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失敗的試驗學得教訓
自古至今,人們曾多次試圖影響别人過一種更公義的生活方式。古代的法利賽人便作過一項這樣的試驗;上帝所感示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曾屢次提及這群人。可是他們的試驗卻徹底失敗了。
“法利賽”一詞來自一個意思是“分離”、“與衆不同”的字根。這群人最初出現於論及公元前第二世紀的事件的歷史著作中。法利賽人雖然與其他猶太人住在同一的地區中,他們卻作出異乎尋常的努力去徹底遵守摩西律法,藉此將自己與别人分别出來或表明自己與衆不同。
法利賽人特别以繳納十分一捐和緊守關於禮儀上的潔淨的條例而聞名。上帝通過摩西賜下的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必須將土地的出産和牛羊的十分之一獻上。這十分一捐的目的是要用來維持利未族祭司的生活及支付其他與敬拜上帝有關的要事的費用。(申命記14:22,23)法利賽人甚至將最細微的事,例如有莢的果實(豆、豌豆和其他豆類)、葉子和草藥等,均獻上十分之一。他們不但將自己田地的出産獻上十分之一,同時也將他們所購買或藉着業務而獲得的物品獻上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1:42;18:11,12)他們這樣行是因為害怕這些物品原本的物主沒有適當地遵守十分一捐的律法。
在摩西律法之下,有時人需要為了保持禮儀上的潔淨而洗濯。這特别以祭司為然,他們在耶和華的聖所服務時必須在身體上和禮儀上均保持潔淨。(出埃及記30:17-21;利未記21:1-7;22:2-8)祭司吃祭物屬於他們的部份時必須洗手和洗腳。
大部份法利賽人都不是祭司。可是,他們卻自願遵守與禮儀上的潔淨有關的祭司律法,甚至在與崇拜並無直接關係的日常事務上也如此行。他們在每次進食前後均洗手。如果一餐飯包括幾道菜,則在各道菜之間他們也洗手。福音的執筆者馬可指出:“法利賽人和所有的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傳統,如果不認真洗手,就不吃東西;從街市上回來,不先洗手,也不吃東西,還有許多别的傳統,他們都沿襲拘守,例如洗杯、洗罐、洗銅器等等。”——馬可福音7:3,4,《新譯》。
雖然刻意遵守十分一捐和保持禮儀上的潔淨並沒有違反上帝命人寫下的律法,法利賽人所行的事卻超過律法的要求。饒有趣味地,一本猶太律法師的稗史聲稱以色列的會衆對上帝禱告説:“宇宙的主啊,我將許多限制加於自己身上,甚至超過你加於我身上的,而我已完全遵守這些限制。”
防止犯過的一道“圍牆”
由於決心避免甚至在最小的細節方面違反上帝的律法,法利賽人甚至較此更進一步。猶太歷史家約西弗斯寫道:“法利賽人將若干由以前世代所傳下而沒有錄在摩西律法中的規條傳給别人。”這些規條包括許多關於守安息的條文。論到這些並非來自聖經的“規定”,稱為《密殊那經》的猶太傳統律法經典説:“關於安息日、節期的獻祭和褻瀆神聖的規定好像一條頭髮所吊着的大山一般,因為聖經[對這些事]的規定很少,但是人訂的法則卻很繁多。”
在行為上訂出這麽繁多的規條有甚麽目的呢?我們從公元前猶太宗教領袖所説的以下一段話可以了解這件事:“判事要謹慎,要興起許多門徒及在律法周圍豎起一道圍牆。”a“圍牆”便是指人訂的許多傳統。據稱這些傳統會制止人違反上帝命人寫下的律法。根據他們的理論,一個人若沒有越過圍牆,他就永不會違反任何實際的聖經規定。
這個試驗有成功嗎?巨量口頭的傳統有使以色列人,特别是法利賽人,成為更好的人嗎?
試圖藉着行為贏得上帝好感
對瑣細的規定過度注意産生了有害的影響。這使人相信在上帝眼中成為公義僅是憑着遵守指定的宗教行動和善舉便行了。他們相信每項好行為均會在上帝面前贏得“功勞”,每項壞行為則成為一宗“罪過”。據稱上帝會有一天將人的功過加以統計,然後決定一個人是義人抑或惡人。
律法師的寫作表明這個主張變成多麽根深蒂固。這些著作談及“工於心計的法利賽人;這人做一件好事,然後做一件壞事,使功過可以彼此抵消。”這些著作也提及一個“法利賽人[時常聲稱]‘我有什麽責任需要履行呢?’”但這豈不是值得稱讚嗎?律法師的著作回答説:“不,他的話其實是,‘我還有什麽職責需要執行呢?’”這些充滿自信的人認為他們已做盡了贏得上帝嘉許所需的事。一個富有的青年男子便表現這種態度,他問耶穌説:“我該作甚麽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向他強調遵守上帝命人寫下的律法的重要性之後,這人回答説:“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麽呢?”——馬太福音19:16-20。
認為人可以藉着善行在上帝面前贏得功勞的主張使許多法利賽人成為自以為義及喜歡批評别人。耶穌的一個比喻論及某些人“自恃為義,輕視别人,”他在比喻中説:“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税吏。法利賽人站着,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説:‘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税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一切的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9-12,《新譯》)從以下錄自古代猶太著作的一段話我們可以看出這樣的態度可以導致甚麽極端:
“拉比希西家奉拉比耶利米的名説:拉比西緬班若海説:世上像亞伯拉罕一樣公義的人不會少過三十個。若只有三十個,我的兒子和我是其中兩個;若只有十個,我的兒子和我是其中兩個;若只有五個,我兒子和我是其中的兩個;若只有兩個,他們便是我的兒子和我;若只有一個,那就非我莫屬了。”
既然法利賽人將普通的平民視為在禮儀上不潔,他們遂避免與平民有親密的接觸。亞爾弗·艾德森在《彌賽亞耶穌的一生和時代》一書中指出,法利賽人“不會將任何流質或乾糧(食物或水果)賣給[普通平民],不會向後者購買任何這樣的流質,不會與平民一同作客,也不會讓平民穿着自己的衣服到他家中作客(由於恐怕他們帶有不潔)。”由於這緣故,法利賽人抨擊耶穌“和罪人並税吏一同吃飯”。(馬可福音2:16)他們相信人若與一些在禮儀上不潔的人來往,自己就會沾染不潔。
耶穌與法利賽人
當上帝的兒子耶穌在地上開始從事傳道工作時,法利賽人已存在了大約有兩個世紀之久。他們已有充分時間表明他們那藉着善行促進公義的試驗是否會成功。這項試驗並沒有成功。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宣告説:“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
上帝的兒子在與法利賽人的交往和論及他們的話中清楚表明法利賽人的理論有甚麽不妥之處。請留意他如何論及法利賽人在繳納十分一捐方面的一絲不苟:“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馬太福音23:23)律法師的著作談及“輕”的誡命(只要求人作細小的個人犧牲)和“重”的誡命(需要人作很大的努力)。耶穌表明上帝所要求的“更重的事”包括對同胞表現真摯的關懷,並且以公平、憐憫和信實待人。
論到洗手和保持禮儀上的潔淨的其他習俗,耶穌説:“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裏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馬太福音23:25,26)法利賽人誤以為人會由於接觸到外在的不潔之物而變成不潔。耶穌卻宣佈,不潔的真正來源其實是内在的。他在另一個場合有力地指出這點説:
“‘難道不知道從外面進去的,不能使人污穢嗎?因為不是進到他的心,而是進到他的肚腹,再排泄到外面去。’……‘從人裏面出來的,才會使人污穢。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的心裏,發出惡念、淫亂、偷盜、兇殺、姦淫、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毁謗、驕傲、愚妄;這一切的惡事是從人裏面出來的,都能使人污穢。’”——馬可福音7:18-23,《新譯》。
在上帝眼中,不潔的真正來源是人從遺傳所得的罪。(約伯記14:4;詩篇51:5;羅馬書5:12)無論任何洗濯或其他虔誠的行為均無法洗去由罪所造成的染污。唯獨衷誠悔改及真心相信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所作的除罪安排才能使人獲得赦免和拯救。(使徒行傳4:12)由於這緣故,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預言到上帝行將‘叫他的百姓知道救恩’,但不是藉着將他們從敵國釋放出來而是‘使他們的罪得赦’。——路加福音1:77。
法利賽人並不喜歡這個信息,因為他們‘以為自己是義人而藐視别人’。(路加福音18:9,10)但他們的“公義”僅是外表膚淺的虔誠而已。這並沒有將他們内心的污穢除去,而這種内心的污穢藉着諸如“貪心”、“嫉妒”、“驕傲”等惡事表露出來。(馬可福音7:22,《新譯》)猶大人的著作充分證明這點。例如我們讀到有所謂的“錫克美(shikmi)法利賽人”,這些人“將自己的宗教職責負在肩上(shekem), 意即故意張揚地如此行。”此外猶太人的著作也提及“尼克皮(nikpi)法利賽人——這樣的人將兩腳相撞”,因為他們在行路時誇張地作出謙卑之狀。此外有所謂的“基宰(kizai)法利賽人”;為了避免望着一個婦人,這樣的法利賽人故意撞在牆上而“撞傷自己流出血來”。因此耶穌的確有理由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説:
“他們所作的一切,都是要作給人看:他們把經文的匣子造大了,衣服的繸子造長了;他們喜歡筵席上的首位,會堂裏的高位;也喜歡人在市中心向他們問安,稱呼他們‘拉比’。”——馬太福音23:5-7,《新譯》。
有很多歷史事實表明,法利賽人試圖藉着遵守宗教規條和從事善舉而促進公義已完全失敗。這並沒有幫助大部份人成為更敬虔公義,也沒有幫助法利賽人自己成為較好的人。反之,這導致他們犯了歷史上最令人髮指的罪行,將上帝的兒子殺死。
可是,法利賽人的這項試驗並非完全沒有用處。這使耶穌在死前有機會提出有力的信息,指出人的罪性和人需要尋求上帝的救恩,但不是藉着自己的行為而是憑着衷心悔改,相信耶穌基督所獻的贖罪祭而獲得赦罪的恩典。(以賽亞書53:5,10-12;馬太福音20:28;羅馬書10:5-9)這是今日所有活着的人必須學得的一個教訓!
[腳注]
a 楷字本刊自排
[第7頁的圖片]
‘若世上只有一個義人,就非我莫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