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一套完美的律法可能有瑕疵嗎?
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完美的。關於這律法,聖經告訴我們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7:12)有人也許問,那末,為什麼聖經又說律法之約是軟弱、有瑕疵的呢?
我們讀到:「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希伯來書8:7)「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希伯來書7:18,19。
為了明白一套完美的律法怎可以被稱為「軟弱」和「無益」,我們必須記得完美可能是相對的。例如,一個「完全」的圓鑿不能套入方孔裡。
同樣地,以律法而言,它無法成就它並非被設計去成就的事。然而,以上帝對律法所定的旨意而言,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和無瑕疵的。它成就了上帝的什麼旨意呢?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使徒保羅寫道:「它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19,24)「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希伯來書10:1。
律法達成了它的目的,使過犯彰顯。它定出若干界限,清楚表明耶和華上帝對他百姓的行為有什麼要求。由於不完美之故,以色列人不能將律法遵守得十全十美。因此,它遂將過犯顯明出來。律法表明以色列人無可否認地需要赦罪的安排,也需要一個真正能夠為他們贖罪的祭物。
作為「訓蒙的師傅」,律法幫助以色列人準備好迎接彌賽亞或基督。古代訓蒙的師傅並不等於學校的教師。他的責任是要使兒童在身體和德性上不受損害。他可以管教兒童及在行為上加以教導。但他並不供應一切所需的訓導。訓蒙的師傅陪同兒童入學,將之交給學校的導師。
因此,律法的作用的確與古代訓蒙的師傅相若。它的規條被設計來防衛以色列人,使他們與耶和華上帝的關係不致受損以致為本身帶來傷害。律法吩咐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申命記5:33。
律法也是一個嚴格的管教者。犯過者不能免於受罰。關於違反律法的嚴重罪行,例如姦淫、凶殺和綁架等,我們讀到:「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希伯來書10:28)對明知故犯者執行迅速的刑罰使旁觀者產生健康的敬畏,並對不法行為發生阻嚇作用。
當彌賽亞來臨時,一群悔改的猶太餘民樂意接納他為導師。對他們來說,律法已達成了作為無瑕疵的訓蒙師傅的目的。
律法的各方面,包括節日、會幕和獻祭,都是預表將臨的更大事物的影像。影像使人知道投影的實體的大致形狀或輪廓。同樣地,律法的影像幫助心地忠實的以色列人認出彌賽亞,因為他們看出他如何實現了這些影像。在寫給歌羅西的基督徒的信中,使徒保羅指出這點說:「實體卻屬於基督。」——歌羅西書2:17,《新世》。
可是,律法雖能完全地成就上帝的旨意,它卻無法成就它並沒有被設計去做的事。永久消除罪孽不使人在耶和華上帝面前獲得清白的良心還需要其他東西。因此,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所引進的新約遠較舊律法之約優越。新約的生效不是藉著動物祭牲而是藉著耶穌基督所犧牲的完美屬人的生命。這個完美屬人的祭物能為那些對它的贖罪價值懷具信心的人除淨罪孽而獲得清白的良心。
在摩西律法安排之下所獻的祭物僅是影射耶穌基督所獻的祭物而已。希伯來書10:1-4坦率地說:「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事實上,除了動物祭牲不能除罪之外,猶太教的大祭司本身也是有罪和會死的人。耶穌基督的大祭司地位正好與亞倫家系的大祭司相反,希伯來書7:26-28說:「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因此由於以會死的人擔當祭司職份,在這種意義上說來律法是「軟弱」的;再者它的祭牲並不能完全解除以色列人的一切犯罪感。唯獨耶穌基督所獻的完美祭物和他的崇高祭司職份才能成就這件事。
是故聖經清楚表明,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在相對的意義上是完美的,在達成上帝對之所定的旨意方面毫無瑕疵。它使過犯彰顯,影射較大的實體,使人能辨認出實體和準備接納彌賽亞。由於擔任一個預備的角色,律法被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實體所取代。與實體相較,律法是軟弱和瑕疵的。可是,從達成目的的觀點來看,則律法是完美無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