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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真理的標準守望台1969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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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末,聖經究竟有沒有說上帝規定犯罪的懲罰是要在烈火熊熊的地獄中永遠受苦,像有些宗教道理所聲稱一般呢?這些人時常用來支持靈魂受苦之說的聖經經文其實在象徵性的場合上採用「受苦」一詞。但這些經文決不可能指不死的靈魂在實際的火獄中受苦而言,因為羅馬書6:23清楚地指出罪的代價乃是死亡,而這話也與上帝告訴亞當的話相符。既然「魂」便是人本身,那末人死去之後自然沒有留下什麼東西可以受苦了,豈不是嗎?——創世記2:7。
既然根據聖經所說死亡是罪的懲罰,那末倘若亞當沒有犯罪而死,他會在何處永遠生活下去呢?他會在地上過活還是在天上呢?倘若他不死便不能上天堂,而不犯罪又不會死的話,這豈不是說罪和死對人類說來是一種幸福嗎?可是上帝卻警告人不要犯罪,並說罪會招致死亡;聖經也說死亡是人類的仇敵。(羅馬書5:12;哥林多前書15:26)所以,聲稱上帝從起初就定意要使一切好人上天堂的主張怎可能真實呢?
耶穌基督曾把一個死了四天、名叫拉撒路的人復活過來。(約翰福音11:43,44)拉撒路在死時到了哪裡呢?一位相信靈魂不死的人可能說他上了天堂。如果是這樣,而他被復活時又要返回地上的話,那末耶穌將他復活是否真正仁慈呢?同時,倘若拉撒路去過天堂,何以他沒有對人談及他在那裡見過些什麼呢?
根據上帝的真理標準所說,事實的真相便是拉撒路在死去時從未離開過墳墓。他在死去的四日內是毫無知覺的。請翻開傳道書9:5,看看聖經怎樣坦白地指出這件事實。它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
他們的情形好比一個人在浴缸裡滑了一跤,撞著頭部以致失去知覺一會兒,他在這種情形之下是毫無所知的。因此死去的人也與此無異。死者是毫無所知的。
與聖經所說「魂」就是活著的人本身這件事實一致地,聖經也說「魂」是會呼吸,飲食,有血和會死的。——約書亞記11:11;利未記7:18;耶利米書2:34;以西結書18:4;約伯記7:15,《新世》。
既然靈魂不死的道理以及惡人入地獄、好人上天堂的主張都與宗教真理的標準聖經不符,那末除了認為這些見解是錯誤的之外,還能下什麼其他的結論呢?因此,一個尋求宗教真理的人豈不應該把這些教義和其他偽宗教的道理一起揚棄嗎?上帝之道的真理可以幫助人擺脫這些偽宗教的道理而獲得自由。——約翰福音8:32。
因此,如果你被自相矛盾的宗教道理所困惑而想知道某個教義是否真實的話,你絕不須倚靠猜測。你可以打開上帝命人寫下的道,看看這項教義是否符合上帝所感示的真理標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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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科學」守望台1969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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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科學」
《聖經的洪水與冰封時期》這本書的作者留意到進化論學家如何毫無證據便將這種學說稱為事實,他在第240頁說:「達爾文將他對遺傳的預感當作科學的發現;這是不合科學的。……他若被人視為宣傳家而非教育家或科學家,那麼他的武斷和差不多以救主自居的自信是可以了解的。他懷著自信的態度認為他們的斷言無需證實,其他的學術界人物亦未經證實就大大提倡達爾文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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