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慈的統治權
聖經提出一項明顯的真理,説:“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傳道書8:9)與此相反,詩篇對耶和華通過他所立的彌賽亞行使的統治權作這樣的描述:“他必降臨,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潤田地。在他的日子義人要發旺,大有平安,好像月亮長存。他要執掌權柄,從這海直到那海,從大河直到地極。”——詩篇72:6-8。
在這項統治權之下,人不會管轄或傷害同胞,他們要以對鄰人的愛為圭臬。現在就應該這樣行,有兩個例子是上帝吩咐去行的:在婚姻生活和基督徒小組中。
婚姻生活以男子居首,但不是以專制方式行使首領權。他受命要愛妻子好像愛自己。不但如此,他要愛妻子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犧牲生命!丈夫們應該記得這點。
上帝安排長老在小組中作監督,但不是專制者。(以弗所書4:8,11-16)耶穌説:“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23:8,9)長老們必須記得這點。
不錯,人不應管轄他人,令其受害。在耶和華的統治權之下,全地只有上帝的屬天政府統治,人不會受到容許管轄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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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創立的兩項安排
婚姻
家庭
“上帝對他們説:‘要生養衆多,遍滿地面。’”——創世記1:28。
丈夫,父親
“丈夫應當這樣愛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使兒女凡事敬重順服,教養孩童。”——以弗所書5:28;提摩太前書3:4,《新譯》;箴言22:6。
妻子,母親
“愛丈夫,愛兒女,理家,順從自己的丈夫。”——提多書2:4,5,《新譯》。
兒女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産業。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詩篇127:3;以弗所書6:1。
長老職責
傳福音
“務要傳道,無論時機是否適合。作傳福音者的工作。”——提摩太後書4:2,5,《新譯》。
教導
“要謹慎自己的教訓。用各樣的教訓勸勉人。”——提摩太前書4:16;提摩太後書4:2。
勸告
“如果有人陷在一些過犯裏,你們要用温柔的心使他回轉過來。”——加拉太書6:1,《新譯》。
牧養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出於甘心,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得前書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