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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一下教士的獨身守望台1963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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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罪便不能期望昇職而已。在第六世紀教皇伯拉糾一世及二世一方面拒絕擢升一些有合法妻兒的教士,另一方面卻將一些娶妾生子的教士加以擢升。在第十二世紀,正式結婚的教士的生活遠較一些公開娶妾的教士為困難。這使天主教會的「教廷律法之父」格拉遜(Gratian)不禁嘆息說:「這是淫亂較貞潔享有更多權利的一件怪事!」
在第十三世紀教皇英奴辛(Innocent)頒令一個曾娶過許多妾侍的男子可以被委任為教士,但是一個在髮妻死後續絃的人則不可。在十六世紀被封為「聖者」的湯馬士·摩爾(Thomas More)將教廷的官方立場歸納起來說,婚姻「污穢一個人[那便是說,一個教士]較之疑惑或三重的姦淫更其。」因此我們極少聽到有教士因犯姦淫而被開除,但我們卻常聽到他們由於結婚而被革職。
上帝的道吩咐人要保持自制。它規定性關係只可限於合法結婚的夫婦之間。它並沒有規定基督徒的組織中某些職位必須由獨身的人擔任,而它所推薦的節慾則完全是一件個人自願的事。上帝的行事方式是合理而公正的;它表現出上帝的瞭解與仁愛。它會結出美好良善的果實。——約翰一書5:3。
可是強制教士獨身的規定卻只能在起源於異教的禁慾主義中找着憑據。我們若將其放在理智,事實和聖經的天平上衡量一下便會發現強制的教士獨身規定毫無份量,它所結出的僅是惡果而已。它正好受到保羅所作的預言性斥責:「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理,……禁止嫁娶。」——提摩太前書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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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的承繼——一條中斷了的連環守望台1963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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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道就是真理」
使徒的承繼——一條中斷了的連環
猶太人的祭司制度是世代相傳的,而且這種世襲有可靠的記錄可資證明。但是當猶太人在巴比倫為奴70年被釋回國之後便有疑難發生了;凡是在族譜中尋查不着自己的譜系的祭司都「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喫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以斯拉記2:62,63;尼希米記7:64,65)他們對於祭司的世代相承是非常認真的,因此他們絕不容有任何疑慮存在。他們對於上帝的原則所持守的嚴正態度促成了全國上下的團結。
但是為什麼基督教國所倡導的「使徒承繼」却未能帶來這種團結呢?最大的理由便是所謂使徒的承繼根本是一種虛構。第一,他們所聲稱的連續不斷的使徒承繼並沒有半點證據。第二,他們甚至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彼得曾在羅馬。因此最初的一個鏈環便已不存在了。
假如我們看看宗教改革前四個半世紀的一段期間,我們便會發現雖然這是天主教勢力達到最高峰的時期,它却絕沒有獲致任何恆久的和穩固的團結。甚至在1378年的大分裂(Grand Schism)發生之前,當其時有兩個互相對立的教皇分庭抗禮,一個在羅馬,一個在亞威農(Avignon),相峙達36年之久,我們已再三見到互相對立的教皇。雙方都自稱為彼得的承繼者而擁有彼得的權威。由963年本尼提克特五世(Bene-dict V)自稱為教皇而與利奧八世(Leo VIII)對抗起以至1328年尼古拉斯五世(Nicholas V)與約翰二十二世(John XXI)對抗止,在這段期間曾有過十九個另自立為教皇的人,每一個均自稱為天主教會的合法元首以反抗對方。天主教會便於1380年十一月至1381年三月開會討論此事以期在當時互相對立的厄爾班六世(Urban VI)與克雷門特七世(Clement VII)兩人中間決定哪一個是真正的教皇。假如他們的證據確鑿無懈可擊的話,那又豈會發生這種爭執呢?1411年甚至有三個人同時自稱為教皇。1044年在羅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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