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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嗎?守望台1973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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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約的安排之下,耶穌基督是個具有不死性的大祭司,他不需要任何承繼者。他那完美屬人的祭物只需一次獻上便能夠真正將人的罪赦免。至於在新約之下的人,耶和華將他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和腦裡,因此毋須寫下一套繁複的法典。——第430頁。
● 貪食、醉酒和今生的思慮怎接能夠『累住人的心』?——路加福音21:34
在飲食上漫無節制使人內心負有沉重的罪咎感而將良好的動機扼殺。一個人若過度關心謀生,他內心的動機便會集中在物質東西之上。他的內心於是失去對於耶和華上帝保證他會照顧他僕人生活所需一事所懷的信心。——第441頁。
● 耶穌這『名字』代表什麼?
它不但代表擁有這名字的個體本身,同時也代表他執行上帝旨意的權柄。這權柄包括耶穌作君王及「生命的元首」的地位。——第485-7頁。
● 為什麼耶和華見證人堅決反對濫用麻醉品?
雖然聖經沒有提及吸毒一事,但是一個人濫用麻醉品卻會傷害他與耶和華上帝之間的關係。這不但對身體有害,同時會使人的思想能力遲鈍,以致不能以健全的「理智的能力」親近上帝。(羅馬書12:1,《新世》)服食麻醉品的人時常涉足於邪術。正如加拉太書5:19-21指出,「邪術」乃是一種會使人失去上帝的嘉許和生命的屬肉體行為。——第561-565頁。
● 箴言10:7說,「惡人的名字必朽爛。」這話是什麼意思?
惡人的名字或名譽非但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記憶,反而像腐爛的東西一樣令人作嘔生厭。這節經文上半句所提出的對比很清楚表明這點:「義人的紀念被稱讚。」——第5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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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73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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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一個獻了身的基督徒若與另一個基督徒有業務往來,為所作的交易簽訂合約可說是對弟兄缺乏信任嗎?——美國一讀者。
不。將所作的交易用文字記錄下來其實對所有當事人均有利,而且可以作為一項保護。這樣行可以在後來避免許多誤解。
寫下來的合約可以防止口頭合約因為不夠明確而導致的無意疏忽。像其他人一樣,一個獻了身的基督徒每日必須照料許多瑣碎的事務。此外還有各種難題發生需要他留意。顯然他無法記得每件事。他若完全倚賴自己的記憶,即使他有最好的意向,他亦很可能會忘記若干義務或不敢確定他是否已加以履行。口頭的協定使人沒有覆查的機會。再者,協定若含糊不清的話,雙方便可能忠實地對協定的條約懷有不同的意見。
寫下來的合約也可以幫助人聽從聖經的這項訓示:「凡事都不可虧欠,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馬書13:8)一個人若在無意中忘記了某項義務,他自然不會覺得需要加以履行。他的無意疏忽可能導致不和,特別是對方若開始認為他的基督徒弟兄自私和不可靠的話。
將合約寫下來的另一個原因是人生的無常。正如傳道書智慧的執筆者指出:「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道書9:11)若有書面協定,在有需要時當事人便可以證明他有權獲得合約所規定的付款或服務;這樣他就不致因為沒有活著的見證人證實他的聲稱而蒙受重大損失了。
聖經明確地贊成人將合約寫錄下來。例如耶和華的先知耶利米奉上帝之命向他的堂兄弟買了一塊田。他在見證人面前量了銀子給後者。付了錢之後,耶利米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立了兩張雷同的買契,一張敞開,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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