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主要的興趣是什麼?
它值得你的重視嗎?什麼才是你應該將其在生活上置於首位的興趣。
當加略人猶大為了三十兩銀子與猶太國的祭司長同謀出賣耶穌時,他的行徑表明他最大的興趣是金錢。在他看來金錢比對耶穌的忠心和上帝的喜悅更為重要,但結果金錢並沒有為他帶來快樂和滿足。和他因為賣主而失去的一切比較起來,在他手中玎璫作響的幾塊銀子並沒有為他帶來任何滿足。在良心的責備之下,他把銀子丟在聖殿裡,然後自縊而亡。他發覺把金錢視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是不值得的,但是已太遲了。
你對金錢的態度如何呢?你是否正踏著猶大的覆轍把金錢視為你興趣的中心呢?你是否貪婪地把它當作最重要的東西而拼命追求呢?你是否在朋友中間總是談及錢呢?你是否夢想發財而終日忙碌地營謀不息呢?你是否像一家公司的主管人員的妻子一樣承認自己所交的朋友都是崇拜金錢的人呢?關於她自己的丈夫和她朋友的丈夫,她說:「他們正拼命追求名利。我們作妻子的則崇拜金錢。我認為我們渴望金錢比渴望丈夫的成功或社會地位更甚。」
使徒保羅向我們指出把金錢看得太重要得危險,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在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9,10)假如你把金錢看作一生中首要的興趣,發生在猶大身上的事便可能發生在你身上。
金錢並不能予人生命,它也不值得人的崇拜和專愛。它所能買得的物質東西會因使用而變得陳舊。甚至它們最初帶來地愉快也會逐漸消失。將一生用來瘋狂地追求不能帶來心靈的安寧或永久裨益的財富是十分可悲的。這有如試圖捕捉來去無蹤的風一般。
其他的興趣
一個普通的人會有不少興趣,金錢自然是其中之一,但我們不應該讓它越過一些其實比它更重要的事。丈夫應該對妻子兒女比對金錢更關心。金錢不能給予他溫暖和幸福,他的妻兒卻能夠;但有些丈夫們卻祇顧賺錢以致把家庭冷落了。例如有一個三十四歲的商人對生意如此專注以致差不多沒有時間跟妻子作伴,而且也很少對妻子表現應有的體貼和愛護。他的事業成了他最大的興趣,所以自然難怪他的婚姻充滿了爭吵不和。妻子和兒女比金錢重要,因此不應該在一個人的生活上退居次於金錢的地位。嗜好也一樣。
沉迷於一種嗜好往往使人把這種價值有限的嗜好置於太重要的地位。結果他把應該用在別的事上的精力和應該和妻子兒女相處的時間花在嗜好之上。這樣嗜好遂成了他最大的興趣。這種祇顧自己娛樂的態度是自私的。它與聖經對丈夫們所作的訓示正相反。聖經勸告丈夫們「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同樣的原則也適用在妻子和他們的嗜好之上。
像男子一樣,女子的各種興趣在他們的生活上也各有其適當的位置。一個妻子若讓自己對於時裝,橋牌,社會活動或娛樂的興趣超過他對家庭的興趣,那末便非常不智了。犯罪兒童往往是由於他們的母親將家庭置諸不顧而產生的。關於這點新西蘭奧克蘭市的偵察總監希爾(J.W.Hill)說:「由於環境或貪心,今日有許多母親離家出外工作,有許多則追求自私的享受。結果她們的兒童因為無人照料而四處遊蕩。所以犯罪的激增有什麼出奇呢?」
我們若對各種興趣保持適當的控制,它們通常並不會對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有所妨礙。但我們必須對這些興趣在生活上的價值認識清楚而給予一個適當的評價。
舉例說,適當的娛樂可以增加生活的樂趣,但它們所帶來的樂趣並不會因為我們在這些娛樂上多花些時間就更為濃厚。正如身體祇可以吸收有限度的食物,它所能感受的愉快也有限度。把享樂視為主要的興趣非但不能加增樂趣,反而可能將樂趣減少,因為你把身體對它們的感受能力弄鈍了。娛樂有如食物的調味劑一般;小量能使食物可口,大量卻可能使人作嘔。人生有很多比娛樂更有價值的東西。唯有將一些具有真正價值的事物立為一生的目標,你的生命才會變成有意義。
最重要的興趣
雖然家庭應是我們的主要興趣之一,把它放在生活上的首位卻是錯誤的。耶穌表明這件事實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7)耶穌並不是說我們不應該愛自己的家人。反之,愛護和供養他們乃是基督徒的本份。使徒保羅很清楚地指出這項義務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
生命是你所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沒有它你便不能照顧你的家人,作任何生產,或享受任何你感覺興趣的東西。「活著的人知道自己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道書9:5)既然由於基督犧牲生命為人類作贖價,永生是通過他而來的,對他的愛自然必需超越我們對家人的愛。「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這項永生的應許乃是我們把耶穌基督和他的天父視為我們最首要的興趣的大好理由。
上帝為一切對他和他的愛子懷具信心的人所作的安排對他們的永遠福利有莫大的影響。這會為他們帶來永生。他們有希望見到基督治下的王國憑著公平和公義統治人類。因此耶穌教他的門徒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10)那時「義人必成受地土,永居其上。」(詩篇37:29)在比較之下,體驗到上帝的旨意成就的希望使我們個人的許多興趣變成渺不足道。甚至我們的家人也不能先於上帝,反之我們若將上帝置於首位,我們便不但榮耀他,並且也為自己和家人帶來真正的幸福。對耶和華上帝,基督及上帝的旨意的興趣應該在你的生活上居於首位。使徒們均深切地體會到這件事實,因此他們遂按此調整他們的生活。
使徒們把上帝的旨意和對他的崇拜置於首位,因此他們聽從耶穌明智的訓示「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馬太福音6:33)他們知道這是贏得上帝喜悅和永生的獎賞的方法。但是把上帝,他的愛子和他神聖的旨意視為最主要的興趣並不是說他們不能有其他的興趣。
在彼得和安德烈未為成為使徒之前,捕魚是他們的主要興趣之一,因為他們是靠此為生的。雖然聖經告訴我們他們放下了魚網去跟從耶穌,我們並不能就此認為他們從此不再捕魚。(馬太福音4:20)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提及彼得和其他的門徒在提比哩亞海打魚。這是在他們開始跟從耶穌之後的事。因此他們對於事奉上帝的興趣並沒有取消其他的一切興趣。反之他們只是明智地把其他的興趣置於次要的地位而已。這是今日的基督徒所應該效法的。
要避免猶大所犯的錯誤;不要讓金錢變成你一生中最首要的興趣。反之把它和其他的興趣置於適當的地位;把敬拜和事奉上帝則置於首位。要效法使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