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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是作點「善工」便夠了嗎?守望台1974年 |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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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上帝對一些捐出時間和金錢,原來僅為了沽名釣譽的人有什麼看法呢?捐錢行善祇為了減輕納稅的人又如何?自告奮勇去幫助別人,原來為了安慰自己的負咎良心的人又如何?上帝會嘉許他們的「善工」嗎?
聖經強調耶和華不會僅因為一個人祇做了點「善工」而予以嘉許。人必需在整個生命過程中提出熱愛公義的證據才行。
一個人也許在起初能遵行上帝旨意,但他若半途而廢,便無法免除不利的判決。「義人必因信得生」耶和華說,可是「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希伯來書10:38。
這種行動法則從耶戶一例可以見之,耶戶受上帝膏立為古以色列北方王國的君王。
在受膏的時候,耶戶聽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王。你要擊殺你主人亞哈的全家,我好在耶洗別身上伸我僕人眾先知和耶和華一切僕人流血的冤。亞哈全家必都滅亡。』」——列王紀下9:6-8。
亞哈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犯了流血罪。應該在上帝所立的權威手中滅亡。這件事與上帝賜給以色列的律法一致:「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民數記35:33。
耶戶毫不遲疑地遵命而行。他為了此舉獲得很大獎賞,耶和華對他說:「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列王紀下10:30。
可是,在耶戶過世後,耶和華通過何西阿先知發出驚人的判決說:「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亞哈王族所居之處]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何西阿書1:4)耶戶家的流血罪不可能是由於執行命令屠殺亞哈全家而來。耶戶曾為這件事受到稱贊和獎賞。流血罪也不能歸於耶戶殺戮猶大王亞哈謝及其兄弟。由於約蘭王與亞哈結為秦晉 ,娶了他邪惡的女兒亞他利雅為妻,猶大王族當時在耶和華面前已失去蒙嘉許的地位。但什麼使耶戶家犯了流血罪呢?
因為耶戶曾牽涉到嚴重的罪孽。列王紀下10:31報導說:「只是耶戶不盡心遵守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律法,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像那十支派王國的其他君王一樣,耶戶並沒有撲滅耶羅波安王所創立的牛犢崇拜。這種放棄責任的行為無疑是希望使十支派王國與猶大王國和它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分開。
耶戶顯然認為脫離猶大而獨立的唯一方法是繼續維持獨特的宗教方式,牛犢崇拜。他不擇手段地保持地位,甚至不惜使偶像崇拜延續下去。這是對於曾將以色列王權賜給耶戶的耶和華缺乏信心的真正證據。因此除了僅是執行耶和華對亞哈家的判決之外,促使耶戶准許牛犢崇拜的動機也使他繼續殺人流血。
在適當時候,耶和華便要為流血的事算帳。耶戶家族在玄孫撒迦利雅作王時遭遇橫死。他在位僅六個月即被沙龍所殺,篡奪了王位。(列王紀下15:8-10)耶戶過往的「善工」並不足以保存家族免除流血罪的報應。
由此類堆,僅做一些遵行上帝旨意的工作是不夠的。雖然上帝會獎賞某些服務,但上帝的最後嘉許和祝福卻歸於那些繼續全心事奉他的人。
耶相華上帝一向以不變的公義原則對待個別的人。在上帝眼中視為寶貴的不是外表的行動本身,而是由良好動機促成的忠心記錄。正如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下所說:「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3:2,3)同樣地,耶穌基督勸諭:「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值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馬太福音6:1)因此,我們所作的善工若出自愛心,在適當時候耶和華會鑑察我們為自己創下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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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一個祭司制度嗎?守望台1974年 |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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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一個祭司制度嗎?
人類的確需要幫助。疾病使許多人喪生。罪行對人類成為愈來愈大的威脅。不道德引起可怕的疾病,各種災禍及暴力。許多人都感到沮喪、絕望,不知所措。——路加福音21:25,26。
今日代表各個宗教組織的教士數以千計。有天主教各分會的教士,聖公會的教士,還有佛教,神道教及其他非基督教教派的僧侶。他們有減輕人類的苦難及制止犯罪,不道德,疾病和死亡的狂潮嗎?
其中有許多教士,特別是基督教國各教會的教士,都說沒有,而且紛紛離職以尋求他們認為較見效和較令人滿足的東西。我們各人都能夠環顧世界情形而為自己解答世上的教士是否有真正造益人類這個問題。
教士或祭司究竟能夠做什麼呢?人類能夠期望他們緩和人類這些惡劣情形嗎?沒有任何屬地的祭司能夠如此行。但是正當的祭司卻能夠幫助他為之服務的人在上帝面前保持良好的地位。他能夠協助人改變生活方式和品格而成為和平,可敬,過正當生活的人。他能夠幫助他們避免許多引致人類遭受苦難的因素。他能夠給予他們希望,並引導他們過有意義的生活。
我們無法從世上各種宗教教士的情形真正知道上帝的祭司是怎樣的。但是我們若留意上帝為古代以色列國設立的祭司制度,我們便知道他們真正對人民有所幫助。他們在上帝面前為人民代求。他們教導人民按照正當的生活方式生活。他們保護人民的健康至頗大的程度。他們藉著留意使人民保持道德高尚及身體清潔而如此行。——利未記第11-15章。
也許有人說,「但這些事豈不是屬於政府的工作嗎?」一部分是,但有些事卻是政府本身無法辦到的。因此無神的共產政府絕對不能夠為人民帶來和平與幸福。古代的以色列國有一個好政府,上帝建立的政府,去執行上帝的律法(在賢君統治的時候)。可是,上帝同時為他們設立一個祭司制度。何以故呢?
倘若沒有人得罪永生的上帝,他們就無需祭司了。伊甸園裡完美的人亞當並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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