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傳道的職分為榮
“我以我的傳道職分為榮。”——羅馬書11:13,《新世》。
1,2.據撒迦利亞書13:4-6透露,偽宗教的傳道員在將來某個時候非但不會以他們的傳道職分為榮,反而會怎樣?
時候行將臨到,偽宗教的教士們會大感羞愧。他們會試圖隱瞞自己的行業。這乃是聖經預言的指示。撒迦利亞書13:4-6將這些人稱為“先知”,説:
2 “那日凡作先知説豫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騙人。他必説,‘我不是先知。我是耕地的,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必有人問他説,‘你兩臂中間的是甚麽傷呢?’他必回答説,‘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
3.基督教國的教士們所受的創傷會達到甚麽程度?
3 屆時,一度與各宗教的教士們打得火熱的人會最後反噬他們,將他們擊傷,甚至將他們殺死或迫使他們放棄他們的宗教行業及服飾。聖經的最後一本書啟示錄以非常強烈的異象將俗世官員對從事宗教行業的人的攻擊描述出來。第十七章把源於古代巴比倫的整個偽宗教世界帝國比作一個稱為大巴比倫的國際淫婦。
4,5.(甲)在啟示錄第十七章,偽宗教的世界帝國被象徵為甚麽?(乙)最後,象徵性的十角和朱紅色的獸本身會憑着上帝的允准怎樣對付騎在牠背上的人?
4 比喻地説來,她騎在一隻朱紅色而有七頭十角的野獸背上。獸曾一度落入無底坑中消失蹤影,然後再次出現,正如國際聯盟及其繼承者聯合國的經歷一般。大巴比倫在1945年再次騎在這隻重新出現的國際政治之“獸”身上。自那時以來,大巴比倫駕馭這隻有王者之色的“獸”已超過三十五年。時間必然已迫近眉睫,使宗教人士大為震驚地,象徵性的獸會反噬那在七個相繼興起的世界霸權存在期間操縱政治的“淫婦”。然後有甚麽事發生呢?啟示錄17:15-18(《新譯》)為我們將事態描述出來,説:
5 “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着的衆水,就是多種民族、群衆、邦國、方言的人。你看見的十角和那獸,都要恨那淫婦,使她荒涼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把她燒掉。上帝要衆王行他的旨意,就把意念放在他們的心中,叫他們同心把自己的國獻給那獸[第八個世界霸權],直到上帝的話都實現為止。你看見的那婦人,就是有權統治地上的衆王的那座大城[現代的大巴比倫,偽宗教的世界帝國]。”——也可參閲啟示錄18:21-24。
6.大巴比倫的毁滅會影響宗教至甚麽程度?何以如此?
6 大巴比倫,包括基督教國在内,行將遭受毁滅了,但這場毁滅是否意味到將地上所有的宗教均一併鏟除呢?只要有一位獨一永活的真神存在,這樣的事就不會發生!這位真神的敬拜者並不屬於基督教國或大巴比倫的其餘部分;他們會在普世對一切宗教所發動的攻擊中得以生還。他們會受到耶和華上帝和他所立的“萬主之主,萬王之王”耶穌基督所保護。在此之後,他們會目擊當時轄制整個地球的許多不信上帝和不信宗教的統治者遭受毁滅。‘從我們的父上帝的觀點看來潔淨沒有玷污的崇拜形式’永不會從上帝的“腳凳”——地球——上消逝。——啟示錄17:12-14;雅各書1:27;以賽亞書66:1。
不是世上各政府的僕役
7.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中,與耶和華為敵的各政府的高級官員會有甚麽遭遇?
7 在哈米吉多頓‘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戰爭’中,與全能的上帝為敵的各政府的官員會與他們的屬地政府一同遭受毁滅。(啟示錄16:13-16;19:11-21)勝利的全能上帝耶和華手下非政治性的“僕人”則會蒙他保全渡過將目前的地上政府制度一舉毁滅的最大戰爭。由於上帝的僕人繼續忠貞地執行基督徒的傳道職分,這為他們帶來了多麽偉大的獎賞!今日在許多國家中,包括共産和非共産的國家在内,也許有些人反對這些傳道員將自己稱為“明尼斯特”(英文minister)。在這些國家中,“明尼斯特”一字可能僅用來指國家的高級官員。可是,在説英語的美國,總統的内閣閣員卻不是稱為“明尼斯特”而是稱為“秘書”(英文secretary),例如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内政部長(secretary of the interior)和司法部長(attorney general)等。可是這些人也不會渡過世界的末日。
8.在現代希臘,總統内閣的成員稱為甚麽?在該國,“執事”一詞被用在甚麽人身上?
8 在聖經中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部分,“明尼斯特”一詞被用來譯希臘文的戴亞告努斯一字。這個字的意思實際是“穿過塵土”,像一個被派出或被傳召的人所為一般。可是在現代的希臘,總統稱為普羅特勞士(proʹe·dros),意即坐在前面的一位。他的内閣閣員並非稱為希臘字的戴亞告努斯而是持有希普哥斯(希臘文hyp·our·gosʹ)的銜頭,實際的意思是一位“副手”。根據《西乃抄本》和《梵諦岡抄本》1209號,這個字出現在希伯來文聖經的希臘文《七十人譯本》中。這部譯本的約書亞記1:1説:“主的僕人摩西死後,主對摩西的助手[希普哥斯]嫩的兒子約書亞説話。”查爾士·湯遜的譯本將約書亞稱為“摩西的副官”。類似地,在希臘,總統(普羅特勞士)的手下設有副官、侍從、助手或副手(希普哥斯),戴亞告努斯的職位則留給當地的宗教組織擔任。
9.雖然“明尼斯特”一詞被用在政治方面,按照聖經來説,上帝有他的“明尼斯特”嗎?《守望台》雜誌在1882年怎樣論及這件事?
9 誠然,今日在有些地方人們將“明尼斯特”一詞僅用在政治的意義上。可是,這絶不是説,從聖經原文的觀點看來,一個效法耶穌基督將自己完全呈獻給上帝而致力於遵行耶和華上帝的旨意的人不可以稱為耶和華上帝的“明尼斯特”或戴亞告努斯。差不多一個世紀之前,《錫安的守望台與基督臨在的先聲》這本雜誌在1882年六月刊(第七頁)論及宗教的明尼斯特説:
門徒被差出去傳道、教人和為人施浸。雖然我們相信基督身體中每個獻了身的分子均在某種意義上是個傳道員,而所有人均“被膏去傳好信息”,可是卻有不同的分子擔任工作的不同部分,正如人體中有不同的肢體和功能一般,而聖經將人體用來説明基督的身體——教會。
10.鑑於基督教國的各教會自稱為上帝的傳道員,1892年1月1日的《守望台》怎樣論及稱為派書者的全時間傳道員?
10 後來《守望台》的1892年一月一日刊在“守望台的觀點”這個標題之下明説以下一段話:
很少人知道這些派書者是主的真正代表,也很少人承認主鑑於他們的謙卑和自我犧牲精神而賦予他們的尊嚴。他們是傳教士嗎?不是,世界和各教會説,我們派到海外傳道的人才是傳教士。但主説是的,這些人是我所派出,負有偉大使命的傳教士——……
他們是傳道員嗎?不是,世界和各教會説,唯獨我們那些穿着“教士”袍服及從教堂講壇上傳道的人才是上帝的傳道員。主説是的,他們是我的僕人(傳道員),因為他們服侍我,將真理分發給我的家人。他們所傳的信息是我發出的。藐視他們的就是藐視我;接納我加於他們額上的印記的,就會認出他們的教訓是出於我的。“我的羊認識我的聲音。”
(也可參看1899年2月1日刊,第6、7段,在“目前的真理合理嗎?”的標題之下。)
11.“明尼斯特”和“明尼斯特利”這兩個字來自甚麽文字?它們的定義如何?
11 可是,《守望台》雜誌聲稱耶穌基督手下每個獻了身、受了浸的門徒都是“傳道員”可説是狂妄自大嗎?絶不然!英文的“明尼斯特”(minister)和“明尼斯特利”(ministry)這兩個字,以及在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和法文中相應的字,均採自古代的拉丁文明尼斯特(minister)和明尼斯特利安(ministerium)這兩個字。這兩個字見於聖經的《拉丁文通俗譯本》中。明尼斯特的定義如下:“侍從、侍應生、僕人,也指祭司的侍從或助手;類似地,也指一位下屬或次官。”明尼斯特利安的定義則是:“‘明尼斯特’的職位或職務、服侍、服務、傳道職分,不論含有好或壞的意思;一份職位、業務、工作、差事、職業、管理等。”——《新拉丁文字典》,路易士與索特合編,1146頁。
12.本刊和守望台的其他書刊最先引用的英文聖經譯本甚至在今日亦被使用到多麽廣泛的程度?關於“明尼斯特利”這個字,我們在這裏所談及的是政治嗎?
12 因此“明尼斯特”與“明尼斯特利”這兩個名詞應該含有一項廣義。在此我們必須記得,《守望台》雜誌和守望台社的英文書刊自始即使用在公元1611年出版的《欽訂本》或《英王雅各譯本》作為基本的聖經譯本。直至今日,這本受人公認的譯本仍然在英國、大英聯邦和美國受人使用。因此,當我們引用這本受人普遍接納的聖經譯本時,“明尼斯特”和“明尼斯特利”這兩個名詞所含的意思是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新約》)賦予它們的意思而非這兩個字在現代的政治含意。我們並非討論政治。
這兩個字新近流行的譯法
13.大部分聖經譯者喜歡將引起爭論的戴亞告尼亞一字譯作英文的甚麽字?上帝手下獻了身的百姓會怎樣執行這件事為他們帶來的義務?
13 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新約》)有許多現代的英文譯本。這些現代英文譯本大部分將這個引起爭論的希臘字戴亞告尼亞譯作甚麽呢?譯作“明尼斯特利”(ministry)。這個名詞含有聖經加於這個字的一切尊嚴含意。因此獻了身、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將“明尼斯特利”或傳道職分這個名詞用來指他們奉派從事的基督徒活動是與聖經中這個字的含意一致的。那末,這些“傳道員”怎樣執行他們的“傳道職分”呢?他們會履行這項職分的一切義務嗎?抑或由於别人的反對或壓力便捨棄這項職分呢?我們從聖經預言獲悉與宗教疏遠的政治當局會怎樣對待偽宗教世界帝國大巴比倫屬下的牧師、主教、執事、教士和大教長。我們不應當對行將發生的事視若無睹。
14.啟示錄十七章含有象徵性的描述顯示大巴比倫在“大災難”中會有甚麽遭遇?
14 正如啟示錄的象徵性文字顯示,俗世的政治勢力會不再實行政教合一。他們會與國際的宗教淫婦斷絶親密的關係。他們會將她從背上摔下來,將她自稱擁有的帝王之尊廢去,並且將她用來炫耀自己的金銀珠寶奪去。他們會從她手上搶去盛滿一切不潔和可憎之物的“金杯”;她曾使地上萬民喝這杯而變成昏迷,彷彿他們喝醉了酒一般。他們會將她屬下華美的宗教建築物改作尋常的用途,或者甚至在他們將其中的不義之財奪過來之後將其燒去。當報應的日子在“大災難”期間臨到大巴比倫之上時,它便有禍了!——啟示錄17:1-18;7:14。
15.屆時,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有義務要怎樣行?
15 世上的政治勢力未來所採取的行徑會對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具有甚麽意義呢?這意味到:見證人為了推廣上帝王國的權益而執行的傳道職分會受到拒絶。他們不會再宣揚“耶和華的恩年”。甚至在大巴比倫被劫掠一空之後,他們仍然必須毫不畏縮地繼續向人宣佈“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以賽亞書61:1,2;59:17,18。
16.耶和華見證人會怎樣效法使徒保羅(根據許多不同的譯本)在羅馬書11:13説他所要做的事?
16 直至那時,耶和華見證人會怎樣執行他們的“傳道職分”呢?他們記得聖經預言透露將會有甚麽事發生,他們會明智地決定像我們的好榜樣使徒保羅一樣行。在羅馬書11:13,使徒保羅以耶和華上帝派出的國際使者的身分描述他怎樣行;根據不同的現代英文譯本,他這樣説:“我對你們列國的人説話,因為我是列國的使徒;我以我的傳道職分為榮。”(《國際希伯來文/希臘文英文聖經》;《英國修訂本》;《新世界譯本》;《新美國聖經》;《羅德漢譯本》)“我尊重我的傳道職分。”(《默爾多克譯本》;《顯明新約》;天主教《杜亥譯本》;《新英文聖經》)“我看重我的傳道職分。”(《新國際譯本》)“我盡量發揮我的傳道職分。”(腓立氏的《現代英文譯本》)“我盡力履行我的傳道職分。”(《美國譯本》)“我為我的傳道職分自豪。”(《韋莫夫譯本》)“我顯揚我的傳道職分。”(《修訂標準譯本》)“我着重我的職位。”(《活用英文聖經》)“我十分重視我的職位。”(《莫伐氏譯本》)“我顯揚我的職位。”(《欽訂本》)路得的德文聖經則將其譯作:“我珍視我的職位。”威廉·丁道爾將這節經文譯作:“我要顯揚我的職位。”
17.雖然這是為信奉異教的外邦人所做的一件工作,身為猶太人的保羅説他將這件事僅視為一種普通的服務嗎?
17 從以上的各譯本我們留意到保羅並沒有將他的戴亞告尼亞降低至僅是成為一種“服務”的水平。保羅將多撒蘇(dox·aʹzo)這個希臘字與他的“傳道職分”並用,而多撒蘇一字的字根是希臘文的多撒(doʹxa),意思是“榮耀”。保羅的戴亞告尼亞無疑沒有任何令他感覺羞恥之處。正如《現代中文譯本》的羅馬書11:13説:“現在我向你們外邦人説話:既然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我當然看重我的任務。”《耶路撒冷聖經》則説:“讓我告訴你們異教徒這件事:我被派到異教徒當中作他們的使徒,我以被派為榮”。a
18.鑑於耶穌基督十二個使徒本來的身分,為甚麽耶和華見證人不應受到神學院出身和擁有漂亮銜頭的教士們所藐視?
18 當然,人不應當因為從事基督徒的“傳道職分”便感覺自命不凡。反之,我們應當感覺十分謙卑,因為上帝如此恩待他手下獻了身、受了浸的崇拜者,使他們能够在現今掌權統治的君王耶穌基督手下致力於傳道的職分。基督教國的教士們從神學院畢業而擁有各種尊稱(例如英文的Reverend, Most Reverend, Most Right Reverend, Your Reverence等)以及其他漂亮的銜頭,因此他們可能瞧不起獻了身、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在另一方面,耶穌有四個使徒是漁夫,一個是税吏;至於其他七個,聖經亦沒有透露他們曾進過第一世紀的任何猶太律法師學校。可是他們卻在聖經的最後一本書裏受到光榮的提及,聖經説他們的名字被刻在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個基石上。——啟示錄21:14。
19.獻了身、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是任何政府的僕人或“明尼斯特”嗎?他們的傳道職分恆久到甚麽程度?
19 至於作政府的僕役或“明尼斯特”,這些獻了身、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是宇宙中最偉大的政府的僕人。不,他們不像世上的帝國、王國或民主國家中人為政府的内閣官員一般,反之他們是宇宙的主宰和天地的創造者的僕人。正如馬太福音24:14所預言,他們是目前正在掌權統治的君王耶穌基督的彌賽亞王國所任命的使者。他們的傳道職分不會隨着這個舊事物制度在將臨的“大災難”中遭遇末日而終止。
20.保羅在歌羅西書4:17和提摩太後書4:5所提出的勸勉中是指世上一般人所作的普通服務嗎?
20 使徒保羅對他一個名叫亞基布的基督徒同工寫道:“你要留心在主裏領受的職分,好把它完成。”他在這裏所指的無疑不是俗世一般人所作的普通服務。(歌羅西書4:17,《新譯》)保羅最後一次被囚時寫信給曾與他一同致力於海外傳道工作的提摩太説:“要做傳福音的工作,徹底完成你的傳道職分。”(提摩太後書4:5,《新世》)這些在上帝感示之下授予早期基督教會的忠心傳道員的訓示對今日所有獻了身、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均是極好的勸勉。這鼓勵他們在餘日無多的舊事物制度的“末期”中努力工作而為上帝帶來永遠的榮耀。——但以理書12:4。
[腳注]
a 早在公元383年,耶隆開始從原文譯成聖經的《拉丁文通俗譯本》;他使明尼斯特及與之有關的名詞在説和讀拉丁文的基督徒當中流行起來。他從馬太福音20:26起使用拉丁文的名詞明尼斯特一字;從路加福音10:40開始使用拉丁文的名詞明尼斯特利安(“傳道職分”);從馬太福音4:11開始使用拉丁文的動詞明尼斯特拉利(ministrare,意即服事)。
拉丁文一度是西方世界的國際外交語言。在1378年,即牽涉到教皇的“西方大分裂”發生的一年,約翰·威克利夫出版了他所譯的新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威克利夫直接從拉丁文的《通俗譯本》作他的翻譯,因為他認為自己的學識不足以使用希伯來和希臘原文作為譯文的基礎。他的譯文相當精確和簡樸,但卻生硬和拉丁化;可是尚不及威克利夫的其他寫作那麽佶屈聱牙。”(麥克凌托與史特朗合編的《百科全書》,第十卷1043頁,第一欄在“威克利夫”的標題之下)因此,早在十四世紀,威克利夫已使用“明尼斯特”(minister)一字。無疑威廉·丁道爾“從原文作他的翻譯時也常使用這個字。”在羅馬書13:4威克利夫的譯文説“他是上帝的僕人。”羅馬書11:13則説:“我要尊重我的傳道職分。”——牛津出版社。
[第22頁的附欄]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叫我……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以賽亞書61:1,2。
[第23頁的附欄]
“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上帝的僕役。”——以賽亞書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