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作劇是值得的嗎?
某一富豪喜歡惡作劇,特別是惡作劇使人驚嚇,以博自己一笑,他在自己家裡放映室的座位中安裝了一架電震器。當他的客人聚精會神地看電影時,他就喜歡按著電鈕,不幸正坐在這座位的人,被電震動得跳起來大聲喊叫。有一天坐在這戲弄人的座位上的客人剛是一位孕婦,電力的震動使他受到異常的驚恐而引致流產,這富豪的惡作劇使他在法庭上被控告結果賠償了一大筆錢,這種戲弄以博一笑是不值得的。
類似這樣的不應當的玩笑可能是十分危險的,惡作劇如把剛想坐下的人底椅子移開可能會帶來一場笑,但亦可能會使你付出一筆偌大的醫藥費,有些人認為將火柴或紙絮塞在一個睡著了的人的鞋中,然後將它燃著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但一個人被灼傷是一件真正有趣的事嗎?有一次一位綽號「燙腳」的男子受人戲弄以至其腿及腳部受到第三級的灼傷。惡作劇而致傷害他人是不值得的。
有些惡作劇的人用他們的舌頭去愚弄或驚嚇別人,他們可能會像用火去作弄他人一樣地殘酷。打電話惡作劇的人以為無人知道他們的名字便常用他們的舌頭。例如在華盛頓西雅圖的一個婦人有一天接到電話,一個嚴肅的聲音對他說:「這是市區殮房,請你來認領你丈夫的屍體好嗎?」這婦人來不及轉身將這信息告訴他的女兒就因心臟刺激而倒地身亡,她已不能活著查明這事完全是惡作劇,這樣的欺詐戲弄是何等的殘忍!
愚弄人通常只不過要贏得一笑,但可能是十分危險的,上帝的道將這些愚弄人的比作手執殺人武器的狂人,「人欺凌鄰舍,卻說,我豈不是戲耍嗎,他就像瘋狂的人,拋擲火把,利箭,與殺人的兵器。」(箴言26:18)聖經警告基督徒戲弄或惡作劇可能引起致命的後果,即使原來的企圖只不過是玩耍而已。損害別人後卻說:「這只是開玩笑罷了, 我豈不是戲耍嗎?」並不能收到補救或和解的效用。
上帝的道警告基督徒不要成為「瘋狂的人拋擲利箭。」美國安全理事會和保險公司的統計表明由於作弄人所發生的危險。他們的報告指出惡作劇損害到數以百計的生命,數千人受傷和消耗大宗不必要的醫藥費。大都會人壽保險公司報告很多意外槍傷在開始時只是開玩笑——青年們玩笑地把殺人的一枝手槍或長槍指住他們的同伴。
鑑於以上的報告以及特別是聖經的警戒,一個人在玩弄這些看來是安全的玩意前應躊躇考慮。舉例來說,有一種看來是無害的玩意兒,「騙人的瑞士乾酪。」戲弄的人將一片看似瑞士乾酪的塑膠夾在兩片麵飽中,弄成一份很美觀的三文治:將它遞給一位沒有生疑的人吃,無疑結果會引起一陣哄笑。但是最近在西德的一個例子中,這笑聲不久卻變為悲哀,受戲弄的人將這塑型乾酪吞下而致死亡。西德衛生當局指出當這假瑞士乾酪與胃液接觸時,柔軟塑膠會變硬而他鋒利的邊緣刺進受害者的腸臟。
雖然大多數的惡作劇都沒有傷人,我們仍要好好地考慮一下他們可能引起的反應,有些人收藏有大量的戲耍工具,如電震器,爆炸雪茄,噴射人眼睛的噴水器,發癢粉,臭彈,酷似的玩具如蛇和蜘蛛等。
值得留意的就是多數的戲玩目的是嚇怕他人,婦女們更常是這些戲弄的對象,惡作劇的人將玩具鼠,蛇或蜘蛛放在一處使人料不到地碰著這些可怕之物。即使這樣驚恐並不一定會帶來神經緊張或暈倒,基督徒卻必須注意聖經對這事的看法,它警告說:「要以恩慈相待。」(以弗所書4:32)恐嚇他人的玩意是恩慈的嗎?
當然有些惡作劇僅是煩擾別人,而這樣做通常會使某人成為笑柄,其實,對「惡作劇」這名詞的一個解釋是,「經過細意安排的作弄,而把特別某人做成笑柄。」這些戲弄可能使人深感羞辱。這是值得的嗎?這是基督徒應做的嗎?主耶穌基督的話是值得重視的,他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這原則該應用於惡作劇這事上。
諧謔誠然沒有不當之處,但人們常常誤解它,基督徒父母在這事上可以幫助指引他們的兒女,警戒他們不要落在嬉戲和戲弄的陷阱中。在學校裡,兒童可能會被引誘或被迫參加其他人的玩耍:但年輕的基督徒可以從上帝的先知耶利米的榜樣得益,他說:「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耶利米書15:17。
因此許多戲謔會造成傷害或使人致命,引起人情緒不安,另一方面我們鑑於聖經對於這事的意見,惡作劇是絕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