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
‘受聖靈任命’牽涉到甚麽?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兒子]的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20:28)使徒保羅在小亞細亞西岸的城市米利都以這番話對以弗所小組衆長老直接吩咐。
由於保羅的傳福音工作是在上帝聖靈指揮之下進行的,他藉着忠心同伴們的協助,被用作工具建立了許多新的小組。他既無法親自照顧這麽多的小組,於是需要具備屬靈資格,能够作為信徒同工的牧人和教師的男子們的協助。
既然使徒和同伴們在傳福音工作上有上帝的靈在他們當中運行,他們遂能在弟兄當中辨别誰人具有所需的屬靈資格,可以充任監督或長老。耶穌基督在揀選12使徒之前曾撥出許多時間禱告,因此保羅和同伴們在最後選出奉派作長老的人之前也先行禱告。他們藉着禱告尋求聖靈的指引。(路加福音6:12,13;參閲使徒行傳6:6)實際的任命卻是以象徵式的行動施行。保羅和其他已作長老的人按手在那些開始在小組裏從事特别服務的人之上。(提摩太前書4:14;提摩太後書1:6)此舉是使受命服務的人記得他們的任命是通過受聖靈指引的人而來的。由於發出任命的人擁有上帝的靈和尋求上帝指導,長老們遂受聖靈所任命。在今日,作出推薦和任命的人要尋求提摩太前書第3章、提多書第1章和彼得前書第5章所載,受聖靈感示的教訓所指引。
鑑於委任長老牽涉到凡人的這件事實,遂有選立不合資格的人的可能性存在,因為凡人不能看透人心。難怪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説:“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提摩太前書5:22)提摩太若太快委任一位長老,這位不合資格的人若犯了錯誤,提摩太便要擔負相當責任。
今日也一樣,由於要分擔别人罪咎這件事實,因此在選立任何人作為監督之前必須經過適當考慮。我們切勿忘記小組是上帝的,是他用自己兒子的血所買來的。因此,羊群若受到任何苛待,負責的人以及揀選不合資格者以致要分擔罪咎的人都要向以重價買回羊群歸於自己的至高者交賬。是故有分作出任命的人應該十分謹慎,要讓自己接受上帝的道和聖靈所引導。
小組的成員自然要跟從受聖靈委任的忠心監督的領導。這樣行正合乎受感示的教訓:“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生命]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希伯來書13:17。
但值得留意的是,保羅對以弗所小組的長老談話時,他沒有強調小組對長老們的態度。反之,他提醒衆長老,由於他們既受聖靈所任命,就應該在行為上向靈的來源交賬。在以適當禮貌和正確態度擔負責任方面,他們有義務要跟從上帝的靈的引導。
保羅以身作則,有力地説明一個人承認自己受聖靈任命是甚麽意思。使徒保羅留意到他要傳授“上帝的一切教訓”,凡是獲得上帝嘉許,對行為有關的重要教訓,他都全無保留地傳給他們。使徒絶沒有利用地位去發展自私的野心或者從他要為之作謙卑服務的弟兄方面取得金錢或物質。保羅雖對自願提出的物質幫助深深體會,但沒有去尋求這種幫助。使徒為了弟兄的緣故而完全獻出自己,不分晝夜去勉勵他們。他對他們的愛是這樣偉大,以致在教訓他們的時候毫無愧怍地在他們面前流起淚來。保羅由於愛他的弟兄,於是在公義的事上採取堅定立場,在需要時不惜提出譴責。——使徒行傳20:27-35;參閲哥林多前書4:21;5:1-13。
使徒對待以弗所信徒的態度並不是例外的。這是他在負起牧人任務方面的一貫態度。例如,他在寫給帖撒羅尼迦基督徒的信中説:
“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着貪心,這是上帝可以作見證的!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别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温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撒羅尼迦前書2:5-8。
今日基督徒各小組的成員與努力效法基督和使徒保羅榜樣的長老們合作絶非難事。這樣的長老並非貪圖榮耀而是真正關懷地為弟兄服務。他們既非在經濟上負累信徒同工,也不堅持自己的“尊嚴”,自視為高人一等而加重小組其他成員的負擔。不錯,他們“温柔地”在弟兄們當中存着“赤子之心”,而不是轄制任何人。他們像乳養孩子的母親一般,看孩子的事務比自己的事務為重,這樣的長老樂於在自己能力範圍内盡力工作。
忠心的長老們意識到,他們若非不自私地為小組工作,便證明他們不忠於聖靈的委任了,因為聖靈所生的果子是愛,對别人福利表示不自私的關懷。因此,受聖靈任命牽涉到在聖靈引導之下以及承認要向靈的來源交賬而選立具備資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