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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紅人類獨有的特徵警醒!1975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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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基本原因之外,人可能因為犯了錯誤、或在別的方面作了不當的事而臉紅。希望受人尊重是人的常情。當一個人在社交場合犯了難堪的錯誤、失態或尷尬時,便會臉紅起來。難怪雖非所有人,大多數人均隨著年齡遞增而臉紅遞減,因為神經系統對情緒的反應較低同時人的良心對道德價值的反應也較緩。
聖經中所提及的臉紅
雖然並非所有聖經譯者都運用「臉紅」或「赧顏」等字,他們卻或多或少地描述其效果。《國語聖經》引述以斯拉所說:「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上帝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沒頂,我們的罪惡滔天。」(以斯拉記9:6)在耶利米書6:15我們讀到:「他們行可憎的事,知道慚愧麼?不然,他們毫不慚愧;也不知羞恥。」
毫無疑問地,臉紅是人類的特色。這也證明人是由一位公平、智慧和仁愛的創造主所造的。臉紅是他給予人的恩賜之一;這可以幫助人響應自己良心的呼籲而獲致快樂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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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殺人」又如何?警醒!1975年 |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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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看法如何?
「慈悲殺人」又如何?
一可位患了不治之症的垂危婦人躺在醫院病床上。有一天她的兒子進入病房向她開了三槍,將她殺死。他並未企圖隱瞞他的所為,說:「她現在已解除痛苦了。我用槍殺了她。」
這位男子被控以謀殺罪,但陪審員卻判他「無罪」。為什麼呢?顯然由於此人殺害母親是為了結束她的痛苦。這是「慈悲殺人」或安死術(希臘文原意是「使之安樂地死去」)的一個例證。
慈悲殺人的新聞間或在報章出現。許多時「凶手」看來懷有良好的動機,在醫生聲稱病人無可救藥時希望使病人「解除痛苦」。有時甚至由病人請求別人將之殺死。
基督徒對這樣的境況懷有什麼看法呢?施行「積極的」安死術,故意置人於死是對的嗎?那末「消極的」安死術,藉著不再採取或繼續「特別」的療法以讓垂危的病人早點死去又如何?
毫無疑問,這種境況是不易處理的。其中也許牽涉到極深的感情,使人難於作出健全的判斷。但聖經所載的原則在正確地衡量事物方面卻證明對人有所幫助。
聖經表明上帝將人的生命看作寶貴、神聖的東西。十誡中的第六誡說:「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聖經在民數記35:20為謀殺立下定義,《新英文聖經》將這節經文譯成:「人若因怨恨而預謀殺人或故意扔出物件將人置於死地,……那攻擊人的必被治死;他是個謀殺者。」
這項描述是否適合不是由怨恨或憎惡所推動的「慈悲殺人」呢?以施行積極安死術的例子而論,這種行動豈不是「故意」或「預謀」的嗎?他們所用的工具豈不是「扔出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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