購買?誰應該知道他們並沒有結婚以及誰不應該知道?他們可以邀請甚麽朋友來家裏、以甚麽稱呼把對方介紹給自己朋友?怎樣應付自己的家人和近親?這僅是沒有婚姻誓約的人所面對的許多難題中的幾項而已。
誓約的價值
一位在後來和與之同居的女人結婚的28歲教師説:“經過兩年同居之後,我開始感到生活空虛。同居的前途是沒有定向的。……我們無法決定可否買一所住宅、把金錢用在奢侈的休假生活上抑或儲蓄起來準備生育兒女。現在,我們誰都沒有收拾行裝離去的自由,但取而代之的是我們可以作出許多計劃。”
一位34歲的女作家評論説:“也許我是個時代落伍者,婚姻誓約使我感覺安全。以前幾次都因男子突然和我決裂而結束關係,由於我擔心J——是否也會離去,以致無心工作。現時我很愛互相承認以及對世人承認打算終生廝守的那種安心感。”
誠然,婚姻誓約並非使人絶不擔心有難題發生。但誓約的確幫助人感到有義務去謀求解決方法而不致立刻承認失敗。正如一位在結婚之前不斷和同居女子爭吵的男子説:“我們結了婚之後就不願有太多爭吵。我們共同為此而努力,我們起誓保持雙方的關係。從前我們時常以決裂來互相威脅,但現在已不再這樣行了。”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蘭西·嘉立惠菲博士發現在婚前沒有同居經驗的夫婦在婚姻生活上“較為快樂和更加成功。離婚率也較少。”在澳洲以211對夫婦為對象所作的調查透露,“同居者討論結束關係……多於結婚。”報導評論對關係承擔愈少的人“對伴侶的喜愛之感也愈少,對同居者的貞潔也較婚姻配偶的信任為少。”
有兒女牽涉在内的時候
父母的那一種關係證明對兒女的身心福利最好呢?無疑,穩健的婚姻關係可對兒女提供愛護、支持和教導。
許多未經結婚而同居的人應許倘有孕就結婚。然而,沒有計劃的懷孕是建立美滿婚姻的基礎嗎?許多時在女方懷孕時男方拒絶結婚。為自己兒女加上私生子的烙印是成熟的成年人所應為嗎?
證據表明,以一般而論,兒女若知道父母並未結婚,他們與出自分裂家庭的兒女一般,在長成時會對人不予信任。他們本身很少能够建立永久的關係,並且對愛的價值大表懷疑。
慈愛的父母對兒女的發育和穩定造成很大的差别。英國兒童精神科醫生雅瑟·加拉罕説:“我們發現教養兒女的最佳場合無過於家庭環境,我們的一切努力應該指向強化父母在這方面的能力。”
一切證據均指向一個結論:保持關係的承擔愈強,成功的可能性也愈大。怎會如此呢?
更深的理由
婚姻對於各個有關方面何以是較好的安排還有一項更深的理由,難怪加拉罕博士説,“教養兒女的最佳場合無過於家庭環境。”因為它與我們被造成的方式有關。
顯然,人類的思想和感情是十分複雜的。在男女之間和兒女的關係上,誰説的話會産生最佳效果呢?
創造男人和女人和設計生育能力的造物主豈不是知道得最清楚嗎?的確,創造兩性的造物主告訴我們他創造兩性的原因以及兩性建立怎樣的關係可獲最佳效果。
因此,我們從聖經獲知上帝‘造男造女’,我們確知此舉有一項目的存在。(創世記1:27)目的之一是彼此作伴,另一目的是生育兒女,因為女性被稱為男性的“配偶”或‘補充者’。(創世記2:18)他們的關係是試驗性質的嗎?不是,因為造物主的道回答説:“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此外,穩定的婚姻關係可為養育兒女提供最佳的氣氛。——創世記1:28;以弗所書6:4。
不錯,上帝創造了兩性,定意要他們在榮譽的婚姻中結合,組織家庭而長相廝守。的確,耶穌基督在後來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19:9)聖經補充説:“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遠避淫行。”——帖撒羅尼迦前書4:3。
因此,人若未經在證人之前作出誓約和合法註册就同居,那便意味到這對男女生活在淫行之中。這樣的非法結合絶不能獲得上帝祝福;這樣行使希望按正道而行的人無法獲得清白的良心。——哥林多前書6:9,10;啟示錄21:8;22:15。
有些人也許認為上帝的道德律法剝奪他們許多生活樂趣。但事實並非如此。上帝的律法是為了人類的好處,不是為剝奪他們的快樂,而設立的。由於任意藐視上帝的道德律法所招致的性病、非意願妊娠、墮胎和傷心事件的激增表明輕視上帝的律法絶不會為人類帶來恆久裨益。
可是,婚姻若是上帝所安排,那末為甚麽世上有這麽多的怨偶,特别以我們這一代為然呢?究竟甚麽可以使婚姻生活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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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表明,以一般而論,兒女若知道父母沒有結婚,在長成時會對人不予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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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證據均指向一個結論:保持關係的承擔強,成功的可能性也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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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