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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懊悔「死行」?守望台1973年 |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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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道就是真理」
為什麼要懊悔「死行」?
差不多六千年前,人類開始與耶和華上帝疏遠。這件事發生於第一個人亞當犯罪的時候。我們從上帝的道可以讀到這件事的真相:「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既然是罪人,人類無法倚靠自己在耶和華上帝面前獲得一個蒙嘉許的地位。與上帝「疏遠」而成為上帝的「仇敵」的人唯有藉著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祭物才能與上帝和好,因為這項贖價具有贖罪的價值。——歌羅西書1:19-22。
可是人必須採取行動才能夠與上帝和好。與上帝和好的條件之一牽涉到懊悔「死行」。(希伯來書6:1)但是這些「死行」是什麼呢?所有行這些事的人都有以懊悔「死行」為要事嗎?
死亡是生命的反面,「死行」顯然不是導致生命的行為。這些是在屬靈方面死亡、空虛和徒然的行為。
很明顯地,有罪的肉體的行為是致死的。根據聖經,這些事包括「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拉太書5:19-21)凡想獲得上帝的嘉許和生命的人必須從這種「屬肉體的行為」衷誠悔改而不再行這些事。
但是「死行」僅包括邪惡和不道德的行為嗎?不,因為還有其他空虛和徒勞的行為。
「死行」也包括自以為義的行為。人若企圖不倚靠耶穌基督和他的贖價而證明自己公義。這種努力是徒然的。因此一個人若企圖藉著守摩西的律法去立自己的義,這就是從事「死行」了。羅馬書3:20-25強調這點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
在另一方面,人若不懷有正當的動機,好事也可以變成「死行」。使徒保羅指出:「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3:3。
一個自信事奉上帝的人可能在實際上正從事「死行」。這是因為他若不按照正確的知識而行,他的工作便會變成徒然,甚至違反上帝的旨意。論到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使徒保羅說:「他們向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著[正確的]知識。因為不知道上帝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羅馬書10:2,3。
鑑於「死行」並非僅是卑鄙的行為,顯然所有人都需要懊悔「死行」。今日活著的人沒有一個可以說他從未試過懷著錯誤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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