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意味到什麼
「聖潔」意味到在言行上保持清白或純潔。這意味到符合上帝所訂的公義標準。這也意味到在道德上不受玷污、清白純正。
使徒彼得解釋何以上帝的僕人應當聖潔,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5,16。
不錯,耶和華上帝在絕對的意義上是聖潔的——清白、純潔的。他乃是「聖者」。聖經描述一些能力高強的靈體,稱為撒拉弗,發出宣布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以賽亞書6:3)他首要的兒子耶穌基督將他稱為「聖父」。(約翰福音17:11)因此,一切自稱為他僕人的人都應當努力在一切行為上保持純潔。這牽涉到什麼呢?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將「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這句話更仔細查考一下。這句話是使徒彼得從摩西律法的利未記19章第2節引來的。經文的上下文表明上帝對於人的行為,不但在神聖的活動上,也在日常生活的事務上,作了些什麼規定。
例如我們讀到這個命令:「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利未記19:3)對父母的適當尊重乃是一個民族保持和平協調的重要條件。原因是鞏固的家庭構成一個團結社會的穩定基礎。在另一方面,不尊重父母則導致分裂與不和;這種情形絕不應當在一個敬拜耶和華的民族當中出現。
我們也會期望一群清白、純潔的人對當地的法律表現適當的尊重。這樣行是與耶穌吩咐人『將該撒之物還給該撒』的訓示完全一致的。(路加福音20:25)因此基督徒會忠實地納稅。他們不會蔑視交通條例,例如在沒有警察在場時超速駕車以追求「刺激」。他們在所行的一切事上都應當誠實無偽。在他們當中不應有欺騙、作偽、偷竊、說謊存在。基督徒若做了這些惡事中的任何一樣,就未能反映出上帝的聖潔。這些惡事也是上帝的律法所禁止的。——利未記19:11-13。
若要『像耶和華上帝一樣聖潔』,另一個方式是對傷殘者表現體貼。上帝的律法說:「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記19:14。
譏笑或咒罵聾子的人無疑表現一種冷酷無情的態度。聾子只能任由別人謾罵,因為他無法聽見別人的話而為自己辯護。此外,人若蓄意將石頭擺在瞎子面前而將其絆倒,這乃是與上帝的仁慈完全背道而馳的可憎之事。
耶和華上帝要求古代與他立約的百姓以色列人在生活上許多方面均保持聖潔,以上所述只是其中的幾方面而已。使徒彼得將一句最初對古代以色列人所說的話應用在基督徒身上,由此表明基督徒也必須在行事為人方面保持清白純潔。對基督徒來說,生活上沒有任何方面是不受上帝的聖潔標準所支配的。
因此,我們若想在上帝眼中成為聖潔,就必須先增加我們對他的認識。我們需要明白什麼是他所嘉許的和什麼是他所不喜悅的,以及其原因何在。這需要我們對聖經作一番仔細的研究。於是我們才能按照正確的知識而生活。
門徒雅各很有力地強調這點,說:「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1:22。
僅是參加基督徒的聚會和留心聆聽並不足以使人成為聖潔。一個人可能實際騙倒自己,以為只要他做著這些事,他便完全符合基督徒的條件了。其實並不然。我們需要根據聖經對自己作一番仔細的檢討,看看我們是否真正符合上帝的聖潔標準。然後,我們若看出自己在生活的某方面未能達到標準,便應當努力加以改善。
保持聖潔、清白並非一個難以符合的要求。反之,這乃是我們愛上帝的一項表現。(約翰一書5:3)聖經促請我們全心盡力執行耶穌的訓示:「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馬可福音13:10。
服從上帝的聖潔標準乃是從生活獲得最大樂趣的方法,因為人是被造成要反映上帝的形像的。(創世記1:26)人若未能在生活上表現上帝的美好品質,就會為自己和別人都帶來傷害。但是聽從聖經吩咐的人卻會獲得快樂。——雅各書1:25。
你若想獲得這種快樂,就要撥出時間研讀上帝的道,然後在生活的各方面將聖經的教訓應用出來。要從實際的經驗獲悉,在上帝眼中保持聖潔清白的確是最好的生活方式。除此之外,也要努力幫助別人按照聖經的聖潔標準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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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怎樣幫助傷殘者?
我奉公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