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事上忠實無欺
想取悅上帝的人必定會認真地將基督徒的忠實標準緊記在心。他們明白到「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恨,正直人為他所親密。」——箴言3:32。
驟眼一看在許多人看來保持忠實似乎並不是難事。他們可能認為他們從不故意作不忠實的事,即如說謊、欺騙或偷竊等事。可是,僅此並不夠。一個人可能認為自己依照著基督徒的崇高誠實標準而生活,但同時卻可能正從事著一些並不忠實的活動。因此,每個人都最好藉著本文以下所說的話省察一下自己在這件事上所站的地位以便看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動是否有調整的必要,才能合乎基督徒的忠實之道。
對政府的忠實無欺
有些不忠實的行為是比較明顯的,例如偷竊或說謊。但是有的不忠實行為則比較隱詭不顯,而我們亦必須加倍小心防範才行。
在這方面一個基督徒需要留心的一件事便是他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他必須忠實地將應歸給政府的東西納交給政府,縱使這個政府對他或許並不忠實。耶穌基督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馬太福音22:21)政府規定了其公民應繳納各種不同的稅嗎?若然,基督徒便不應該瞞稅。例如,他不應該不照實填報其所得稅,或較其實際之費用要求扣除更多的稅;或假報他曾捐款給某慈善機構而事實上並沒有;或虛報其捐出的款項等。
有的人或許會為自己的瞞稅而申辯,說政府所征的稅太重了,但這卻不是基督徒的權利。該撒征收合理的賦稅並沒有違犯上帝的律法。倘若政府抽稅過重或濫用他們所征得的稅金,那麼他們將來會向上帝交帳。但基督徒無權審斷這些事。不只對政府,同時也對上帝他都有義務將當繳納的一一交出。基督的使徒保羅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馬書13:1,7。
與此有關的還有走私的行為,即由鄰近的國家採購了貨物後不交進口稅或關稅便將其偷運入境。雖然在某些國家這是一件十分普遍流行的事,基督徒卻不應當這樣做,因為這種行為欺瞞了政府合法所要求的東西。政府有權制定其關稅數額,既然他們這樣行並沒有與上帝的律法抵觸,我們便應當順從。基督徒若走私就是在作不忠實的事,不只會被警察局認為犯法,同時也會被基督徒小組查明予以處分。
有些人可能認為自己並沒有走私,但是當他們偶而出國旅行回來時,他們有沒有忠實地填寫海關報稅單呢?他們將凡是律法規定了要報稅的東西都填報出來了嗎?抑或他們企圖將某些當納稅的東西隱瞞了不報呢?這並不是東西大小或個人認為它無關重要的問題。我們唯一要考慮到的有關忠實的問題是,政府有沒有說這樣東西我該納稅呢?若有,基督徒便應當納稅。避免這樣做便是不忠實。
政府亦制定了交通規則以維護公眾安全。在許多國家紅燈的意思就是停止。可是我們在看到停止訊號時,是否只將車慢下來看看附近有沒有警察,若沒有便不顧訊號自行駛去呢?至於行車速度的限制又如何呢?基督徒會不會只因為沒有人注意便超速駕駛呢?這些也是不忠實的行為。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順服「在上有權柄的。」有的人可能譏諷交通規則不合他的意思,但是唯有「愚妄人犯罪,以為戲耍。」(箴言14:9)該撒有權決定交通的法則,而它是為了保護人民而制定的。既然這種規則沒有違背上帝的律法,基督徒必須像順服上帝一樣遵從它們。
在工作上
商店公司等亦有其規則。一個人可能認為他永不會竊取雇主的金錢或貨品,因為這樣是不忠實的。但是他有沒有私自取用公司的郵票、信紙、文具或其他物品呢?不錯,若非經過公司許可,甚至帶走一枝鉛筆或一個紙夾也是不忠實,因為這些東西乃是公司的財產。
此外還有就是用公司的電話來辦理私人的事務。當公司規定不可用公司的電話辦理私人事務時,這樣行便是不忠實,不管有多少其他的人這樣做。基督徒若用公司電話辦私事時,便應該付電話費,因為他在使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用任何一種或幾種方法使用電話而不付費也同樣是不忠實的行為。這與偷竊無異,因為他沒有償付他理應繳付的電話費用。如果你認為使用電話不付費並算不了是不忠實,那麼請你去問一下電話公司看看他們的意見如何!
有的時候商店會讓雇員以相當的折扣來購買個人用的物品。有些雇員認為他們可以把這些貨品以較相宜的價錢再賣給親戚朋友,好為他們省一點錢。可是,這是不忠實的,因為這違反了公司所指定的安排。他們有權訂下規則。基督徒必須遵從這些規定。
有些人在俗世的工作上可以支取辦公費。在這方面基督徒應該謹慎不可多報費用或是將不應由公司支付的私人費用也包括在內。基督徒只應將實際所用的,(而非公司容許他去用的數目)呈報。
再考慮一下向雇主說謊請假的事。有些人可能以為他們有好的理由說謊,但根據上帝所定的忠實標準看來仍是不對的。或許他們想如果他們要參加一個基督徒的大會而以為雇主一定不會肯准假的話,他們這樣做便是可以的。但是一個基督徒又怎能欺騙雇主去參加一個教導人上帝的道並旨在促進基督徒品行(包括忠實)的大會呢?這樣的推理是首尾不一貫,或甚至假冒為善的。大多數的時候雇主都會賞識尊重你的誠實而讓你請假來參加大會。但是即使你因先求上帝的國而失去這份職業,上帝亦不會擯棄你,因為你所作的是對的。——馬太福音6:33。
很多時候基督徒受雇去作家務的工作,譬如打掃房屋,炊煮和其他的雜務。雖然他們知道拿取衣物碗碟刀叉等物是不對的,他們是否了解到私取別人不易察覺短少的東西也是不對的呢?帶走一點麵粉、白糖、水果或蔬菜和偷取較有值錢的東西一樣是偷竊和不忠實的行為。如果雇主特別將這些東西送給雇員則又當作別論。但是他們必須小心不要因為雇主偶而一次或兩次的慷慨就以為他們可以隨時自行取用雇主的東西。那是不對的。
凡事都要忠實
我們還有許多其他的方法可以表現出忠實。當向別人借東西時也牽涉到忠實的問題。你應該在指定的時間或之前便歸還你所借的。你借的東西可能很小而你或許認為拖欠不還亦沒有什麼關係,但是如果你試向銀行借一筆數目甚微的款項而不依時歸還的話便會有什麼結果呢?——詩篇37:21。
在基督徒的小組裡,某些人會被委派管理銀錢收支等事。私自動用這些錢即使很短的一個時候都是不忠實的行為。即如一個人窮到身無一文,在未得別人許可之前動用不屬於他的錢都是不對的。這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加略人猶大濫用了交給他看管的錢而被終身蒙上「賊」名(約翰福音12:6),他不得善終,死時亦不得上帝的嘉許。
有時候一個人作了一件自感羞恥的事。他感覺到別人若知道了這件事便會看不起他。我們固然沒有義務將我們生活中的私事公開,但是如果一件事被提交到小組的司法委員會審查而他應當講實話的時候,基督徒絕不可為了古顧面子而撒謊。
務要認清體會到小事上不忠實會使人在大事上也不忠實。這種情形往往在開始時很小,結果則十分嚴重。每一次一個人縱容一些小的過犯而不加以制止,他的心便逐漸更易接受更大的過犯。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也忠心;在小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路加福音16:10-12。
如果你愛上帝,如果你想在他公義的新事物規制裡生活,你便應當凡事忠實和行事正直。「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需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彼得前書3:10,11。
不錯,要在各事上忠實無欺。這樣,你便能夠和使徒保羅一樣說:「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希伯來書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