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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禱告有多少認識?守望台1974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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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對禱告的權利養成一種懇摯的體會。要了解禱告所具有的屬靈力量。切勿輕視禱告的權利。也不要將禱告親為無法可想時之最後辦法。反之,禱告應該成為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這個動亂的時代,私下的禱告,家庭的禱告和小組的禱告均會強化你。藉著禱告與上帝交談會幫助我們獲得他的和平,促進聖靈的運行,並使我們確信必定可以在他那公義的新規制裡永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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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實行「誰拾得就歸誰」的陋習嗎?守望台1974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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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實行「誰拾得就歸誰」的陋習嗎?
當你發現別人遺下的貴重東西時,你有什麼感覺呢?
這立即在你心裡引起佔有慾,以致你將物歸原主的念頭置於腦後而代之以「誰拾得就歸誰」的主張嗎?
也許你並不懷有這種無情的看法。那末,你是否開始找尋藉口避免物歸原主,心裡想道:「無論如何,這人不應如此粗心大意以致將東西遺失了,」或者想道:「我不知道失主是誰。找尋失主不是我的責任——而且,這也太麻煩了」?
任何人都很容易這樣想。但是上帝對於將失物歸還失主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
我們查考一下他通過摩西賜下的律法,看看律法吩咐人怎樣應付這種情形便可知道。律法說:「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申命記22:1-3。
以遺失的動物來說,發現動物的人要自己掏腰包去飼養牠,直至失主出現為止,但是他不能以此為藉口將牲畜據為己有,或任牠遊蕩,以致牲畜被野狗或野獸襲擊或被人偷去。
在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將拾物據為己有,不將它歸還失主又如何呢?如果他被捉到和被認為有罪,他會被視為竊賊。律法說:「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什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什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出埃及記22:9;請比較出埃及記22:1,4。
這樣的案件會被帶到城中的長老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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