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的忠告保護人不致受害
不少人曾寫過許多書籍和文章,提出對付犯罪的最佳方法。其中有些切合實際的建議頗具真正價值,雖然目前仍未有絶對安全或保護方法。但這並不是説我們束手無策。鑑於今日犯罪浪潮的高漲,我們必須謀求明哲保身之道。
為了取得一些十分切合實際的建議,讓我們轉向一位曾受上帝祝福,獲得“極大的智慧聰明”的人,不錯,他的智慧超過當時的“任何聰明人”,他的智慧使他能寫出“箴言三千句”。(列王紀上4:29,31,32)你也許意識到這個人就是所羅門王。
西班牙著名作家塞凡蒂斯很適切地描述箴言是“把深長的閲歷發為短句”。對人類及其難題具有深長閲歷毋過於人類創造主本身,他賜給所羅門以所需的智慧寫成“短句”,我們可從聖經中的箴言和傳道書中讀到。所羅門的忠告其實是來自上帝的,因此是最佳的忠告。我們看看怎樣加以應用以期使自己獲得保障。
預見危險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箴言22:3。
這項重要原則的意思是,一個人應該預見可能有危險發生,在禍事來臨之前先行躲避。換句話説,就是要採取預防措施。這是最佳的保護方法。例證嗎?有很多。
例如在離家之前要關閉門窗。在若干地方,甚至要終日閉門才是明智之舉。你的住宅若是連接汽車間,不要忽略從住宅通到汽車間的門户。據説有些屋主人由於過時上班,忘記關上汽車間的門,以致陌生人很易從汽車間進入住宅。
對住宅用得着的辦法對汽車也用得着。車門要關鎖。若干國家規定,下車時不鎖上車門是犯法的,這個規定很有理。甚至在行車當中,你也許發現鎖上車門是明智的;否則在交通燈前等候時可能有不受歡迎的人進入車内。你若必須在晚間把車泊在路上,就要選擇燈光最亮的地方泊車。
竊賊喜歡在靜中和暗中行事,他們會乘你不在家時前來光顧。響亮的防盜鈴(在住宅或車中)或狂吠的狗會使他們望而卻步。你若要離家一段較長的時期,不要讓報紙或信件堆在前院或信箱裏,使人知道屋内無人。你可以請求報童待你回家再送或安排朋友按時前來收拾。
讓電燈亮着看來像是有人在家。當然,天天日夜都亮着燈在竊匪看來便與不亮燈無異。倘若離家較久,最好是購買自動開關設備,在特定時間開關電燈、電視或收音機。
寶貴的東西要藏在安全地方,使竊匪不易察覺。較好的方法是分藏在幾處地方,即使一部份被偷,也不致全部失去。先見之明是有利的。
避免過度信任人
“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言14:15。
我們若能信任我們所遇見的每一個人,那固然是好的,在世上有若干地方仍然可以這樣行。但在其他地方,包括許多大城市,我們必須承認那是罪惡淵藪。在這些地方,留意提防可疑人物或環境也許是明智的。
例如,即使有人提出合法的理由上門探訪,除非他們出示正式身份證,邀請陌生人入屋是不智的。事實上,既然有些地方甚至開門也可能有危險,那末,你居住的地方若處於這種情況,你也許要設備門上窺孔或門鍊以應環境需要。
切不可把門匙藏在門蓆之下或其他人所共知的收藏地方。你能信任你將門匙給予的人,但是你能信任那找到門匙的人嗎?在你的鎖匙圈上附着姓名地址也是不智的。
在街上,尤其是在夜間,有人向你行近時提高警覺是明智的途徑。對方的動機看來也許忠實,但也可能在行得够近時向你下手。預先防範勝於成為箍頸黨的犧牲者。盡量不單獨外出也是一種保障。兩人比一人較不容易受襲擊。傳道書4:12説:“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
在公衆地方要留意你的儀容。你所穿的服裝是重要的。服裝可以刺激别人採取你所不歡迎的行動。
同時,參加公衆集會要提高警覺。離座洗手或購買飲品時把貴重物品留在座位是不智的。在成群忠實的人中只要有一個不忠實的外人混入便會使你後悔疏忽大意。
切勿企圖“炫耀財富”。男人拿出大疊紙幣和女人戴着許多珠寶可能招惹麻煩。《時代雜誌》有一篇文章評論説“大概由於流行的綁架和暴力事件都是直接向意大利的富豪下手,那裏的豪華和炫耀的生活方式已不再出現。”其中引述一位富人的話説:“如今在意大利最好是自知有錢而假裝成貧窮。”
審慎擇交
“強暴人誘惑鄰舍,領他走不善之道。”——箴言16:29。
暴力好像傳染病;可以彼此相傳。人若出言不慎,那末在同事、朋友和親戚之間甚至無關重要的爭辯也能立刻演變成暴力鬥爭。例如,據説美國的兇殺案有四分之一以上因家庭瑣事,家人爭吵而起。出席豪飲的宴會或參加抗議運動、示威遊行等情緒激動的場合,暴力的危險也倍增。避開容易動武的人物或環境是多麽明智的事!
我們應該關懷自己的行動,但不必過度關懷别人的行為不檢。我們若在公衆地方觀察到别人的粗暴無禮,最好運用自制力去保持緘默以免惹禍上身。箴言26:17解釋:“過路被事激動,管理不干己的爭競,好像人揪住狗耳。”在這種場合,不當的言論或“鄙夷”的眼色也很易惹起别人的暴力。
那末一個人若非自己惹事而是在無意中牽涉在一場爭鬧之内時,他應該怎樣行呢?
走為上着
“在爭吵爆發之先,要離開現場。”——箴言17:14,《新世》。
不要插口爭論去在火上加油。箴言26:20告訴我們“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爭論延長多久視乎你留在現場多久而定。離開那裏以避免惹起暴力並不是怯懦而是明哲保身。耶穌基督和使徒保羅的榜樣證明了此説的正確。——參看路加福音4:28-30;使徒行傳9:23-25;14:5,6。
倘若對方出手攔住你離去又怎樣呢?這時便要心平氣和地説話。記着,“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言15:1)這樣行需要自制,但會有很好的結局。據知有些婦女曾以冷靜態度對襲擊者解釋自己在道德方面謹守聖經立場,而不致受到強姦。
當然,有時無法離去,平靜的説話也沒有人聽得進去。那末又怎樣呢?這就要視乎對方想要甚麽而定。他想要財物或金錢嗎?給他好了。物質可以補充,但健康和生命卻不能。切勿為了純粹是物質的東西去冒生命危險。具有智慧和適當的領悟力就能了解到物質東西和生命比較起來是次要的,正如箴言3:14説,“得智慧勝過得銀子。”
可是,襲擊者若是想要你的貞操或你的性命,情形就不同了,你採取任何手段去自衛都有聖經支持。德國北部一份報章為文解釋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怎樣行。它勸告婦女們在遇到色狼時要“保持冷靜”,盡可能“加以抵抗”,“同時大聲呼救。”(參看申命記22:23,24)據説在無法力敵時要使用機智應付或“大聲禱告以分散惡人的注意力。”這是明智的忠告,因為它是合乎聖經的。這樣行也和智慧的君王所作的另一建議有關。
信靠耶和華
“你不要説:‘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箴言20:22。
這句話並不等於廢除自衛行動,而是向我們表明在實行自衛時需要運用悟性和保持平衡。
基本地説,犯罪可分為兩類:直接侵犯人的財産,如偷盜和勒索,或者直接侵犯人身,如毆打、強姦和兇殺等。既然生命遠比財産寶貴,那末在抵擋犯罪的事上,我們在保衛人身方面所採取的行動應比保衛財産來得廣泛。
德國一份報章報導説,“[在法國]依靠本身自衛多於依靠警方保護的趨勢正日益增加。”文中提及一個提倡自衛的團體所有成員都信服:“武裝起來,先發制人”這句話。在其他國家也有同樣的趨勢。一份新聞雜誌報導“在西德政府登記的左輪、手槍、獵槍和步槍已有2,500,000枝,但非法藏械可能十倍於此數。”該文繼續聲稱,武器的容易得到往往使“犯罪者和守法公民都使用得更加容易和更加殘暴。”
有人也許認為在家裏藏有槍械是無害的,它們只是‘提防萬一’,希望備而不用。可是,在事實上,確保真的不用武器的唯一方法是不去置備武器。人們許多時在恐懼和緊張的壓力下使用武器以致後悔莫及。例如巴黎南部一個汽油站主人在半夜聽到可疑的聲音。他下樓察看,突然見到一條人影,以為是盜匪,於是向之開槍。他多麽傷心地發現自己射殺的竟是他的八歲大的兒子,原來孩子夜半起來是要喝水!
殺人流血雖然出於無意,仍是一件嚴重的事。當然,還有不少其他武器,例如氣槍,它也能抵抗襲擊者。甚至此類不是用來傷人或殺人的“無害”武器,有時也能引發對方的更大暴力,因此推薦使用這些武器應該經過仔細衡量。
那些所謂武術,例如柔道和空手道,也是日益受人歡迎的防身之術。武術是訓練人以身手去打傷或打死對方,事實上使用起來等於武器。它們的異教背境和軍事用途也使人懷疑它們是否適合基督徒去嘗試。你能想像使徒約翰以空手道自衛或耶穌基督以拳術打退敵人嗎?(1975年十二月八日刊的《儆醒!》(英文)第28頁對這項題材有詳細的討論)。
你用多少力量和使用甚麽方法去保衛你自己和你所愛的人乃是你根據經過訓練的良心去作出決定的私事。可是,在作出決策時把幾個問題來自問一下是有益的:我的爭鬥是為了保衛生命抑或僅是保衛財産?我的動機是為了自保和保護親人抑或是以惡報惡?我有想過此舉對别人,包括作惡的人,的影響嗎?我是否想把他毆至重傷或甚至殺了他?我有關念到他是環境的犧牲者,值得憐憫而非值得定罪嗎?這人若有適當的訓練、關懷和愛護,便會樂於培養潛在的優良品德和悔改惡行嗎?若有機會,我會樂意幫助他這樣行嗎?
簡言之,基督徒雖非絶對反對自衛,但應該極力避免造成需要自衛的場合。他們意識到藉着運用健全的思考力、預見危險、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謹慎言行、避免過度信任人、唯獨完全信靠耶和華,便會行走智慧的途徑。這種較佳的自衛方式勝於使用武器或武術。
傳道書9:18一語道盡:
“智慧勝過打仗的兵器。”
宇宙至高者耶和華上帝甚至對最小的罪行也清楚知道,他有能力做一個完全正確的犯罪統計作為清算惡人的根據。他真的會這樣行嗎?今日激增的犯罪和暴力浪潮會無限期地增加下去,抑或上帝會為人類帶來所需的舒解?若要獲得答案,請閲本刊第30頁“犯罪和暴力能永遠消除嗎?”一文。
[第9頁的圖片]
學習空手道或持有槍械可以防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