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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墳墓出來得到一次「生命的復活」守望台1965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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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卻會比那些由古代先知所復活之人,就是「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這句話所指的那些人,所得的復活要更好。他們將會在由基督作王的上帝王國之下復活。因此,他們若保持忠心便不需要再死。
28.詩篇45:16是指著誰的祖先而言?他們將會被立作什麼?
28 詩篇第45篇曾提到這些生於基督之前而將來有分得「更美的復活」的見證人。詩篇第45篇預言性地講到彌賽亞君王耶穌基督和他與其新婦階級,144,000個與他一同承受天國的後嗣,聯姻的婚禮。然後詩篇45:16預言性地對君王耶穌基督說:「你的祖先反成了你的兒女,你要在全地把他們立為首領。」(譯自《新世》)在耶穌基督作為人的祖先當中包括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大衛王,他們都是忠心的人,是耶和華手下忠心的見證人。
29,30.(甲)在全地被立為首領的是否將會只限於基督的祖先?(乙)他們之被委派為首領表示人們從復活中出來的情形如何?
29 為了要把他的忠心祖先們在他的屬天王國治下委派為『在全地的首領,』耶穌基督必須要把他們從紀念墓裡復活過來。若想讓其他在地上的人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得著受基督這些忠心祖先們治理的裨益,這些祖先們便需要在基督統治期間的早期便被復活過來,雖然他們在數千年前便已死去。如果掌權統治的君王耶穌基督只限於將他自己敬虔的祖先委派在全地作首領的話,那麼將來在地上作首領的人必然沒有多少。在古代那一大群的「許多見證人」當中,其他的人也是同樣的忠誠不二。所有我們可以合理地相信這些忠心的見證人也會同樣地被認為有資格在全球各地被立為首領。
30 他們之被委派為首領的職位表明了他們會比上帝王國之下的其他屬地臣民更早被復活過來。這暗示了在屬地的復活中亦會是按部就班和有次序的。既是如此,海地司和海便不會一下子就把所有在其中的死人都交出來而是會預先作好安排照料返生之死者。c
「生命的復活」
31.(甲)有些聖經評釋家怎樣對與約翰福音5:28,29的意思有疑問?(乙)耶穌基督怎樣將復活的人劃分開來?
31 耶穌把從紀念墓裡出來的事說成一項普遍性的措施。不過,他指出了這樣一場大眾的復活卻會為不同的人引至不同的結果。在約翰福音5:28,29他說:「所有在紀念墓裡的都會聽見他的聲音出來,行善事的得到一次生命的復活,行惡事的得到一次審判的復活。」因此有些聖經評釋家曾懷疑這意思是否說這裡所提及的兩批人將會按照這兩種劃分獲得兩種不同的復活。d可是,在此耶穌並不是在討論復活而將其按照「第一次的復活」和所有「其餘的死者」的復活劃分出來。他僅是按照復活者的結局將人類劃分開來。
32.贏得「生命的復活」的行善事者包括了什麼人?
32 在約翰福音5:29我們看到在聖經裡「生命的復活」這句片語出現的唯一地方。耶穌說那些得享這種復活的人乃是那些「行善事的。」這些行善事的人包括了誰呢?聖經回答說,所有在上帝將來由彌賽亞統治的公義新事物規制中贏得永生的復活者,不論他們是與耶穌基督一同作後嗣與審判官而在天上贏得不朽之生命的人抑或在彌賽亞之上帝王國治下在地上獲得完美屬人生命的人。e這樣的生命乃是通過耶穌基督而獲得的。
33,34.(甲)「生命的復活」本身含有立即進入完美生命狀態的意思嗎?(乙)不過,關於基督,其144,000名同為後嗣者和其中餘民的復活,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33 「生命的復活」本身並不意味到從死亡中甦醒過來便立刻進入完美的生命狀態,不論是在天上作屬靈的生物抑或在地上作為人。至於那些證明配與耶穌基督在天上作審判官,君王與祭司的144,000人,他們的復活的確會是立即地成為完美而不死不朽的上帝屬靈的兒子。當他們的領袖耶穌基督復活的時候,他立時便成為了完美的上帝首要的屬靈兒子。144,000名同與他作後嗣的人復活也將會和他一樣。(羅馬書6:5)當使徒保羅討論到復活的題目時,他提到那些在他們的主來臨仍存活在地上的人,這些人在結束他們在地上的事業而在死亡中睡去的時候不需要沉睡等候耶穌的再臨。在哥林多前書15:49-54保羅寫道:
34 「我們既有屬土[頭一個人亞當]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耶穌基督]的形狀。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妙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35.144,000人在他們未復活立即成為完美生命之前便經歷過一次審判嗎?哥林多後書5:10表明什麼?
35 既然144,000人於復活時立即便變成了天上完美屬靈的生命,這是否說他們沒有首先受到一次審判呢?不是的!在哥林多後書5:10使徒保羅對基督的忠心門徒教會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審判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因此同與基督作後嗣的人現在就在經歷一次審判。
36.故此,彼得前書4:17對144,000人發出什麼警告?
36 這正是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4:17,18所警告他們的,他說:「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37.144,000人必須在什麼時候和什麼地方便證明自己是「行善事的」?
37 因此,在他們還沒有死去和得享「生命的復活」之前,審判官便必須先證明了他們乃是「行善事的。」既然這144,000個同為後嗣的人在復活時便立即變成了在天上完美的屬靈生物,他們便必須在這個時候,當他還在肉身的時候,就證明自己是行善事者。這是在他們尚未在一瞬眼間披上屬天的不死性和不朽性之前便必須證實的事。
其他行善事者
38.至於那些復活而有機會在地上得永生的人,什麼會決定他們是否會被記在或留在「生命冊」上?
38 那末,那些會得著屬地的復活而盼望在上帝王國之下一個地上樂園裡得享完美生命的人又如何呢?這些人在紀念墓中從死裡復甦時不需要也不會立即就轉變為完美的人。他們的工作會決定他們是否會被記在生命冊上或一直留在上面,不過這些工作並非盡是在過去的。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他們在地上的工作會如何呢?除此之外在他們都還會經歷一次最後的考驗,就是在一千年的末了撒但和他的鬼靈被從無底坑裡釋放出來的時候。(啟示錄20:7-10)在那將來的時候,憑著他們在這場考驗中保持忠誠,審判官可以判定他們是否是「行善事的。」
39,40.(甲)那「許多見證人,」甚至包括施洗約翰在內,都必需學習什麼?(乙)這「許多見證人」將必須證明自己是什麼?那時候他們能夠運用什麼除罪的恩典?
39 且以古代的「許多見證人」為例,其中包括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衛王、施洗約翰。我們預料這些人會『在全地被立為首領。』他們都將會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特別是有關彌賽亞耶穌和他在上帝的旨意與安排中所擔任的角色。他們都必須瞭解這件事,並且在他們復活之後所學得的這些知識上受考驗。施洗約翰在耶穌基督死去,復活和昇返天上之前兩年便被砍了頭。所以約翰在地上復活得生之後還有許多事需要學習和受考驗。甚至當他被關在監牢裡的時候,施洗約翰還差人去問耶穌,他是否就是彌賽亞的完全實現抑或還會另有人來完成各事。
40 因此直到基督千年統治的末了,得享「更美的復活」的「許多見證人」都需要證明自己是行善事的。在古代他們只能享有動物祭牲的裨益,而那並不能真正地除去人類的罪;但當他們在地上復活了之後,他們便能夠運用耶穌的贖價犧牲而從他身為上帝大祭司替罪人贖罪的服務得益。他們的永生便有賴於此。
41.(甲)啟示錄7:9-17所說的「大群」人屬於什麼階級?(乙)他們有什麼生存的希望?他會立即轉變為完美的人嗎?
41 在啟示錄7:9-17描寫了有一「大群」人。這是一批屬地階級的人。他們不是為上帝的靈所生的一個階級。所以他們並不是懷有屬天希望的一群人。他們屬於「另外的羊,」就是好牧人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10:16說他要將其歸入他所拯救的一群人裡的階級。所有「另外的羊」都會在上帝屬天王國之下的「新地」中生活。但是今日這「大群」人當中有很多均期望能活著渡過這事物制度的末日,哈米吉多頓大戰,好像昔日與挪亞和他的妻子一同留在方舟裡的挪亞的兒子與媳婦一樣。這樣他們期望會活著進入哈米吉多頓之後的新事物制度裡而不必死亡。他們不會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之後立即就轉變為完美的人。以一批人而論,他們會直到基督的千年統治結束時才會憑著他王國的幫助獲致屬人的完美狀況。
42.「大群」中在哈米吉多頓之前死去的人會在什麼時候獲致屬人的完美狀況並證明自己是「行善事」的人?
42 這「大群」人中有許多業已在忠心事奉上帝時死去。還有些則會在哈米吉多頓之前死去。所以他們會需要聽見得了榮耀之人子的聲音而從紀念墓裡出來得生。他們也不會立時便被復活成為完美的人,猶之乎地上哈米吉多頓大戰的劫後餘生者不會在哈米吉多頓結束後立刻就變成完美的人一般。好像這些地上的哈米吉多頓劫後餘生者一樣,從紀念墓裡出來的人也必須等到基督千年統治的末了才能獲致屬人的完美狀況。那時候他們必須面臨撒但和其鬼靈被釋放的考驗,以證明他們是否會繼續行善事。唯有那些雖受撒但被釋放之考驗而仍「行善事」的人才會在地上贏得永生。
43.啟示錄20:11-13中所提及的死者包括了誰?
43 至於一般已死去的人類,啟示錄20:11-13說海地司和海都將會把其中的死人交出來。這些死人中將會包括了從亞伯至施洗約翰的忠心先知和見證人,今日「大群」中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之前死去的人,和其餘所有如耶穌所說「在紀念墓裡」的人。
44.那時,關於他們的問題將會是什麼?他們將會按照什麼受審?
44 那時候的問題將會是,誰會使自己的名字得以記在或留在「生命冊」上呢?顯然他們將會是那些最後被審判為「行善事」的人。為了要在最後被宣告為這樣的人,他們必須在生活上遵行那些在基督千年統治期間被展開的象徵性「案卷」中的上帝訓示。在基督的統治期間,他們需要那些展開了的案卷來作為他們行為的指南,因為人站在那「白色大寶座」之前所受的乃是「照他們所行的」而作的審判。——啟示錄20:12。
45.(甲)這些人會在什麼時候才會被宣判為「行善事的」?(乙)那些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會有什麼遭遇?
45 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末了,當決定性的考驗由於撒但和他的鬼魔被暫時釋放而臨到他們身上時,他們必須要忠心地通過這次考驗。在他們通過了這次最後決定性的考驗之後他們才會首次被無可更改地宣判為「行善事的」的人。他們的名字遂會被「記在生命冊上。」不錯,有的人會被記在生命冊上,因為啟示錄告訴我們那些屆時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將會遭受什麼命運。那些名字沒有記在上面的人將會遭受「第二次的死。」這樣才會終於決定在那些從紀念墓裡出來的人當中誰才是得著「生命的復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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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墳墓出來得到一次「審判的復活」守望台1965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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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墳墓出來得到一次「審判的復活」
1.約翰福音5:29所說「行惡事」的人是誰?
耶穌在約翰福音5:29所說的「行惡事的」並從紀念墓裡出來得到一次「審判的復活」的人又是誰呢?顯然地,這些乃是所有未能證明自己的復活是一次「生命的復活」的人。
2,3.(甲)在約翰福音5:29中「審判」一字會容許受審者可能有兩種結果嗎? (乙)審判是對誰而作的?鑑於其他的經文所示,這表示了他們會得著那一種審判?
2 在耶穌所說的「審判的復活」中,「審判」這個字是否說受審者有機會得到法庭審判官的有利判決呢?不是的!在此「審判」一字並不指一次有兩種可能結果(法官宣判其無罪而將其釋放或定他的罪而加以懲罰)的司法審訊而言。a「審判」的意思是指審判的行動,憑著審查案件事實而形成一項意見的理智或思想程序,法庭對一件案子所作的判決。b它若不是有利的便必然是不利的。在約翰福音5:29中的「審判」是那一種呢?
3 在約翰福音5:29中,這項審判是針對著「行惡事的」人所作的;這件事實本身便表明這是一項不利的審判,一項定罪的審判。論到那些現今慣於行惡事的人,耶穌說:「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翰福音3:20,21)雅各書3:14-16警告我們不可妒忌紛爭,說,「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在何處有嫉妒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惡]事。」——請參看提多書2:8。
4.猶大書4,14,15和使徒行傳7:7所指的是那一種審判?
4 在若干節經文中「審判」一詞均含有定罪的意思。舉例來說,在猶大書4,14,15(譯自《新世》)說:「某些人已偷著進來了,他們在很久以前便被聖經判定要受到這項審判(《國語聖經》譯作刑罰),是不敬虔的人,將我們上帝的恩典轉變為一種放蕩行為的藉口並對我們唯一的擁有者和主,耶穌基督證明為不忠實。」「看哪!耶和華與他的神聖千萬使者同來,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krisis],並判定一切不敬虔者的罪。」使徒行傳7:7論到埃及說:「『他們[以色列人]為之作奴隸的那國,我將要審判(《國語聖經》譯作懲罰),』上帝說,『而在這些事之後他們要出來,並要在這個地方向我作神聖的事奉。』」(譯作《新世》)。
5.在委派僕人時,新入教的人應受保護使其不致落入那一種審判中?
5 使徒保羅囑咐提摩太去指派「一個不是新近皈信的人,恐怕他可能會驕傲自大而落入判決在魔鬼身上的審判(刑罰,《國語》)[krima]」——提摩太前書3:6(譯作《新世》)。
6.根據啟示錄18:8,20和19:2,大巴比倫所受到的是那一種審判?
6 由大巴比倫所象徵的偽宗教世界帝國將不會從她那即將遭受的毀滅中復活過來。所以,根據羅拔·楊博士的直譯聖經譯本,啟示錄18:8,20和19:2說:「她將要在火中完全燒盡,因為正在審判她的主上帝是強有力的。」「天哪!眾聖徒和眾先知阿,你們要因她歡喜,因為上帝已在她身上判決了你們的審判!」「因為他的審判是真實而公義的,因為他已審判了那用她的淫蕩敗壞了地球的大淫婦,而他已報復了在她手中他僕人的血。」
7.耶利米書51:9,詩篇9:19,約珥書3:12和俄巴底亞書21所指的是那一種審判?
7 在希伯來文中「米敘帕」(mishpát)這字被用作含有「定罪的緣因或理由」之意。耶利米書51:9論到巴比倫說:「她受的審判通於上天,達到穹蒼。」在詩篇9:19和約珥書3:12我們讀到列國如何受到不利的審判。俄巴底亞書21論及不敬虔的以掃或以東國說:「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
8.約翰福音7:51和馬太福音23:33所指的是那一種審判?
8 猶太籍的統治者尼哥底母用以下的話為耶穌基督辯護說:「我們的律法不審判(定罪,《國語》)一個人,除非它首先聽過他本人的口供並知道他所作的事,豈不是麼?」(約翰福音7:51,譯作《新世》)在馬太福音23:33耶穌對猶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說:「蛇阿,毒蛇的後代,你們怎能逃脫磯漢那的審判(刑罰,《國語》)呢?」如果這項審判是需逃脫的,這項審判(krisis)又怎可能是指從磯漢那或無盡之毀滅中逃脫出來的機會而言呢?它並不指此而言!」
對比,相反
9,10.(甲)在約翰福音5:29,耶穌將其中所提到的事作了一項什麼?(乙)他在約翰福音3:17-19將什麼作為對比?
9 同時也請記得,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5:29乃是在作對比。他將「行善事的」與「行惡事的」作為一種對比。同樣地他亦將「生命的復活」與「審判的復活」作為一種對比。
10 在其他的地方耶穌已將救恩(或生命)與審判作了同樣的對比。例如,在述說過上帝對人類世界所懷的偉大之愛後,耶穌說:「神差遣他的兒子到了世界,並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因他得救。信靠他的人不受審判,不信的人已經受了審判,因為他不信靠神獨生子的名。這審判[或,這是krisis]乃是因著光來到世界;人們反正不愛光,倒愛黑暗,因為他們的行為是惡的。」(約翰福音3:17-19,《新舊》)在這些經節中,所有的審判均含有一種定罪的意義。它們都與永生的救恩成為一種對比。——請與約翰福音12:47;馬太福音25:46比較。
11,12.(甲)在約翰福音5:24,他將什麼拿來作對比?(乙)在約翰福音5:28,29,耶穌表明了那些從紀念墓裡出來的人會有那兩種相反的結果?
11 僅在耶穌提到死人復活的事之前幾節,在約翰福音5:24,他將生命與審判作了同樣的對比,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遠的生命,並不至於進入審判,卻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新舊》)因此在約翰福音5:28,29耶穌說明了死者從紀念墓裡出來或在普遍的復活中兩種截然不同的和相反的結果。
12 這兩種結果就是(1)「生命」和(2)「審判」,那便是說,一種定罪的審判,一種定罪的懲罰,或在現已過時之《英王雅各譯本》中所譯作的「詛咒」;一種宣判在任何地方均完全喪失生命的懲罰。
13.(甲)「生命」與「審判」之間的真正對比使我們無法將「審判」這個字解說為什麼?(乙)所以在此所用的「審判」一字所指的是什麼?
13 耶穌並沒有將(1)「生命」和(2)一種結果未確定的「審判」;(即復活者若改過不再行惡事便得生命而他若不停止作惡便會遭受死亡的那種審判)來作對比。若是如此便不能形成真正的對比了,因為這樣來說,人藉著「審判的復活」亦可能像藉著「生命的復活」一樣得著永遠的生命了。而既然耶穌說「所有」的人都會出來得著一場「復活,」一次生命或審判的復活,那末這場復活便會使「所有在紀念墓裡,」聽見耶穌的聲音而出來的人都得救了。但其實與此種想法正相反,在此「審判」的意思並不是一場可能產生兩種結果的審判,反之乃是一場單一審判。它所作的判決只有一項,那便是作惡事者會喪失一切生命。
14.(甲)既然「審判」這個字只被用在與「行惡事」者有關的事上,這是不是說贏得生命的人便不必通過一次考驗?(乙)既然144,000人立即就變成了天上完美的生命,他們在什麼時候有他們的審判時期?
14 因此約翰福音5:28,29表示有截然不同的兩批人,由於他們在復活後行為途徑所得之結果而被劃分出來。在約翰福音5:29耶穌只在講到與那些行惡事者有關的事時才用了希臘文「克里西斯」(krisis)這個字,但這並不是說那些獲得「生命的復活」的人在實際進入永生之前並不會經過一次試驗或考驗。c至於那些在天上與耶穌基督一同作審判官的144,000人,他們會立即便進入與基督在一起的完美不死屬靈生命。但是他們在這個地球上便已受過了試驗,因為正如彼得前書4:17所說:「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故此,當他們忠心地在肉身死去時,他們的審判時期也就告結束。到了上帝所訂的時候他們會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然後「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示錄20:4-6)那時他們成為了審判官而不是在受審判。
15.那些經歷「審判的復活」的人在什麼時候會受處決?
15 可是,那些從紀念墓裡出來在地上得到一次「審判的復活」的人在什麼時候會得著宣判和處決呢?不是在他們站在「白色的大寶座與在上面的」面前時立刻就被宣判處決而是在他們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或在一千年的末了當撒但及他的鬼魔從無底坑裡放出來誘惑已恢復完美狀況之人類時行了惡事之後才會被宣判處決。
16.將他們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有賴於什麼?「第二次的死」可能在什麼時候執行?為什麼會在那個時候?
16 啟示錄20:11-15描寫所有在地上被海和海地司和死亡交出來的人怎樣都有一個機會將他們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他們之是否被判定配得這種權利將會有賴於他們怎樣遵從屆時所展開的訓示性「案卷」而定,而他們會按照著這些案卷來受審判。這些人當中有些可能在一千年統治結束之前便被發現為不配得生命。於是他們遂可能立時即地被判處「第二次的死,」因為他們已經以一種惡的方式拒絕了遵從王國的條件而生活並且拒絕向著屬人的完美聖潔狀況努力進步。
17.其他的人會在什麼時候被處決?為什麼在那個時候?
17 還有些人則會在一千年完了之後被處決。到那時候他們將會業已獲致屬人的完美狀況與能力而能夠遵照著上帝一切的律法無罪地生活下去並擁護他的宇宙統治權。但是當撒但和他的鬼魔被放出來考驗他們的時候,他們卻卑劣地離棄真理而站到撒但魔鬼(反對至高上帝之宇宙統治權的大叛徒)那一邊。由於作了這樣的惡事,他們未能通過最後的考驗並證明了自己不配得永生。於是他們遂成為了「行惡事」的人。
警告
18.對這種人而言,他們的復活終久變成了那一種?
18 啟示錄20:14,15說:「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對於這種人而言,他們從墳墓中出來所享有的復活遂變成了一次「審判的復活,」被徹底滅絕;因為當上帝要決定生命之獎賞或定罪的時候終於來臨時,他們的記錄卻表明了他們是「行惡事」的人。
19,20.(甲)鑑於我們對約翰福音5:28,29的這種了解,我們現在怎樣生活有沒有關係?(乙)彼得的警告與今日預言的應驗怎樣決定了正確的答案?
19 由以上所說的一切看來,讓我們絕不可妄下結論以為我們現在怎樣生活並沒有什麼關係,而只有我們在上帝的王國之下所行的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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