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禱告有多少認識?
差不多所有人都禱告,雖然有些人並非時常如此行。很多時當一個人達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時,禱告便成為他最後的辦法。
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人說,「在救生艇上沒有無神論者。」當飛機墜入離陸地千哩以外的茫茫大海中,無線電通訊中斷,存糧已差不多用盡,人們面臨絕望的邊緣時,於是他們便會仰天禱告了。
但這便是禱告的意義嗎?禱告僅是當一個人走投無路,無法可想時的最後辦法嗎?
聖經的禱告並非僅此而已。反之聖經指出禱告應該是我們時常——並非僅在面臨絕境的時候——對上帝說話的方式。禱告是我們求上帝祝福,為他所作的安排——包括屬靈的和物質的——向他致謝的一個方法。
禱告是基於相信上帝存在,而且他會垂聽和實現禱告這種信念而作的。聖經將上帝稱為「聽禱告的主。」(詩篇65:2)聖經表明上帝是人可以親近的。我們應該期望上帝垂聽正當的禱告,因為他吩咐他的百姓禱告,他的道也提出許多蒙悅納的禱告的例子。(歷代志下7:12-16)聖經告訴我們耶穌不但親口指出,並且以身作則表明禱告的必要。a既然上帝的兒子也承認有禱告的必要,我們更多麼的需要如此行。
向上帝禱告的這種行動暗示與他親近。一本著名的聖經辭典論及聖經時代的早期說:「當日忠心的以色列人深信上帝,也許比(今日許多人)對上帝更有親切感。」——《聖經辭典》,詹姆士·希斯丁編,第六卷,第41頁。
忠心的以色列人知道耶和華真正存在及造福他們。詩篇的執筆者深信耶和華予人指引和幫助,因此他唱道:「耶和華阿,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將你的路教訓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上帝。我終日等候你。」「上帝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篇25:4,5;46:1)基督的使徒保羅說:「其實[耶和華]離我們各人不遠。」——使徒行傳17:27。
怎樣的禱告才豪垂聽?
正當的禱告是會蒙上帝垂聽的,這乃是一項聖經真理,可是聖經同樣有力地表明並非所有禱告均蒙上帝聽允。
有許多人為錯誤的事而祈求——在抽獎或比賽中得勝,接獲一張鉅額的訂單,在一次打賭或一場運動比賽中得勝。這種禱告不蒙上帝聽允又何足怪呢?
門徒雅各提醒我們:「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4:3。
信奉非聖經的宗教的人時常將他們的崇拜視為一種能使他們的神依照崇拜者的意思去行事的「魔術」。但造物主卻不是像神話中阿拉丁神燈的精靈一樣聽候人命令的。
誠然,耶穌曾對門徒說:「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翰福音16:23)但這話是耶穌對他的門徒說的。他們所祈求的事會受到他們從他所學到的教訓及他們對上帝旨意的認識所限制。
他們所祈求的顯然不包括他們明知,或有理由相信,是上帝不悅或與他的旨意不符的事。我們的懇求若要蒙應允,就必須是上帝所喜悅的。我們必須避免祈求不公義或違反上帝旨意的事。使徒約翰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翰一書5:14。
但是有時甚至上帝的僕人的禱告也不蒙聽允。摩西祈求進入迦南地的禱告便沒有蒙上帝應允。大衛王為拔示巴的兒子而作的禱告沒有蒙垂聽。使徒保羅求上帝使「肉體中的刺」離開他的禱告也不蒙應允。由此可見若想禱告蒙上帝垂聽,它必須符合上帝的旨意!所以,甚至不了解上帝對某件事的旨意也能夠引致禱告不蒙應允。——申命記3:23-27;撒母耳記下12:16,22;哥林多後書12:7-9。
蒙上帝悅納的禱告必須通過他承認的途徑而作。耶穌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耶穌同時說禱告應該「奉他的名」而作。(約翰福音14:6;16:23)所以,我們的禱告應該承認耶穌犧牲自己屬人的生命的價值,使我們能夠在禱告中親近上帝,同時也承認「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提摩太前書2:5。
其他條件
若想、禱告得蒙垂聽,我們還須要順服上帝。箴言提醒我們說:「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當以色列人不服從上帝時,耶利米寫道:「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箴言28:9;耶利米哀歌3:8。
耶和華對古代的以色列人指出他不嘉許他們的一個原因。這亦適用於今日的基督教國之上。上帝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以賽亞書29:13。
今日基督教國各教會以口親近上帝,用嘴唇尊敬他,但是他們的心卻沒有真正推動他們去符合他的行事方式。例如他們將聖經的崇高道德標準撇棄一旁而接納犯姦淫,淫亂和同性戀的人——這一切都是聖經所禁止的惡事。(請參閱利未記18:22;哥林多前書5:9,10)再者,他們將人的主張當作道理教訓人。這些包括靈魂不死,在烈火熊熊的地獄中受苦,以及他們從非聖經的屬人來源b所採納的其他異教道理。
鑑於耶和華通過以賽亞所說的話,唯有回頭接受耶和華的教訓和行事方式,誠心歸向他的人才能夠期望禱告蒙上帝垂聽。使徒約翰寫道:「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翰一書3:22。
採用什麼姿勢
在禱告時沒有任何一種姿勢比另一種姿勢較「神聖」。聖經提及有人站著禱告,有人雙手舉向天,跪下,甚至俯伏地上,像臣子在君王面前俯伏一樣。有些姿勢表示謙卑,但是在聖經時代人們作禱告時的許多不同環境表明上帝並沒有規定人在禱告時身體和雙手需作特別的姿勢。——馬可福音11:25;列王紀上8:22;路加福音22:41;尼希米記8:6。
雖然我們身體的姿勢並不重要,我們的精神態度卻很重要。熱切的心是禱告蒙上帝垂聽的一個條件。耶和華說:「[你們要]一心歸向我。」(約珥書2:12,13)在他面前,我們沒有理由居功或自慶,也無權提出任何要求。他的恩慈不是我們所配得的。耶穌曾讚賞一個謙卑的稅吏,後者只是說:「上帝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加福音18:9-14。
你可以在何時何地禱告?
聖經所載的例子表明人可以隨時隨地向上帝禱告。希伯來人知道,「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詩篇145:18。
亞伯拉罕的僕人在美索不達米亞一個井旁禱告。但以理在他的房間裡禱告。使徒彼得在中東一間樓房的房頂獨自禱告。耶穌公開禱告,私下禱告,在寂靜的客西馬尼園禱告及在山上禱告。——創世記24:10-24,26,27;但以理書6:10,11;使徒行傳10:9;馬太福音26:36;馬可福音6:46。
一個人可以在他人面前默禱而不受人察覺。亞伯拉罕的僕人向上帝默禱,「在心裡說話。」哈拿在「心中默禱」,嘴唇「不出聲音。」所以,上帝能夠聽見我們的默禱。——創世記24:45;撒母耳記上1:13。
這些例子表明我們可以與造物主作密切的交談。我們無須約定時間向上帝禱告。我們無需為禱告訂下任何時間表。我們可以在任何時候禱告。大衛「終日求告」耶和華。使徒保羅鼓勵我們要「恆切禱告」,「不住的禱告。」——詩篇86:3;歌羅西書4:2;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要對禱告的權利養成一種懇摯的體會。要了解禱告所具有的屬靈力量。切勿輕視禱告的權利。也不要將禱告親為無法可想時之最後辦法。反之,禱告應該成為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這個動亂的時代,私下的禱告,家庭的禱告和小組的禱告均會強化你。藉著禱告與上帝交談會幫助我們獲得他的和平,促進聖靈的運行,並使我們確信必定可以在他那公義的新規制裡永享幸福。
[腳注]
b 關於聖經對於靈魂是否會死,人死後是否會感覺到受苦的解釋,請參閱以西結書18:4,20和傳道書9:5,10。關於這幾點以及現代宗教的其他教義如何與上帝所感示的聖經有所抵觸,《導至永生的真理》一書有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