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以東不復存在
一家人深切地互相關懷令生活多麼愉快!親情的堅強聯繫可以防止嫉妒、憤恨和仇視產生,以致破壞家庭的和平與團結。可是親情一旦失去,便足以導致無窮的煩惱。在以東人的事例上,親情的失去最後導致整個民族的滅絕。
以東是以掃的別名。他是雅各的孿生兄弟,以色列人便是從雅各而出的。因此以色列人和以東人的關係比任何民族更密切。家庭安排的創始者耶和華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與以東人之間的骨肉親情表現適當的關懷。上帝吩咐他們說:「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申命記23:7。
可是,居住在「西珥地」的以東民族從開始與以色列人接觸起便沒有顧及手足之情。(創世記32:3-8)他們對待其兄弟國的方式簡直像對待仇敵一般。以色列人在摩西領導下離開埃及之後不久,以東的一個支派亞瑪力人便向他們發動攻擊。——出埃及記17:8-16;創世記36:12。
大約四十年之後,摩西代以色列人懇求以東人容許他們通過其境內的王道,但卻遭遇強硬的反對。以東人兩次拒絕允准其請,並且威脅要用武力阻止以色列人通過。在第二次的時候,一隊強大的武裝部隊實際採取行動阻止以色列人通過該地的通路,雖然以色列人根據手足之情提出懇請,以東人卻仍然蠻不講理。摩西派使者傳達的信息在起頭這樣說:「你的弟兄以色列人這樣說:『[你知道]我們所遭遇的一切艱難。』」——民數記20:14-21。
在這事發生之後的幾個世紀裡,以東人對其弟兄國的態度並沒有改變。在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掃羅統治期間以色列人便和以東人發生戰爭。(撒母耳記上14:47,48)後來在大衛作王時,以東人找機會進侵猶大。從詩篇60篇及其題句看來,當以色列人在北邊與兩河間的亞蘭及瑣巴的亞蘭爭戰時曾遭受挫敗。雖然如此,他們卻征服了以東人,大衛又在以東全地設立以色列部隊的防營。——撒母耳記下8:14。
自此以後,每逢猶太諸王的力量軟弱下來時,以東人便趁火打劫,甚至聯同其他民族攻打以色列。——歷代志下20:1,2,10,11,22;28:16-20;詩篇83:4-8。
在公元前第七世紀的末了,以東人對以色列人所懷的強烈仇恨特別令人注意。當時巴比倫人征服了猶大王國。以東人對其兄弟國的不幸遭遇幸災樂禍,不但趁機擄掠,甚至把猶太的逃脫者交給巴比倫人,(俄巴底亞書1,12-14)他們佔據昔日以色列和猶太王國轄下的土地,貪婪地試圖擴展自己的領土。——以西結書35:10-12。
耶和華並沒有將這種不顧手足之情的行為視若無睹,反之他通過他的先知俄巴底亞、以西結和耶利米判定以東的罪。在大致上說來,耶利米和俄巴底亞發出同一的信息,這使耶和華宣告以東行將滅亡的話更加肯確:「盜賊若未在你那裡,或強盜夜間而來,[你要被搶掠到什麼程度?]豈不偷竊直到夠了呢?摘葡萄的若來到你那裡,豈不剩下些[殘粒]呢?[以掃竟被搜索到這程度!他隱藏的珍寶竟被查出來!]」(俄巴底亞書5,6;耶利米書49:9,10)不錯,盜賊只偷他們所要的,摘葡萄的也剩下殘粒。但以以掃[以東]而言,他們被敵人擊敗征服時卻沒有什麼留下來。
這場災禍來自何人?預言性的答案回答說:「與你結盟的,[都欺騙你。]與你和好的[勝過你。]與你一同吃飯的,設下網羅陷害你,在你心裡毫無聰明。」(俄巴底亞書7)因此,以東與之結盟的人會反過來傾覆他,這顯然是指巴比倫人而言;以東人曾將猶太逃脫的難民交給他們。
據俄巴底亞的預言透露,終有一天「以掃家必無餘剩的。」(俄巴底亞書18)以東民族必不再存在。根據以西結所說的預言,以色列人有份參與應驗上帝對他們所作的判決。耶和華通過以西結的口說:「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報復以東。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氣,按我的憤怒在以東施報。」——以西結書25:14。
今日沒有任何人可以否認關於以東的預言已應驗了。以東這個民族已完全消逝。這件事也按照聖經預言所指定的方式發生。
古猶太歷史家約西弗斯論及尼布甲尼撒王在位第二十三年期間於敘利亞——巴勒斯坦發生的戰役。無疑那時以東人被巴比倫人所征服,但那場傾覆並未導致他們土地的完全毀壞。從公元前第五世紀左右的時間起,阿拉伯的游牧民族開始壓迫以東人,到公元前第三世紀,拿比塔人把他們攆出其心臟地帶,趕到猶太南方的利甲。最後以東人更向北遷移到希伯崙附近的地區。根據偽經麥額比前書(5:3)他們慘敗於利未人猶太麥額比斯之手。後來,據約西弗斯說,利未支派的猶太王約翰·希干納斯征服了以東人,准許他們留在本土,但必須受割禮及遵守猶太人的律法。以東人同意這些條件,後來遂為猶太人所同化。公元70年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之後以東民族便完全消逝了。
因此,不顧手足之情導致以東民族的滅亡而應驗了上帝預言性的判決。這有力地說明耶和華上帝必不會忽視人故意不理會他的旨意。此外,那些繼續在態度和行事方式方面與他背道而馳的人必不能逃過他的刑罰,一切在生活上與他的道一致的人的確是明智的,因為正如他所感示的使徒約翰寫道:「這世界和世上的私慾都要漸漸的過去,但那遵行上帝旨意的卻存到永遠。」——約翰一書2:17,《新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