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在你的婚姻中嗎?
婚姻不僅是兩個異性的結合,它還包括許多重要方面。如感情和宗教因素,以及社會、娛樂、知識和經濟等方面都必須在考慮之列。
起初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因此上帝創造了夏娃,將她帶到亞當面前。自那時起這條原則便對人適用:「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智慧的所羅門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這句話也可以應用在婚姻之上。——創世記2:18,24;傳道書4:9。
兩個人的確比一個人好,可是若要保持婚姻生活的鞏固和幸福,外來的幫助顯然是必需的。這件事從太多的怨偶和仳離可以見之。據調查美國現狀的人士聲稱,一切男女雖然懷著幸福的展望而結婚,但達成願望的機會卻不及百分之50。有些地方每三對夫婦中便有一對離婚,某幾個城市甚至達到二對一的比率!
由於現在婚姻生活所受的壓力重大,美國立法當局遂使人較易獲准離婚。有數十年之久紐約州只准許通姦罪成為離婚的理由,但現在已認可其他許多離婚理由。加州則僅需婚姻的一方或雙方提出「意見不合」便可獲准離婚。——《時代雜誌》,1970年一月二日。
為什麼?
如所週知,怨偶和仳離的主要原因是人類的弱點和自私,感情的不成熟便是一例。兩個感情未成熟的人在性格上必然彼此不諧。此種不成熟的性格表現於長時間的獨行其是、希望不勞而獲(例如賭博),受到挫折時借酒消愁、或放縱自己去從事不檢和亂交行為等。謀生的壓力也能導致家庭分裂,商業主義則誘惑許多人過著入不敷出的生活。
看來頗為矛盾,但卻十分真確的一件事便是,倘若看法不當,則本可促成婚姻幸福的兩性不同之點也能破壞婚姻。例如,男子常以理智和邏輯觀察事物,而女子則比較傾向於以感情和情緒用事。
普通男子對性關係較為著重,而普通女性卻著重於其他事情。雅各的兒子,族長猶大,與媳婦的性關係便可為一例。(創世記38:1-26)因此頗為真實的一個說法是,男子付出愛情以滿足『性慾』,而女子則滿足男子的『性慾』以取得愛情。同時也有人說,男子為了娶妻而置家,女子則為了有一個家而結婚。——哥林多前書7:1,2。
「三股的繩子」
導致成功婚姻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互相取悅對方。但是這還未足而尚需要另一些東西。正如我們讀到:「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道書4:12)由於讓上帝介入,婚姻便成為三股的繩。方法如何呢?藉蓋在上帝面前作婚姻誓約,並且時刻記得人有責任取位上帝,婚姻的創始者。
甚至關懷婚姻難題的教育家和大學教授也承認這點。例如多年來走遍美國全頃,到處向大學生發表演講的璽歪胃將他所著關於愛情與婚姻的書的最後一章題名「宗教在家庭中的地位。」他說;「生活與宗教是不可分離的。……真正的宗教是幸福和充實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條件。……任何物質上的難題均有其屬靈的方面,在未曾發現屬靈原則作為解決難題的基礎之前,就無法獲得正確的物質解決辦法。」
社會學家阮榮因對此表示同感,他指出若要使婚姻達成最高願望,『夫妻雙方必須共同效忠於本身以外的某些目的,甚至認為這個目的歸根究底來說比本身或彼此的關係重要得多,對耶和華上帝的事奉正可作為獻了身的基督徒的這項目的。
以愛鄰人取悅上帝
若要取悅上帝而讓他加入婚姻中,夫妻雙方就必須遵守上帝的誡命;這些誡命載於他的道聖經中。上帝吩咐人『要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已婚人士的最近鄰舍便是他們的配偶。他們便必須在彼此的關係上應用耶穌的話:「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應用這些誡命使婚姻多麼鞏固!——馬可福音12:31;路加福音6:31。
結了婚的夫婦曾經矢誓彼此相愛。怎樣表現愛心呢?上帝的道告訴我們:「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很顯然地,夫妻若實行上帝的這些誡命,婚姻關係便會牢不可破。——哥林多前書13:4-8。
由於不完美之故,已婚的人有時會得罪對方。上帝所感示的教訓對此也有幫助,說:「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聖經也吩咐基督徒要培養上帝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立志成為好基督徒自然能鞏固婚姻,因為有上帝介於婚姻關係中。——以弗所書4:32;加拉太書5:22,23。
以上帝的原則支配婚姻關係
上帝既創始了婚姻,她定意要使其成為極大快樂和幸福的來源。但是人必須遵守上帝為婚姻所定的誡命才能獲致這些幸福。這意味到夫妻雙方必頸努力各盡其職才行。
丈夫的職責是要以仁愛的方式行使首領權;「男人是女人[妻子]的頭。」(哥林多前書11:3)家庭是個小型的組職,而每個組職若要維持下去及達成目的就必須有一個首領。一位成熟的男子在心理、生理、感情和身體方面都宜於在家庭中作領導。
但這並不是說丈夫有權成為自私自利、一意孤行的獨裁者。絕不是。丈夫若這樣行便將上帝置之度外了,因為他訓示說:「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在表現無私的愛方面基督立下了最偉大的榜樣,這是丈夫們應該跟從的。——以弗所書5:25-29。
我們不應將丈夫的首領權視為落伍過時而棄之若敝屣。反之,首領權是上帝授權給男子行使的。
有些人以民主方式處理家庭,所有成員均以投票方式行事。但這並不是造物主的方法!美國一位著名教育家杜魯伯特聲稱:「夫妻雙方必須尊重聖經的創造記載所顯示的男性首領權才能真正體會男性的尊嚴,同時也體會女性的尊嚴。」——《回復家庭生活》,第89頁。
走遍五大洲,研究婚姻難題的大衛和維娜米斯a夫婦所說的話更一針見血:
「人是無法受到平等待遇的,因為事實上並非人人都平等。男子和女子在作為社會成員方面也許是平等的。但是作為丈夫和妻子,在婚姻中擔任男性和女性的角色,就互不相同而互為補足了;平等的觀念在這方面毫無意義。父母與孩子是無法平等的。因為孩子需要父母權威的保護以策安全;若沒有這種權威,孩子便不能健康地長大成人了。
「我們見到西方各國的男子在家庭中失去權威不但損害了男子本身,而且也損害了家裡其餘每一個人。丈夫的男性角色若被剝奪,則妻子也無法擔任女性的角色。天然的首領地位若被篡奪,於是家就不成為家了。
「在西方婚姻中,許多麻煩源於夫妻互惠的相互作用受到破壞。倘若丈夫不再擔任領導者和首倡者的角色,則妻子的附和作用便不能發揮。」——《婚姻:東方與西方》(1960年),第297頁。
這些有識之士擁護聖經託付給男子的首領權及擁護聖經委派女子擔任的角色。這在生物學方面具有健全的理由。上帝命女子擔任母親的角色;這無疑帶來豐富的報酬,但女子也必須付出相當代價。女子每月經歷的生理變化、她的妊娠、生產、養育和照料兒女,這一切都需要安全,而這正是丈夫所能供應的。為了使嬰兒在各方面(在感情、精神和肉體上)獲得適當的照料,這需要溫柔、細心的女性氣質。這與男性的進取精神正相反。
不錯,造物主憑著智慧和慈愛命令妻子服從作丈夫和父親的男子。事實上,妻子只有藉著順從才能使丈夫愛她好像愛自己的身子一般,因為他的身子是服從他的。因此上帝的道吩咐女子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又說,「妻子也當[深深]敬重丈夫。」夫妻雙方若能擔任上帝所指派的角色,婚姻便會鞏固了。——以弗所書5:22-33。
女子若妄圖與男子競爭和侵佔男子的地位,這樣行實際上是對自己不利的。她們不啻否定自己的女性氣質。誠然,男子是天生的領導者和進取者,但在作為仁愛的丈夫和父親方面,他豈不是為妻兒的福利而賣力嗎?因此紐約市一位著名婦女精神分析家兼作家在討論婦女的婚姻難題時補充說:「婦女應該學會每日為丈夫有這麼多的精神氣力而感謝上帝。」
能夠加強婚姻維繫的另一點是上帝的道所說關於夫妻親密方面的話:無論丈夫或妻子都無權獨自支配自己的身體。反之他們都在基本的情慾方面有義務滿足對方的需要。(哥林多前書7:3-7)丈夫和妻子也受到勸諭在性關係上彼此忠於對方;只有配偶不貞才能成為離婚和再婚的正當理由。——馬太福音19:4,6,9。
與上帝同行
還有另一個方法可以讓上帝介入你的婚姻之中而使其鞏固,那便是夫妻雙方都『與上帝同行』。(彌迦書6:8)這意味到什麼呢?這意味到與上帝保持有意義的關係。這種關係藉著常常仰望上帝賜予智慧和力量,特別是時常在禱告中向他談話前表現出來。這意味到要像摩西一股「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這意味到「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希伯來書11:27;腓立比書4:6。
不錯,「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但更好的是「三股的繩子」,因為它「不容易折斷。」比任何東西或任何人更能幫助你的婚姻成為好像三股合成的繩子,一般鞏固(而且也幸福美滿)的便是讓上帝成為你婚姻中的第三股繩子。——傳道書4:9-12。
[腳注]
a 大衛·米斯是美國賓州大學家庭研究講師和國際婚姻指導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