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根據約翰福音11:26的記載,耶穌怎可以應許那些信他的人永遠不死呢,既然基督徒是會死的?——美國M.F.君問。
在約翰福音11:25,26,耶穌其實是向人提出永生的應許。他對已死的拉撒路的姐姐馬大說:「復活的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這段話的意思與他在前些時所說的相仿:「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翰福音8:51。」
當時聽耶穌說話的人若忠心事奉上帝,他們便可以有希望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王統治。(提摩太後書4:18;啟示錄20:4,6)耶穌死去和復活之後,他開始選召天國階級的分子。當然,耶穌無法告訴這些人他們的身體永不會死亡。如果他們要和他一同在天上統治,他們的身體便必須像耶穌的一樣死去。(馬太福音16:21;羅馬書6:5;哥林多前書15:42-50)他們必須忠心至死才能獲得不死性。(啟示錄2:10)當時那些在場聆聽的人可能不完全體會道這點。但是持有『復活和生命』之權的耶穌至低限度保證他們會「得到生命」或復活得永生。
那麼,他們會「永遠不死」的是哪種死亡呢?他們永遠不會「見」到或遇到「第二次的死。」他們不會像有些人一樣永遠死去。(路加福音12:4,5;啟示錄21:8)正如啟示錄20:6論及那些會和基督一同在天上的人說:「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在哀悼拉撒路時,基督沒有詳細論及他的受膏跟從者所遭遇的來自亞當的死亡與第二次的永遠死亡之間的差別。但是他那簡略的聲明卻向一些對他懷具信心的人提出永生的應許。
雖然耶穌沒有特別想到些在這事物制度的末了活著渡過哈米吉多頓的人,現在有些人卻的確會永遠不需遭遇身體的死亡。但是,甚至那些懷著屬地希望渡過哈米吉多頓的人也必須在千禧年中證明他們的忠心,而通過最後的試驗,然後他們才能真正獲得「生命」或承受到永生的賞賜。——啟示錄20:5。
永生的應許,例如耶穌在約翰福音8:51和11:25,26所提出的,可以給予基督徒勇氣去面對暫時的死亡。(提摩太後書4:6-8;腓立比書3:8-11)他們知道他們不會永遠死去,反之,這只使他們向永生踏進一步而已。
● 描寫耶穌死亡的宗教畫常常在耶穌頭上畫著一個寫有幾個不同字母的牌子。這些字母代表什麼意思呢?——美國A.D.君問。
在這些畫上所寫的字母通常是I.N.R.I.它是拉丁文Iesus Nazarenus,Rex Iudoeorum的縮寫,意思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另一種不同的寫法是I.N.R.J.拉丁文是Iesus Nazarenus,Rex Judoeoeum(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這種縮寫是根據約翰所說的話而作的,因為他說在受苦柱的牌子上寫著,「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等字。——約翰福音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