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悔改——如何辨認?
「上帝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7。
1.(甲)我們應當向誰認罪才能獲得寬恕?為什麼?(乙)為什麼得罪耶和華上帝的人可能同時得罪了小組?
長老絕不是『告解的神父』;上帝並沒有授權給他們赦免小組分子所犯的一切罪。赦罪的乃是耶和華上帝。犯過者若衷誠悔改,上帝便會根據他愛子所獻的贖罪祭赦免他們的罪。因此,一個人之蒙耶和華赦免並不有賴於他向長老認罪。(約翰一書1:8,9;2:1,2)可是,由於犯了嚴重的過錯,一個人也可能同時得罪了小組。這乃是因為行差踏錯的人可以為自己所隸屬的小組帶來很大羞辱和麻煩的緣故。因此,代表小組的長老們應當確知犯過者已真心悔改,然後才寬恕這個為小組帶來惡名的人。
2.(甲)關於小組寬恕犯過者的罪,我們從哥林多後書2:7獲悉什麼?(乙)小組寬恕悔改的哥林多人是什麼意思?
2 使徒保羅曾對哥林多人論及接納一個一度被開除、但後來卻真心悔改的人返回小組;他的話表明在若干事例上,小組可以決定是否寬恕犯過者。保羅寫道:「你們應該寬恕他、勸慰他。」(哥林多後書2:7,《新譯》)使徒勸小組寬恕這人,因為這人「受了許多人的責備」之後,他所受的申斥已促使他悔改而達成目的。(哥林多後書2:6,《新譯》)既然這人已衷誠懺悔,改過自新以符合耶和華的公義標準,小組自應當接納他。他已懇求耶和華寬恕他的罪,現在小組也寬恕了他。當然小組寬恕他的意思不是說「免除」他的罪而是不再計較他的過犯為小組所帶來的麻煩、羞辱和憂傷。
3.犯了大罪的人若聲稱他們已責備了自己,長老們應當怎樣行?
3 在有些事例上,一個人的犯罪記錄被揭露出來時十分可恥。也許這人在幾個月或甚至幾年的期間做著一些甚至在俗世看來也是有罪的事。後來這人可能去見長老,聲稱他最近已停止犯罪,同時已向上帝禱告懇求寬恕。他也許覺得他已責備了自己。或者當他的可恥行為被人揭發出來時,他對長老說他已責備了自己,因此覺得無需再向長老談及這事。長老們應當怎樣行呢?他們應當決定這人需要怎樣的屬靈幫助,以及他是否真正悔改。他們可能需要與他討論不只一次才能探悉他的真正感覺、動機和需要。真心悔改的人會歡迎和謙卑地接受長老們提出的這種仁愛幫助。
世俗的憂傷抑或真正的悔改——那一樣?
4.深深的憂傷一定是真心悔改的證據嗎?
4 當然,犯過者應當對自己所犯的罪感覺憂傷、懊悔和抱憾。視乎人的感情氣質而定,這樣的感覺可能伴之以流淚,亦可能沒有。可是,長老應當記得並非所有的憂傷、懊悔和抱憾都一定是真心悔改的證據。基督的使徒保羅寫道:「依照上帝的意思而有的憂傷可以生出沒有懊悔的悔改,以致得救;世俗的憂傷卻會招致死亡。」(哥林多後書7:10,《新譯》)因此長老們應當運用洞察力去探知犯過者的憂傷究竟是由什麼促成的。
5.世俗的憂傷是由什麼促成的?為什麼這並不是真正的悔改?
5 世俗的憂傷可能僅是由個人的失敗感和失望,擔心失去別人的尊重或某些利益,或想到要遭受管教或羞辱而促成的。犯過者只是為了過犯所產生的不良後果或有害結果,或因為過犯顯露出來為人所知而感覺憂傷。即使這些感覺本身是正常的,但是犯過者若僅為了這些緣故而憂愁,他就並沒有為所犯的罪真正悔改,反之他只是為了被人揭發而苦惱而已。他並不真正關心他的過犯為上帝帶來的羞辱。
6.什麼表明以掃獲悉以撒將祝福賜給了雅各時的放聲痛哭並非真正的悔改?
6 以掃的事例足以說明這點。他為了一點食物將自己的長子名分賣給雅各。若干年後,當雅各獲得長子的祝福時,以掃為此大感傷心。他「放聲痛哭」,並試圖說服他的父親以撒改變主意不再祝福雅各。以掃缺乏屬靈的體會,以致『藐視長子的名分』,但他並沒有對自己的錯誤態度感覺遺憾。反之他只是悔恨自己的愚行使他失去若干裨益而已。——創世記25:29-34;27:34;希伯來書12:16,17。
7,8.什麼顯示掃羅王雖然認罪,卻並非真正悔改?
7 另一個例證是掃羅王。上帝曾吩咐他將亞瑪力人殲滅:但他卻沒有遵命。當撒母耳先知向他提出指責時,掃羅妄圖為自己辯護,堅稱他已遵照耶和華的訓示而行。撒母耳於是坦率地指出國王的過錯,並且補充說:「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掃羅聽到這話之後承認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撒母耳記上15:17-25)但是掃羅認罪並非真正悔改。為什麼不是呢?
8 掃羅仍然試圖減輕自己的罪狀,聲稱他犯罪乃是因為懼怕百姓的緣故。他並沒有衷心承認他得罪了耶和華。他看來只是因為害怕失去王位和蒙受公開羞辱才認罪。這從掃羅懇求撒母耳與他一同回去一事足以見之。何以故呢?問題並非僅是撒母耳回去為掃羅代禱求情而已。當撒母耳堅要離去時,掃羅懇求說:「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撒母耳記上15:30)所以掃羅所關心的是他在別人眼中的地位。他想撒母耳與他同去,好使他有面子;他不想因為撒母耳離去而失面子。因此掃羅認罪僅是口裡說說而已,他並沒有因為得罪耶和華上帝而表現敬虔的憂傷。
9.關於悔改,我們從聖經中論及以掃和掃羅的記載獲悉什麼?
9 我們可以從聖經論及以掃和掃羅王的話學得一些重要的教訓,這些教訓可以幫助長老們洞察一個犯過者是否真心悔改。真正憂傷的人可能會痛哭流涕。可是像以掃的痛哭一樣感情激動本身並不是悔改的確據。同理,犯過者沒有表現感情激動亦未必表示他不肯悔改。重要之點是犯過者承認自己得罪了耶和華而深感懊悔。他若繼續提出藉口為自己的行動辯護,這就使人對他所聲稱的悔改發生懷疑了。犯過者應當對自己的錯誤行徑深惡痛絕。雖然犯了大罪的人自然會對自己的過犯感覺相當程度的難堪,他最關心的卻應當是他的過犯為耶和華上帝與他百姓的組織所帶來的羞辱而非這件事所導致的不愉快的後果。他應該衷誠地遺憾他與至高者的關係受到損害。
真正的悔改牽涉到什麼
10.為什麼一個人對於為耶和華帶來羞辱而感覺的憂傷應當同時包括為了傷害弟兄和同胞而感覺的悔恨在內?
10 一個人對於自己為耶和華帶來羞辱而感到的憂傷並不是必然與他為了傷害弟兄和同胞而感到的悔恨截然分開的。使徒約翰指出,我們愛弟兄乃是愛上帝的確據;事實上,兩者是不可分的。(約翰一書3:11,17;4:7,8,11,12,20,21)過犯總是有害的。我們若被牽涉在嚴重的過犯中,就最好沉思一下以下各事:
11.我們若犯了大罪,就應當將一些什麼事嚴肅地考慮一下?
11 我們犯了罪之後若意識到自己沒有效法我們所事奉的仁愛、正直的上帝,反而以自私甚至貪婪的方式行事,對別人的利益毫不顧念,我們有為此大感痛心嗎?(帖撒羅尼迦前書4:3-6)我們真的以為諸如不道德一類的過犯能夠增加別人的快樂嗎?我們對別人的永遠福利和永生希望表現多大的關懷呢?我們的行動也許並不直接影響到別人,但是我所立的榜樣和所操的感化力卻仍會對別人有所影響。(羅馬書14:7)那末,我們是否如此以自我為中心,即使明知自己立下惡劣的榜樣而能夠削弱別人的屬靈力量,我們仍然堅要取悅自己,一意孤行呢?(可與羅馬書15:2,3作一比較。)據耶穌基督指出,永生之路是『窄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14)我們自己深知需要作出多大努力才能留在公義的道路上。因此,我們會喜歡像一個人在窄路上行走,但卻將大石拋在路上各處,以致令別人失足跌倒或至少更難於行走一般嗎?這樣行會與我們的天父多麼迥異!(以賽亞書40:11)正如使徒保羅說,我們「從基督所學的,卻不是這樣。」(以弗所書4:19-24,《新譯》)我們若由於上帝和他的愛子所具有的許多感人美德而真正愛慕敬仰他們,我們自己行事卻與他們大異其趣而辜負了他們對我們的信任,這豈不令我們深感慚愧嗎?不錯,這樣的想法是與真正的悔改一致的。
12.關於悔改,我們可以從瑪拿西王蒙上帝寬恕之後所採取的途徑獲悉什麼?
12 悔改的另一重要部份由猶大國王瑪拿西的事例表明出來。關於他所犯的罪,聖經告訴我們:「[他]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列王紀下21:6)最後,耶和華對他執行判決,讓敵人將他擄到巴比倫去。他在那裡幡然悔悟。聖經報導說:「[他]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且在他列祖的上帝面前極其自卑。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歷代志下33:12,13)在此之後,瑪拿西盡力糾正自己的過錯,在國內清除偶像崇拜,獻祭給耶和華及鼓勵人民事奉至高者。(歷代志下33:15,16)這表明真正的悔改包括捨棄錯誤的途徑,同時也決心努力按照正道而行。
13.『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果子可能包括什麼在內?為什麼?
13 因此,真心悔改的人應當能夠「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3:8)這包括犯過者應作出合理的努力,在目前環境許可的範圍內盡力矯正事端。舉例說,犯過者若對於賠償自己所偷的東西表示漠不關心,他所聲稱的悔改便很難以令人置信了。再者,他若不痛下決心按照正道而行,別人對於他是否真心悔改便難免大感懷疑。
14.一個人的犯罪記錄若十分令人震驚,而且引起許多人的非議,什麼可以決定是否應將這人開除?
14 但是一個人所犯的罪若十分令人震驚而引起許多人的注意和非議,我們又應對問題懷有什麼看法呢?再次地,犯過者是否會被小組開除端賴於他是否表現真正的悔改。
15.長老在什麼時候採取開除的行動是應當的?為什麼?
15 若沒有證據表明犯過者衷誠悔改,長老們就必須小心避免感情用事。他們不能寬容罪過,對不肯悔改的人的惡行為小組帶來的非難和煩惱視若無睹或一笑置之。他們若這樣行,便會對整個小組產生有害的影響。小組有些分子可能因此變成膽大妄為而將上帝感示的以下勸告置諸不理:「你們是自由人,但不要濫用自由來掩蓋任何邪惡;要作上帝的奴僕。」(彼得前書2:16,《現譯》)再者,犯過者自己可能將罪視作等閒,在將來更不約束自己,以致誘使別人也陷入不法之中。睿智的所羅門王評論說:「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傳道書8:11)因此,長老若對於犯過者是否真心悔改懷有嚴重的疑問,而且證據清楚表明小組很可能會受到腐化,他們就應當毫不猶預地聽從這項訓示:「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5:13。
長老和助理僕人犯過
16.長老若犯了嚴重的過錯便應當怎樣行?為什麼?
16 既然長老在小組裡負有如此重大的責任,他們的行為無疑應當堪作模範。因此,長老若犯了嚴重的過錯,即使他已衷誠悔改,他仍然有義務要告訴長老團。為什麼呢?因為他既不再是無可指責,他現在已沒有資格繼續作監督。(提摩太前書3:2)若讓在靈性上有嚴重瑕疵的人作長老,那就與上帝的聖潔標準不符了。——彼得前書1:15,16;可參閱利未記21:17-23的律法,該項律法規定,亞倫家族的男子若在身體上有缺陷,就不可執行祭司的職責。
17.一個長老若覺得自己不再是無可指責,這種情形應當怎樣處理?
17 當然,像小組的其他所有分子一樣,長老也時常未能將耶和華的形像完美地反映出來。由於屢次犯過,一位長老可能覺得自己不再符合聖經的條件而將事情向其他長老透露。可是,在查考過這件事及考慮到小組(以整個而言)的感覺之後,其他長老可能認為該長老的缺點並不足以使他失去作監督的資格。(可參閱加拉太書2:11-14,我們獲悉彼得曾受到責備,但該項過失並沒有使他失去作長老的資格。)可是,這位長老若仍然衷誠相信自己不再是無可指責,其他長老就應當尊重他的感覺而免除他的職責。
18.一位長老若犯了大罪,其他長老對這人負有什麼責任?
18 在另一方面,長老若受到有充分根據的指控,或承認犯了大罪,其他長老就應負起全部責任將他的長老職位解除,並且對他提出所需的責備及加以任何適當的限制。犯過的長老若表現不肯悔改的態度,其他長老便應當毅然採取開除的行動。
19.犯了大罪的助理僕人應當怎樣行?為什麼?
19 像長老們一樣,犯了嚴重過錯的助理僕人也有道義上的責任要通知長老。唯獨「無可指責」的人才有資格擔任助理僕人的職位。(提摩太前書3:10)因此,助理僕人若犯過,處理的方式會與處理長老犯過的案件一樣。
20.在真心悔改方面所立的好榜樣可以導致什麼良好結果?
20 上帝若要求基督徒小組的每一分子都竭力取悅他及保持潔淨為他服務,長老和助理僕人無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也同時密切留意。他們通常在基督徒的生活方面經驗較豐,並且由於是榜樣而須對上帝負較大責任。(可參閱路加福音12:48;彼得前書5:2,3)即使他們犯了嚴重錯誤,他們的衷誠悔改,藉著痛改前非及通知長老團而表現出來,亦足以為別人立下榜樣。這也許可以幫助其他犯了大罪的人採取類似的悔改途徑,急於在上帝面前恢復清白的地位。熱切的精神,對自己的過犯所感的深惡痛絕,為了矯正過犯而作的努力,會對所有人的得救均有所幫助。再者,這樣行可以在小組中保持和好——與上帝和好及彼此和好。
21.悔改可以對我們產生什麼有益的影響?
21 真正的悔改多麼重要!由於我們的不完美,我們每天都在某些方面未能完美地將耶和華的形像反映出來。這是我們應當引以為憾的事,但卻不應當使我們為每項微小過失而苦惱。可是,我們既意識到自己在言行上常會犯過,這應當使我們保持謙卑,並且幫助我們在別人得罪我們時表現慈悲。這樣,當我們向上帝禱告求他赦免我們的過犯時,我們可以確信他會悅納我們的禱告。(馬太福音6:12,14,15)我們會繼續努力遵行他的旨意而享有無虧的良心。不錯;我們會真正快樂,因為我們確知耶和華已赦免了我們的罪;他將我們視為他手下清白、純潔而享有永生希望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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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瑪拿西王犯了大罪,他卻藉著熱心清除與偶像崇拜有關的「聖柱」而說明自己真正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