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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的禱告得蒙垂聽守望台1982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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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服務若干年,然後才結婚和有兒女。我們最大的三個女兒厠身於菲律賓最早的特别先驅之列,其中一個多年來一直在泰國忠貞地從事海外傳道工作。除了一個之外,我們所有的兒女均緊守真理。
我的次女在十七歲時接獲第一項特别先驅委派。她離家前往工作地區之後寫了一封信給我們,我每次想起這封信就禁不住熱淚盈眶。她説她小時認為我是最忍心的父親。但現在她卻意識到,她若沒有受過父母嚴厲的管教,她就永不會有機會享有特别先驅服務的寶貴權利了(這後來導致她前往海外傳道)。因此,身為基督徒父母,我們不應當剝奪兒女受管教的機會。(箴言22:6)兒女需要管教,他們會在日後賞識這件事。
享有各種服務權利
我在與耶和華百姓交往的多年來享有過許多權利。例如我曾有權利組織菲律賓第一個大會的膳食部。我曾多年有權利將守望台譯成我的本地語言。同時,我們也目擊起初只有十五個人的小群現在發展成為十一個欣欣向榮、人數衆多的小組。
另一項權利將我帶到我家附近的國家監獄中。有時囚犯寫信給守望台社請求予以屬靈的幫助。時常社方將這些信交給我。自1947年以來,我曾與許多感興趣的囚犯主持經常的聖經研究。許多年來,大約有五十個人採取立場擁護耶和華而在獄中受了浸。在一個區務大會中,我遇到23個這樣的囚犯。他們獲釋之後有些成為先驅或週遊監督,有許多現在是長老。
有一個我從未想到會在監獄裏遇見的人是最先開始對我談及耶和華的被開除男子。這個男子後來被人指控與日軍合作而被捕。(後來他獲得赦免而出獄。)他在監獄裏時謙卑地參加我所主持的聚會。許多年後,我在1975年有分在一個司法委員會中考慮他重返組織的請求。結果他在被開除了差不多四十年之後得以再次與上帝的百姓交往。
在所有這些年來,我的妻子的確對我有莫大的幫助——她一直在上帝的工作上忠貞地支持我。現在我們兩人能够回顧過去三十多年的時光一同事奉耶和華。我既已尋得他,現在我正實現許多年前我在日軍監獄裏所作的應許。我感覺多麽欣幸我能够在年富力強的日子尋得耶和華上帝,並且能够將許多年的時光用來為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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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82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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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聖經在馬太福音4:1説“當下耶穌給靈帶上野地,去受魔鬼底試誘。”(《新修》)這靈是指上帝的聖靈嗎?
耶穌受浸之後,將他帶到曠野裏的乃是耶和華的聖靈。耶穌在曠野中禁食,使他有時間專心禱告和沉思。(可參閲馬太福音4:2;馬可福音1:35;路加福音5:16。)很可能耶和華用這段時間與他的獨生子交通,向他提出訓示、進一步啟迪和親切的安慰以裝備他負起未來的任務。
耶和華可以預知,按照他自己的旨意將他的兒子帶到曠野裏也會使耶穌最後受到魔鬼的試探。可是,在耶穌留於曠野裏四十日的末了臨到他身上的試探並不是上帝所安排的。反之上帝只是容許這件事發生而已。
饒有意義地,耶穌的經歷與摩西的頗相似。摩西在山上40日,當其時他接獲律法的約和與他作為中保的角色有關的訓示。(出埃及記24:18;34:28)比摩西更大的先知耶穌必然在曠野裏獲得一些與新約有關的訓示;他會以中保的身分將門徒,屬靈的以色列人,帶進這個約裏。(申命記18:18,路加福音22:20,28-30)正如摩西下山時見到以色列人崇拜一隻金牛犢及試圖返回埃及,以致他的忠貞面對重大的考驗,耶穌也在禁食四十日之後受到猛烈的考驗。——出埃及記32:15-35。
● 羅馬書8:30談及基督徒“得榮耀”。這件事在甚麽時候發生?基督徒“得榮耀”怎樣與他們的“蒙召”和“稱義”有關?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8章論及上帝對受聖靈所膏的基督徒所採取的行動。藉着使他們認識他的真理,包括他要使他們在天上“與基督同作後嗣”的旨意在内,他使他們獲得榮耀而藉此實現他的旨意。(羅馬書8:14-17)保羅也寫道:
“[上帝]預先所知道[首先承認,《新世》]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29,30。
有些人對於各事的先後次序不十分肯定:‘蒙召,稱義,得榮耀。’他們可能將這幾件事視為一系列的步驟,最後導致受膏的基督徒在天上獲得榮耀的靈體生命。可是,請留意保羅所説的話的時態:“[他]所稱為義[過去時態]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過去時態]。”(見《新世》)保羅看來談及一些業已發生的事,他所指的若是基督徒在未來復活獲得屬天生命而得榮耀,他就不會採用過去時態了。
再者,雖然上帝將人復活成為靈界的統治者可説是使人“得榮耀”,人也可以以其他許多方式“得榮耀”。(可參閲羅馬書8:17;約翰福音7:39。)耶穌在地上時藉着施行奇迹而“得榮耀”。(約翰福音11:4)基督談及一個謙卑的人由於在筵席上被人邀到上座而“有光采”或得榮耀。(路加福音14:10)摩西由於在律法的約方面作上帝的代言人而獲得“榮光”。(哥林多後書3:7)聖經甚至談及長髮是女子的“榮耀”。(哥林多前書11:15)在所有這些事例上,希臘文的字根與羅馬書8:30的“得榮耀”一詞是一樣的。——路加福音12:27;羅馬書2:10;帖撒羅尼迦前書2:6。
饒有趣味地,早在1904年,《新的受造物》一書(《聖經的研討》第六卷)論及羅馬書8:28-30説:
“這段話通常被人誤解,因為一般讀者均以為使徒在這裏按照通常的次序追溯基督徒的經驗,……但是使徒在這裏其實採取相反的看法而從另一端開始。……他向後追溯教會,新的受造物,的發展過程。他表明人除非憑着上帝的恩典被召[獲得接納],否則便無法成為上帝榮耀的選民;所有被召的人必須先稱義[或被宣布為公義];……稱義的人則必須先由上帝賜給他們對他自己和他愛子的知識而獲得尊榮[得榮耀,《欽訂本》]。”——182頁。
保羅在這裏按相反的次序陳述一系列有關的事件並非異乎尋常。他在羅馬書10:13-15也同樣行。
在羅馬書8:28-30,保羅解釋上帝叫“萬事都互相效力”。這乃是為了要使一些有分執行他旨意的人得益的緣故。耶和華上帝在伊甸園裏預言會有一位“後裔”來臨。(創世記3:15)耶穌基督成為這“後裔”及亞伯拉罕的後裔的主要成員。但是上帝也揀選了一群數目有限的人成為“後裔”的次要成員。(加拉太書3:16,29)這樣,從伊甸園的時候開始,上帝“首先承認”組成後裔階級的人。他‘預定’這些獲選的人要在天上作基督的弟兄而效法他的形像。
然後使徒在羅馬書8:30列出他們與基督在天上結合之前所必須發生的若干步驟。這些人必須‘被召’或應邀成為天國的分子。(羅馬書1:7;腓立比書3:14;帖撒羅尼迦前書2:12;希伯來書3:1)但是他們若仍然是罪人和亞當不完美的家族的成員,上帝又怎能‘召’他們呢?在‘召’他們之前,上帝必須‘稱他們為義’,根據他們對基督及其祭物的信心赦免他們的罪。(羅馬書3:23-26;4:25;5:18)可是,他們怎樣才能獲得所需的信心呢?在他們能够如此行之前,他們必須獲得關於耶穌基督的知識;保羅在聖經的另一處將這種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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