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審判日與變節背教
羅馬天主教、東方正教和基督新教的各教派均背棄了關於死者情況和死後生存希望的明確聖經真理。他們寧願相信靈魂不死這種與聖經不符的古代信仰。正如我們在上文見到,這種信仰是起源於巴比倫的,後來由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公元前第四世紀加以潤飾。
基督教國的神學家們聲稱,曾在世上活過的每個男、女和孩子均有一個靈魂在他們死後離開軀體。為了配合這個主張,他們發明了例如地獄邊緣、煉獄和地獄等地方。在這些地方,脱離了身體的靈魂若被視為不配在他們聲稱位於天上的“樂園”裏。就要去到這些恐怖的地方。
各教會也説死者其實並非真正死去。反之,他們聲稱靈魂繼續活下去。由於這緣故,他們無法倡導真正來自聖經的復活道理,因為復活的定義是“復得生命”。因此他們的神學家遂發明了所謂身體復活的見解,聲稱在審判日義人和惡人的身體會與他們那在天上享福或在地獄裏受苦的靈魂復合起來。既然他們相信人的“靈魂”無需等到審判日才被送到“天堂”、“地獄”或例如“地獄邊緣”或“煉獄”一類的“等候處”,基督教國的神學家也創立了關於兩種審判的主張:第一種審判稱為個别的審判,發生於“靈魂”在人死時離開身體之際。第二種審判稱為普遍的審判,發生於身體在審判日“復活”過來與靈魂復合之際。
復活與變節背教
由於羅馬天主教會,在若干基本方面東方正教與基督新教各教派亦然,沒有緊守聖經對於復活及與此有關的問題——死亡、人的“魂”及最後的審判——的明確教訓,所以才會創出以上所述的神學主張。
在這方面的變節背教開始於基督教歷史的早期。在基督死亡和復活之後二十多年,使徒保羅從以弗所寫信給希臘哥林多城中成立了不久的基督徒小組説:“我們既然傳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你們中間[受膏的基督徒]怎麽有人説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哥林多前書15:12。《新譯》。
可能哥林多有些基督徒仍然受到希臘哲學所影響。在此之前幾年,保羅曾向雅典的希臘哲學家宣揚“耶穌和復活的道理”。但是“衆人一聽到死人復活的事,就譏笑他。”(使徒行傳17:18,32)伊壁鳩魯派和斯多亞派的哲學家對於“魂”在死後的遭遇各有自己的主張。其他的希臘哲學家則跟從蘇格拉底和柏拉圖而相信靈魂不死。他們當中沒有任何人相信聖經所提倡的復活。
也可能哥林多有些基督徒對於復活懷有使徒保羅在十年之後所抨擊的謬誤見解。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當時很可能在以弗所——的信中提出警告説:“總要遠避世俗的空談,因為這些必會引人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他們的話好像毒瘤一樣蔓延,他們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説復活的事已經過去了,於是毁壞了一些人的信心。”——提摩太後書2:16-18,《新譯》。
這些變節背教的人聲稱“復活的事已經過去了”,但他們並不是説死去的基督徒已經從死裏復活過來。看來他們相信活着的基督徒已經歷過一種象徵性的屬靈復活。他們否認將來人會從死裏復活。這樣的見解“毁壞了一些人的信心”,以致使徒保羅提出強烈的警告勸人提防這些變節背教的假導師。
變節背教好像毒瘤一般蔓延
這個許米乃無疑就是保羅在他寫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中所提及的同一個許米乃。這人與一個名叫亞力山大的人一同被基督徒的小組所開除,因為他們‘背棄真道,像破船一樣沉沒。’保羅吩咐提摩太要繼續對這些變節背教的人‘打那美好的仗。’——提摩太前書1:18-20,《當代聖經》。
當使徒們仍然在生之際,他們在抗拒變節背教的勢力方面立下榜樣,但是他們一旦不在場作為‘攔阻的力量’,保羅的憂慮便證明是有根據的了。於是變節背教者的“話”遂“好像毒瘤一樣蔓延”。——帖撒羅尼迦後書2:3-12;使徒行傳20:29,30。
認為復活僅是屬於象徵性質的見解,例如許米乃和腓理徒在以弗所提倡的,後來由諾斯替派的教徒加以發展。在公元第二世紀和第三世紀的早期,諾斯替派(來自希臘字諾西斯[gnoʹsis], 意即“知識”)將變節不忠的基督教與希臘哲學和東方的神秘主義混合起來。他們聲稱一切物質都是罪惡,並且強調人必須藉着神秘的“知識”(諾西斯)而非藉着相信基督為救贖者才能得救。
但是諾斯替教並非‘像毒瘤一般蔓延’的變節背教的唯一形式。到公元第四世紀,由基督和他的忠心使徒及門徒所倡導的真正基督教已被許多“偏離了真道”的人所腐化。學問精深的《新約神學國際辭典》(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承認,在“教會歷史的發展期間,有許多來自聖經以外的圖式、圖畫和見解被吸收進樂園的觀念中。”這本聖經辭典接着談及“靈魂不死的教義取代了新約的末世學[對人類和世界的最後歸宿所作的研究]及死者復活的希望。”
我們在以上和前一篇文章已經見到,否認死亡的實在性及接受人有個不死的靈魂在死後自動繼續生存的異教見解使天主教和東方正教的各教派愈來愈偏離關於復活和審判的清晰聖經教訓。這導致侮辱上帝的地獄和煉獄主張以及認為肉體會復活在天上浮游或在“地獄”裏永遠受苦的無稽見解。
“毒瘤”並非蔓延至此為止。在較後的世紀中,基督新教的改革者將他們自己那並非基於聖經的理論加於死亡、復活和最後的審判這些問題之上。以大部分而言,他們跟從天主教認為“魂”生來便具有不死性的教義,這迫使他們也接受“身體復活”的見解。許多基督新教的教派同樣地主張有地獄永火。但是基督新教的神學家也擅自創立了一些並非來自聖經的主張。例如有些屬於喀爾文派的改革教會認為上帝預先注定某些“魂”得救,其他的則永遠定罪。另一些基督新教教徒則相信普遍得救論,認為最後所有的“魂”,甚至惡人的“魂”,均會得救。
緊守聖經的真理
警告人提防許米乃和腓理徒對於復活所懷的謬誤見解之後,保羅補充説:“然而,上帝堅固的根基已經立定,上面刻着這樣的印:‘主[耶和華]認識屬於他的人。’”——提摩太後書2:19,《新譯》。
既然考慮過關於“魂”、死亡、復活和最後審判的謬誤見解在歷史上如何形成,並且見到目前各教派對於這些重要題目的混亂主張之後,你會怎樣行呢?誠懇的基督徒會比以前更深信他們需要緊守上帝在他的道聖經中對這些問題所建立的‘堅固根基’。
可是,有些基督徒雖然接受聖經對於人的“魂”、死亡和復活的清晰見解,但他們卻由於感情的理由對於最後的審判懷有若干看來顯揚耶和華的慈愛,但在事實上卻使人對他的公平及他有權消滅惡人一事發生懷疑的錯誤見解。為了澄清這樣的問題,以下兩篇文章會檢討一下聖經對於真正的復活希望以及這件事與上帝的王國和審判日的關係有甚麽主張。我們邀請你繼續閲讀以下兩篇文章。
[第17頁的附欄]
關於“魂”、死亡、復活和最後的審判,聖經的主張如何
人並不擁有一個“魂”;人便是一個“魂”。——哥林多前書15:45。
“魂”,或整個人,是會死的。——以西結書18:4,《新世》。
死亡是仇敵而非朋友。——哥林多前書15:26。
死後生存的希望唯獨來自復活。——約翰福音5:28,29。
保持忠心所贏得的獎賞是永生。—約翰福音10:27,28。
蓄意犯罪的人所受的懲罰是永遠死亡而非永遠受苦。——羅馬書6:23。
[第18頁的附欄]
基督教國各教會的一項官式主張
受羅馬天主教會、英國教會和基督新教其他教派所正式採納的亞達拿西信條説:“他[耶穌]升到天上,坐在父,全能的上帝,的右邊。他會再來審判活人和死人。當他來到時,所有人均會帶着身體復活而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交賬。行善的會承受永生,行惡的則被打進永火中。”
[第18頁的附欄]
教會對復活的看法
“普遍的復活一事很難用理智加以證明,雖然我們可以説明其適當性。(甲)既然魂具有與身體聯合的自然傾向,它永遠與身體分離便看來是不自然的事了。(乙)正如身體是魂所犯的罪的從犯,是後者的美德的夥伴,上帝的公平看來要身體分擔魂的懲罰和分享其獎賞。(丙)既然與身體分離的魂自然是不完美的,為了使魂獲致完全的快樂而享有一切好處,看來就需要將身體復活過來。”——《天主教百科全書》(楷書本刊自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