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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試過與人和解嗎?守望台1981年 | 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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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上的原則亦同樣適用。事實上,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更應當聽從上述的勸告。假設有人得罪了你,他若採取主動來見你而使你無需找他商量以便將事端解決,你豈不會為此而高興嗎?
在這種情形之下,一個敏感的良心特别會對你有所幫助。這意味到具有敏鋭的是非感,並且渴望做對的事。我們若得罪了别人,我們就欠了他的債,我們應當渴望忠實地償還債務,將兩者之間的爭端解決。——馬太福音6:12。
但是也許你所作的努力未能成功。箴言説:“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箴言18:19)也許他誤解了你的動機,而你無法使他對你諒解。若然,視乎事情的嚴重程度而定,你可以決定你是否想請基督徒小組的一位長老幫忙你解決事端。
在我們和基督徒同工之間若有不和存在,我們的確應該力求達成和解。老實説,基督徒試圖應付這個邪惡的世界,撒但的詭計和他們自己自遺傳所得的弱點已够吃力了,何必再彼此相爭而加重負擔呢?我們若對别人有所不滿,雖然我們作過禱告及試圖饒恕對方及將事情恝然置之,但卻未能使情況有所改善,我們就必須設法補救了。你若得罪了别人,可以應用馬太福音5:23,24的訓示。别人若得罪了你,而且過犯相當嚴重;則可以運用馬太福音18:15-17。你若這樣行,便可以盡一份力促進弟兄之間和睦共處,相親相愛的快樂。你同時可以藉此證明自己是基督的門徒。——約翰福音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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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81年 | 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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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為什麽1980年五月十五日的《守望台》(26頁)談及“新約”完成其目的的日子已經近了,但希伯來書13:20卻將這個約稱為“永約”?
《守望台》説:“新約的目的是要産生144,000個屬靈的以色列人,這些人符合上帝的條件與耶穌基督一同在屬天的王國,人類的理想政府,裏共事;看來新約完成其目的的日子已經近了。當這些蒙嘉許的屬靈以色列人當中最後一個在地上死去,復活進入屬天的王國裏而不再是‘人’時,耶穌基督的中保職分亦會隨之而終止。”
請留意《守望台》並沒有説新約的裨益會終止。由於新約達成了目的,産生了上帝的十四萬四千個屬靈兒子與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統治,生活在地上的人會永遠從這件事得益。且舉個例説明:一個人與另一個人打了合同為他建造一間房屋。房屋照規定建成,付完了款之後,合同便結束了,但是由於屋主繼續使用房屋,合同的裨益會繼續下去,直至一段不確定的時期。
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13:20談及耶和華“憑永約[希臘文di·a·theʹke ai·oʹni·os]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顯明新約》[The Emphatic Diaglott]將這句話譯作“年代久遠之約的血”。《七十人譯本》的譯者使用同一的希臘字去譯出埃及記31:16的希伯來字伯利夫奧蘭(berithʹ ʽoh·lamʹ);這裏所指的是安息的律法(律法之約的一部份),這律法後來終止了,雖然許多譯本也將此稱為一個“永約”。(出埃及記31:17,《七十人譯本》;歌羅西書2:13-16)類似地,雖然上帝與亞倫立了約,要他和他的兒子“永遠[希伯來文ʽoh·lamʹ;希臘文ai·o·niʹa]當祭司的職任”這件事只是延續至一個“沒有限定的時間”(《新世界譯本》)而已。——出埃及記40:15;民數記25:13;希伯來書7:11,12。
希伯來字奧藍和希臘字艾翁尼奧斯可以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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