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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逼迫基督徒?守望台1978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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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們看見別人認識真理,毅然採取立場擁護耶和華的宇宙統治權時,這使他們十分喜樂。他們白白得來,也白白捨去。——馬太福音10:8。
被人恨惡是因為服從「他們上帝的律法」
使徒彼得對基督徒寫道:「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彼得前書4:15,16)既然耶和華見證人遵行這項勸告,逼迫他們的人遂不得不採用但以理先知在波斯帝國的仇敵所用的手段。仇敵商議說:「我們要找參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上帝的律法中就尋不著。」——但以理書6:5。
與使徒彼得的訓示一致地,耶和華見證人被人押上法庭。但並非由於犯了不道德、偷竊或其他形式的非法行為,而是由於他們遵循聖經的訓令。舉例說,他們受宗教領袖所痛恨,因為他們不主張上帝會以地獄永火磨折人。這既不是聖經本身的主張,同時也侮辱了仁愛的上帝。
有些人反對見證人,因為見證人拒絕接受輸血。這並不等於拒絕一切醫藥治療。耶和華見證人害病時往往會看醫生。不過,他們拒絕輸血或捐血是完全根據聖經的。他們緊緊依循上帝的道,後者明確地說:「[要]禁戒……血。」(使徒行傳15:19,20,28,29;創世記9:4;可參照利未記17:13,14)可是,見證人從沒有吩咐相信輸血的不要這樣做。a
見證人對國際戰爭和一切鬥爭均絕對保持中立,同時與一切政治事務無關。為了符合耶穌對他們的描述,他們甚至不會投票,因為耶穌說他的門徒不屬世界。(約翰福音17:14)為了同一緣故,他們不會對任何國家的國旗或國徽致敬。對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說來,向任何肖像或偶像效忠、崇拜、服侍、叩拜或致敬,便是在上帝眼中大逆不道。——約翰一書5:21;使徒行傳15:29;參照出埃及記20:4,5;申命記5:8,9。
不過,耶和華見證人知道,「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3:12;馬可福音10:30;約翰福音15:20)故此,雖然他們沒有故意招惹逼迫,也不以逼迫所帶來的艱辛為樂,他們卻依然快樂,因為這進一步證明他們正在行走正途,而且正在取悅他們的上帝耶和華。(馬太福音5:11,12;使徒行傳5:41)他們絕沒有因為多人逼迫而忿忿不平,反之,他們繼續向所有人宣揚「好消息」。他們也得以看見許多心地忠實的人樂於接受「好消息」,繼而一同把「好消息」傳與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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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的里程碑守望台1978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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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的里程碑
「蘇格蘭一個可悲的里程碑,」《星期日郵報》惋惜說。為什麼呢?「到今年底,蘇格蘭教會的教友將會降至一百萬名以下,這乃是本世紀的首次。」但「甚至這個數目也是幻覺而已,」《郵報》說:「在這一百萬人中,有數以千計的人甚少步入教堂。他們盡量少付捐款。他們也許在教堂裡結婚,或給嬰兒洗禮命名——然後便不再見蹤影了。」在過去五年中,平均每月有超過1,700人退出教會。教會也抱怨教友中有三分之二的人「偶爾」捐款或完全不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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