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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作義人的贖價守望台1970年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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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正的基督徒在別人手中受到逼害及其他的虐待時會體會到,上帝之表現憐憫和容忍乃是要給更多人有機會捨惡行善。(彼得後書3:9)他們耐心等候耶和華上帝採取行動處置那些故意違反他的公義律法的人。屆時上帝的忠心僕人便會藉著惡人的毀滅從惡人加諸他們身上的患難獲得永遠的贖回或拯救。——帖撒羅尼迦後書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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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70年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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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鑑於多馬在約翰福音20:25所說的話,耶穌的每隻手都有一口釘穿過嗎?——台灣J.B.君問。
耶穌在復活後向一些門徒顯現,但是使徒多馬並不在場。當其他門徒將所發生的事告訴多馬時,他的反應是:「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福音20:25)由於多馬提及釘痕(眾數),有些人認為基督的雙手都被釘釘穿。
如果我們只讀聖經中關於耶穌被釘死的記載,我們對於耶穌怎樣被釘死的情形並不會知道得很清楚。四福音的執筆者只是說他被釘或被綁在柱上。他們在記載中沒有說明士兵怎樣執行這項刑罰,到底柱子將基督身體的某部分戳穿抑或他被綁在柱上或被釘在柱上。——馬太福音27:35;馬可福音15:25;路加福音23:33;約翰福音19:18。
可是在耶穌復活之後,多馬在約翰福音20:25的話卻清楚表明耶穌耶穌雙手被釘在柱上。但是怎樣釘在上面呢?我們不知道。聖經沒有說他雙手是否疊著而由一口釘戳穿而釘在柱上,抑或每隻手用一口釘戳在柱上。如果是後者的話,多馬的話便僅指耶穌的雙手而言。
可是還有一種可能性是無法不考慮的。許多學者相信耶穌的雙腳被一口或一口以上的釘戳穿而直接釘在柱上或釘在建於柱上的一塊小板上。在另一次向門徒顯現時,耶穌可能提及他雙手雙腳的傷痕。所以為了使他們相信他真正是復活了的耶穌,他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路加福音24:39)多馬沒有特別提及耶穌的腳。但是他所論及的「釘痕」可能包括基督的手和腳的釘痕在內,雖然他只提及手。
守望台社出版物中的插圖時常耶穌被釘的情形描繪為有一口釘穿過他雙手,另一口釘則戳穿他的雙腳。這只是繪畫者的觀念,但是很可能耶穌就是這樣被釘死的。
雖然這種專門性的問題頗有趣,關於耶穌的死,我們所須謹記的主要之點其實是他的死所成就的事。其一是他的死終止了猶太人守摩西律法的義務,因為上帝「把它撤去,釘在[受苦柱]上。」(歌羅西書2:14)由於耶穌甚至在受苦柱上忍受痛苦的死之際仍對上帝保持忠貞,他證明人可以憑著愛心忠貞地事奉耶和華,無論撒但怎樣加以威迫利誘。耶穌死在柱上同時獻出他的生命作為將一切相信的人從罪與死的束縛下解放出來的贖價。——提摩太前書2:5,6;哥林多後書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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