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新世界譯本為什麼在路加福音23:43將逗號放在「今日」一詞之後?——美國E.D.君問。
《新世界聖經譯本》將路加福音23:43譯成如此:「耶穌對他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必和我一同在樂園裡。』」在此之前與耶穌一同被釘的罪犯之一懇求耶穌說:「耶穌啊,你進入你的王國裡時,請記得我。」——路加福音23:42,《新世》。
可是其他聖經譯本卻由於將逗點置於不同地方而把路加福音23:43譯成不同的意思。例如《國語聖經》說:「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無疑在這節經文裡,逗點的位置使經文的意思有很大改變。在《國語聖經》裡,由於將逗點放在「今日」一詞之前,耶穌看來告訴罪犯他在那一天就會到樂園裡了。這意味到耶穌必須在那天就進入他的王國裡,這樣他和罪犯均在他說出上一段話的同一天就進入樂園裡。
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希臘原文裡,這句話的標點符號如何呢?根本就沒有標點符號。為什麼沒有呢?因為當時寫《希臘文聖經》的人是不用標點符號的。《美國百科全書》1956年版23卷第16頁說:「早期的希臘文抄本和銘刻顯然是沒有標點符號的。」直至公元第九世紀標點符號才被人普遍採用。雖然後期的希臘文聖經版本,例如韋斯各與荷特的版本,將逗點置於希臘文的「今日」一字之後,他們只是按照自己的了解和宗教信仰如此行而已。在較老的希臘文聖經版本中是沒有任何逗點或其他標點符號的。
那末逗點應該放在哪裡呢?上帝的道本身對這個問題有什麼表示呢?耶穌自己怎樣說呢?他相信自己一死去之後就立即在同一個廿四小時之內承受他的王國而進入樂園裡嗎?
在較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路加福音9:22)兩位天使對往墳墓探視耶穌的幾個女子說:「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受苦柱]上,第三日復活。」——路加福音24:6,7。
耶穌並沒有在他死的那天復活,反之他在死後第三天復活。因此他絕不能在他死的那天便進入王國裡。那末他在復活之前的那三天在那裡呢?使徒行傳2:24說:「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因此耶穌在這段時期中被死所拘禁。使徒行傳2:27進一步論及他說:「你必不將我的[性命]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由此可見當時耶穌在陰間(人類墳墓的總稱)裡。而聖經說在「陰間[裡]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因此當時耶穌和罪犯均不存在了。——傳道書9:5,10。
然後在耶穌死後第三日,上帝將他從死裡復活成為一個能力高強的靈體。但是罪犯並沒有復活;他仍然留在墳墓裡。——彼得前書3:18。
耶穌復活後化作人形向門徒顯現時,他們問他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使徒行傳1:6)耶穌表示不然。他的王國建立的時候尚未到。
以耶穌為王的上帝王國有沒有在使徒在生的日子建立起來呢?沒有,因為在耶穌死去和復活之後大約六十三年,約翰在上帝感示之下透露上帝的王國尚未來臨(啟示錄第12章),樂園會在這未來的王國統治之下重建。
因此新世界聖經譯本在路加福音23:43的譯法是與上帝的道論及上帝王國的建立,樂園在王國治理下重建,死者的情況和耶穌在死後的三日期間在何處等問題所說的話完全一致的。
其他譯者也看出這節經文的逗點位置所引起的難題。《河邊新約》乾脆不用逗點以避免這個難題。在另一方面喬治·藍沙所譯的《新約》將這節譯成:「我今日老實告訴你,你會和我在樂園裡。」約瑟·盧得漢所譯的《顯明聖經》則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會和我一同在樂園裡。」
因此耶穌的意思是,當基督所統治的上帝王國在將來建立而使樂園在地上恢復時,罪犯可以希望復活而有得永生的機會。他會被包括在使徒行傳24:15所提及的人當中:「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他這個「惡」人也會復活而有機會學習上帝的旨意和條件。他若順服上帝和上帝立為君王的兒子,就可以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裡而成為詩篇37:29所預言的人之一:「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