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死者需要你的幫助嗎?
有一句中國的古代格言說:「事死如事生,民德歸厚矣。」死者若真的生活在另一個領域中而能夠從生者的服事得益,對死者表現關懷無疑是仁愛之舉。
當然,有許多人僅是循例遵守自古傳下的習俗,其實並不認真相信人死後會繼續生存。但是也有許多人堅信死者需要他們的幫助。
亞洲的大部分和非洲的若干部分有億萬的人相信他們必須一生敬奉死去的祖先。他們在去世親屬的神主牌面前燒香、祈禱、供奉鮮花或甚至食物。他們以為這種敬奉可以幫助死者在來世生活愉快而不致成為惡鬼。
特別在為死者舉哀及舉行葬禮方面,生者不惜大事鋪張以求對死者有所幫助。請考慮一下東方一位顯赫的政府顧問去世時為他舉行的隆重傳統葬禮:
法事由佛教僧侶舉行。死者親屬燃點爆竹以驅除惡鬼。他們也焚燒含有禱文的宣紙,因為他們相信這可以造益死者的鬼魂。他們將食物、飲品和煙草放在屍體旁邊,以便供死者的鬼魂隨時享用。
然後屍體被放進靈柩中,留在殯儀館四十九日。長子守靈六日,第七日回家歇息、沐浴和更衣。他繼續六日『守靈』一日歇息,直至滿了四十九日為止。在整段時期中差不多不斷鳴放爆竹,而且日夜奏樂以誌哀思。
第四十九日葬禮隆重舉行。不但有樂隊奏樂隨行,並且沿途的電話竿、街燈柱和樹上均懸掛爆竹連續鳴放。祭桌上擺設食物、飲品和煙草,在沿途所設的小神龕均燒香和焚燒含有禱文的冥紙。送葬的行列也包括多架以顏色紙、金箔和竹製成的遊行車。許多舉哀者手持燈籠,目的是要照亮死者鬼魂的路途。抵達墳旁之後,代表宮殿、飛機、輪船、軍隊、僕役和其他東西的美麗遊行車均被付之一炬。
經濟能力較弱和地位較低的人也跟從類似的習俗,只是規模小得多而已。例如所燒的紙物數目較少,而且製作也較為粗陋。
焚燒紙物的習俗顯然以煉獄的信仰為根據。人們相信當人死去之後,死者的靈魂會在煉獄裡流浪兩年,他們需要幫助才能進入天堂。焚燒紙物是要表明死者生前過著正當的生活,而且並不缺乏冥界的一切生活所需。既然如此,許多中國人相信,死者的陰魂遂可以早日脫離煉獄了。
你對這些所費不資的隆重儀式有什麼感想呢?你願意跟從類似的習俗嗎?若然,為什麼呢?
你若相信死者需要你的幫助,你有什麼確鑿的證據表明人的軀體死後有某些有知覺的東西繼續生存呢?什麼使你確信你用來幫助死者的方法真正有效呢?例如一個人怎能夠證明燈籠可以照亮鬼魂的路途,爆竹可以驅逐惡鬼,或焚燒紙物可以幫助死者的靈魂進入天堂享福呢?他們有什麼根據可以聲稱這些東西是能夠幫助死者鬼魂的有效方法呢?
雖然幫助死者的宗教儀式可能在你當地頗為不同,有任何人能夠令你滿意地向你證明所作的事的確帶來有益的結果嗎?
再者,我們也有理由考慮一下這些幫助死者的方法是否公平公道。有錢的人自然能夠買得起大量爆竹、紙物或其他據云能夠幫助死者的東西。但是窮人又怎樣呢?即使他一生過著正直的生活,他死後若沒有人為他做這些事的話,他便會因此而吃虧了。再者,購買這些東西去幫助死者對窮人來說是個沉重的經濟負擔,對富人來說卻只是小事而已。
你對於這種顯然的不公平有什麼感想呢?一個神若欺貧愛富而不理會到兩者的為人如何,你會受這樣的神所吸引嗎?聖經的上帝絕沒有表現這樣的偏心。反之聖經論及他說:「上帝不偏待人。」——羅馬書2:11。
現在假設一個人看出為死者舉行的儀式不但毫無價值,且與大公無私的上帝的旨意大相徑庭。他若僅為了墨守傳統和不想與鄰人不同就參與這些儀式,這可說是合理嗎?一個人若認為某項宗教儀式是謬誤的,但卻繼續加以支持,這可說是合邏輯嗎?附和一件偏袒富人、欺壓窮人的事是對的嗎?
基督教國的煉獄信仰
並非僅是非基督教的宗教才相信死者需要有人幫助他們脫離煉獄。《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
「煉獄裡的靈魂可以受各種善工如祈禱、恩赦、施捨、禁食、獻祭等所幫助。……雖然一個人不能命令天主將他的善工的價值應用在受苦的靈魂之上,他卻無疑可以希望天主聽允他的請求惠然賜予受苦的教友所需的幫助。」
天主教提出什麼保證這種努力會帶來裨益呢?百科全書繼續說:
「因為這些善行的效力有賴於信徒對天主提出的懇求,我們並無肯確的保證信徒的禱告能夠立時幫助煉獄裡的某個靈魂或任何一個靈魂。但是當地上的忠心信徒向天主提出祈求時,天主的慈悲和仁愛無疑會促使他將煉獄中業已與他如此接近的靈魂從煉淨的時期提早釋放出來。」
因此教會並沒有提出任何真正保證生者為他們相信在煉獄中的人所做的事會有什麼實際功效。教會亦沒有任何根據提出這樣的保證,因為聖經並沒有這樣行。聖經裡甚至不含有「煉獄」一詞。《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說:「在最後的分析中,天主教的煉獄道理是根據傳統而非根據聖經的。」——第十一卷1034頁。
誠然,傳統並不一定是壞的。但是這個傳統卻與上帝的道有所衝突。聖經絕沒有主張「魂」在人的身體死後繼續生存。因此「魂」顯然無法在煉獄裡經歷一段煉淨的時期。有鑑於此,我們有理由將耶穌基督對猶太宗教領袖所說的一段話應用在鼓吹煉獄道理的人身上:「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15:6-9。
請也按照聖經的教訓想想用來幫助煉獄裡的人的各種方法。正如《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提及,祈禱被認為是能夠幫助煉獄中靈魂的善工之一。論到這些禱告,一本題名為《協助煉獄中的靈魂》的小冊子(由聖本篤永愛修院出版)說:
「簡短熱切的禱告時常比漫不經心的悠長禱告對受苦的靈魂更有益。教會曾為無數簡短衷誠的禱告賜予赦罪恩典,這一切均可應用於受苦的靈魂身上。……當我們在日間照料各種事務之際,甚至當我們的雙手忙於工作時,我們可以多麼輕易地增加這些有如火箭般犀利的簡短禱告的數目!……我們若在日間時常作出教會為死者所制訂的簡短赦罪禱告:『凡諸信者靈魂,賴天主仁慈,息止安所。亞孟。』(每念一次可得恩赦三百天。《恩赦手冊》,582)我們可以幫助多少靈魂脫離煉獄。我們若熱切誦念『耶穌、瑪利亞、若瑟』的聖名,每念一次便可以贏得七年的恩赦。」
在你看來,誦念三個名字竟比一個長得多的禱告效力大八倍,這豈不是頗奇怪嗎?反覆誦念一個禱告是上帝所嘉許的作為嗎?關於這個問題,耶穌基督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馬太福音6:7,8。
聖經絕不贊成人將強記的句子不斷反覆誦念,反之聖經鼓勵人在禱告時發自內心地向上帝說話。
我們也不應忽視金錢在煉獄的道理中所擔任的角色。當然,有人也許會辯稱這個教義的目的並不是要為教會積財。但事實仍然是,鼓吹煉獄道理的宗教組織均很樂於接受物質的奉獻。教會從來沒有非難過任何人企圖用金錢買通脫離煉獄的出路。教會也從沒有勸告過任何人將有限的物質資財用來購買生活的必需品會好一點。反之許多世紀以來不論貧富都將大量錢財獻給教會,希望藉此可以減短他們自己或他們的親者留在煉獄裡的時間。作家哥力斯·賴蒙在《不朽的幻覺》一書中評論說:
「與死者有關的宗教儀式為教會帶來了難以估計的財富,特別以羅馬天主教和東方正教的各教會為然。這些教會極力強調為已死的人、垂死的人和一切關心自己未來景況的人舉行彌撒、作禱告和從事其他善行的價值。
「自中古時代早期以來,天主教會單憑赦罪一事便從屬下的教友,不論貧富,獲得巨量的錢財。這些藉著捐款、施捨或其他類似的奉獻而贏得的恩赦據云可以免除捐獻者自己的靈魂或去世親友的靈魂在煉獄中所受的一切或部分懲罰。……俄國的正教會也藉著為死者作類似的代求而積聚巨量財富。教會除了從渴望減輕天主懲罰的工人和農夫獲得經常的捐獻之外,許多貴族和上流階級的分子也捐贈財產給寺院和教堂,指定要每日有人為他們死後的靈魂祈禱。」
物質的捐獻若真的能造益死者,這便意味到上帝喜愛金錢了。但是上帝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金錢或財物。上帝通過他所感示的詩篇執筆者宣布說:「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篇50:9-12。
世上所有的財富都無法對一個死者有任何幫助。金錢和物質的資財甚至無法使他免去一死。正如聖經說:「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篇49:6-9。
無可置疑地,企圖幫助死者是不符合聖經的。認為生者能夠幫助死者的主張只是為人帶來沉重的負擔而已。可是,明白上帝的道卻能夠幫助人擺脫這種錯誤的見解。這可以鼓勵我們趁家人在生之際盡力使他們感覺受人需要、愛護和賞識。他們一旦死去,生者企圖彌補自己在這些人生前所忽略的仁慈和體貼便已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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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儀式據云是要將靈魂從煉獄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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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的儀式據云是要幫助煉獄裡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