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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身耶和華以及傳道工作守望台1965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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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都一律予以沒收。我們由一個鎮到另一個鎮,時常都受到警察的煩擾,他總是把我們的書籍沒收了。後來社方吩咐我到邦加羅爾去單用聖經來傳道,並協助當地的弟兄同樣行。藉著這個方法我們破除了許多偏見,尤其是羅馬天主教徒的偏見。在邦加羅爾過了三年後我又被派到加爾各答去幫助當地剛建立的小組。可是這時我的健康情形甚劣,我遂返回英國,在那裡施了一次盲腸炎的手術,並休養了一段時期。
派到分社辦事處工作
1949年在返回印度之後,社方邀請我在孟買的分社辦事處工作。有另一位弟兄和我一起在社方的一間小型印刷所裡印刷馬來亞林文的守望台雜誌以及其他的印刷工作。我還管理運送書籍及儲置書籍的事。這使我非常忙碌,但是它是我十分喜歡的工作。
在分社辦事處和伯特利之家的生活在靈性上有振奮人的作用,同時與那些多年從事傳道的人並肩工作乃是一項極大的權利。傳道工作在印度現在漸漸擴展,到現在為止,在全印度境內已有七十五個耶和華見證人的小組。我能與印度的弟兄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並眼見他們進至成熟的地步給了我很大的鼓舞。在很久以前的嬰孩現在已成為了小組積極的傳道員和監督。在1960年孟買的分社辦事處和伯特利之家遷到市郊社方所興建一所新大廈裡,而我仍有權利在那裡服務。
自從我初次到印度至今已有三十三年餘了,我從事全部時間的好消息宣揚工作亦已有三十九年。我這一生都獻給了耶和華和他王國的事務。我相信我的經驗會鼓勵其他的人同樣行,就是將生命獻與耶和華作全部時間的傳道員。我們若信賴耶和華他的道,並鼓起勇氣作他的見證人,我們便必定會獲得他的庇護和祝福,我們可以肯定知道他會衛護我們,讓我們忠心地履行獻身耶和華的誓言以及從事傳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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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65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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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在路加關於主的晚餐的記載中他說耶穌以兩個酒杯傳遞給各人,然而在馬太,馬可和保羅的記載中則只提及用一個酒杯傳遞,兩者如何能相吻合呢?——美國R.D.君問。
在將記述同一件事的各項聖經記載加以比較的時候,我們應該時常要記住這一點:縱使某一個作者只提到一個人或一件物品時,意思並不一定是說當時就沒有多過一個的可能。例如馬太曾記述耶穌治癒了兩個瞎子和兩個被鬼附的人,而馬可和路加則只提到各一人。(馬太福音8:28;20:30;馬可福音5:2;10:46,47;路加福音8:27;18:35)另一次,馬太和馬可只提及有一個天使站在復活後耶穌的墳墓旁,但是路加則提到有兩個。——馬太福音28:2-4;馬可福音16:5-7;路加福音24:4,5。
所以路加福音22:17-20的記載所涉及關於杯子的數目這件事也一樣,那節經文說:「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飯後也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在這裡(17節)第一次提到的杯是指著慶祝逾越節所用的杯,如第十五節所示。在耶穌的日子慶祝逾越節包括了使用酒杯在內。實際上,《猶太百科全書》第九卷,552頁和麥史兩氏合編之《百科全書》第七卷,739頁均提出猶太人在慶祝逾越節時,至少使用四隻杯。《密殊那經》很肯定地說:「在以色列人當中甚至最貧窮的人若非到桌前就坐便必定不進食,而且他們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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