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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界夠高嗎?守望台1967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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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是肯定的:他們永遠不會在整個月之內均沒有參加某種形式的傳道工作,無論在有利的時候抑或不利的時候。——希伯來書10:24,25;提摩太後書4:2。
不錯,訂下崇高的目標可以幫助我們上進,正如有人說得不錯:『你必須達到比你力所能及的高一點。』使徒保羅清楚認識他有責任將目標訂得高過他能力所及的程度,從他的自白中我們可以見到:「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但他仍繼續努力掙扎,這種努力使他得益不少,因此他在另一處能夠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羅馬書7:15-25;哥林多前書9:27。
眼界夠高的另一種益處是使我們保持謙卑。當我們見到自己所要達到的目標是那麼高不可攀時,這使我們在禱告中懇求耶和華上帝以他的道指引幫助我們,以求他強化和寬恕我們。(以賽亞書66:2)不但如此,由於不斷努力脫去舊的品格而穿上新的品格,我們會忙於自我檢討而無暇找尋別人的弱點;這樣我們對於他人的過失會有較多的憐憫,對我們所無法控制的環境較易於忍受而由此得以避免挫敗、不法和叛逆的網羅。——歌羅西書3:9,10。
不錯,聖經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藉著認真地接受它的崇高標準和原則以及願意接受它們的指引,我們可以擴展眼界而使其高至足以成為我們的目標。這樣我們內心便會有更大的和平,與人有較好的關係,而最重要的是,使我們愈發得到創造主耶和華上帝的嘉許。——詩篇11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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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67年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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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哥林多後書5:16可以被用來證明耶穌不會以肉身再來嗎?——英國C.N.君問。
這節經文說:「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肉體]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我們若首先決定使徒保羅在這裡想證明什麼我們便能夠清楚了解這段話的主要意思。
使徒在哥林多後書5:14指出基督為所有的人犧牲生命做贖價。他的犧牲不單是為了猶太人或單是為了外邦人。不;所有接受他和對他表現信心的人都會因他而得生。(加拉太書3:8,11)既然耶穌是為所有人而死,基督徒以屬人的或屬肉體的眼光去看人是不適當的;他們不應該因為某些人是外邦人或沒有地位就瞧不起他們,或因為某些人是猶太人或有顯赫的地位就趨附討好。這種根據外表和外貌待人的態度對那些已成為基督徒的人說來已經過去了。
然後保羅在第16章指出受膏的基督徒不會憑外貌去看人了。他們與弟兄之間的屬靈關係才是重要的事。耶穌在馬太福音12:47-50也表現同樣的看法。他強調他與那些承認他為彌賽亞的人所具有的屬靈關係。
最後,保羅提及那些「憑著外貌認過耶穌」的人。他不一定是指那些曾親眼見過耶穌的人,因為有些人——哥林多小組裡有許多人——從來沒有看見肉身的耶穌。反之,他的意思是縱使人,例如那些曾希望彌賽亞在地上重建一個王國的猶太人,曾一度只憑著基督的肉體去看他,基督徒卻不應再這樣行。這一切都因為基督不單是「為他們死」,同時也「復活過來」這件事實而改變了。——哥林多後書5:14,15。
雖然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6所要證明的主要之點,它同時也證明耶穌不會以肉身再來了,因為我們不能將對基督的認識的改變和基督的復活分開來說。如果他因被復活成為血肉之軀而不能昇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他便不會成為基督或彌賽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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