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性病污染
今日在世界各地蔓延的最壞一種染污便是性病。比以前任何時期更甚地,今日人們急需提防這種危險。性病已變成如此猖獗,以致它不僅成為「流行病」,同時更被稱為「世界流行病」。
發出警告的國家包括英國和威爾士、加拿大、法國、瑞典、波蘭、荷蘭、遠東各國和拉丁美洲。至於美國,據1970年報導淋病比上一年增加了百分之16,梅毒增加了百分之8。此外,據估計大約有500,000宗梅毒未被察覺。
有些城市在比率上較上一年增加了兩倍或三倍。在美國德州的候斯頓,據說「性病像瘟疫般不可收拾,」而洛杉磯在前年有百分之6的產婦患有淋病。美國保健官員聲稱,梅毒的難題雖然令人不安,淋病的情況卻已達到絕望狀態。
「少男少女健康的最大威脅」
美國一份著名的少女雜誌大聲疾呼,促請人提防性病是不無理由的。三藩市一間高級中學的學生有百分之20在畢業前染上性病。以整體而論,美國從十五至十九歲的少男少女的淋病比率三倍於全國其他歲數患者的總和。在青少年當中,以往五年的性病率增加了十倍!
有些受害者的年齡幼小得驚人!波蘭近年有64宗兒童性病,年齡從十歲至十四歲。美國費城前年有50宗性病患者是十歲以下的兒童。田納西州眠斐斯一名五歲男童由於親近過一名九歲女孩以致須要接受性病治療!當受到訊問時,女孩拒絕透露任何與之發生關係的異性名字。
梅毒和淋病
淋病雖是最流行的性病,梅毒卻更加危險。關於梅毒,波特所著的《病理學教科書》聲稱:「一切疾病中以它最為狡猾。它善於偽裝。說它能引起任何病徵絕非言過其實。」甚至有人說一個人若熟知梅毒的一切便是精通醫學。梅毒的傳播主要藉著性關係,患病的母親可能將病傳染給胎兒,雖然這並不是遺傳。
由螺旋形微生物惹起的梅毒可以分為三期。第一期是在病毒侵入的地方發覺疼痛和突出小粒。兩、三個月內變得更加嚴重而進入第二期。這時的病徵是寒熱交作、頭痛、口腔內有白色粘膜斑及頭髮脫落。
患者約有三份之一進入第三期。它可能在第二期之後數月或數年出現,有些甚至在十年或二十年之後才顯現出來。身體各部中最易受侵害的是腦、脊髓、眼、肝和心臟血管。據說精神病患者中有百分之5至8是性病所致。最近一位腦科專家發現有226名神經錯亂的病人原因不明,但他們曾在多年前接受梅毒治療。
淋病是由像兩粒咖啡豆形的微菌所引起,傳染方法差不多完全由於性交。男子在感染後三至五日會發覺在小便時生殖器灼熱刺痛,並有赤色的膿排出。可是,十名婦女患者中有八名不覺有顯著病徵。
雖然淋病的結果沒有梅毒那麼悲慘,它都能使男女失去生育能力和導致以後的慢性衰退。胎兒出生時經過受傳染的產道可以失明。根據估計,有百分之20的失明是性病所致。
在處理性病方面所遭遇的障礙
據稱撲獸性病的一個大障礙是私家醫生不願報告病例,雖然這是法律上的義務。在每九宗病例中有八宗是沒有呈報的,顯然是為病人隱瞞之故。
漠不關心也是極大的障礙,無論在大眾或醫藥界方面皆然。在性病醫院出現的病人大多數對性病的嚴重性處之泰然,也不表現羞愧感覺。有些病人甚至一年進入醫院六次之多,每次均患有新的性病!一位醫生揶揄說:「病菌對藥物的抵抗力不及病人對防病指示抵抗力的一半。」
性病微菌對抗生素的抵抗力加強也成為撲滅性病的重大障礙。有些微菌甚至對藥物全無反應;至於對藥物有所反應的微菌也要比以往多70倍單位的盤尼西林才能生效——以5,000,000單位代替以往的75,000單位。
另一個障礙是人們遷徙不定。美國一名妓女在六個月內曾接近過310名男子,他們分住於三十六個州和三個其他國家中!
性病增加的原因
性病流行的因素之一是人們使用避孕丸,結果人們捨棄以往的避孕方法,同時也更傾向於雜交。可是,醫生警告說服用避孕丸的婦女較易患上淋病。
另一個因素是同性戀的增加。同性戀者比其他的人更加雜交和更不願求醫。一項報導指出在男性梅毒患者中有百分之35最低限度發生過一次同性戀行為。
性病激增的另一因素是服食麻醉劑。對許多人說來,大麻有刺激性慾的作用,酒精亦然。事實上,波蘭有五份之三的性病患者均是酒徒!
但比任何因素更重要的是,性病染污是由於道德崩潰。男人無需再去嫖妓了,因為在他們所識的女子中不少均願與為歡。流行音樂也助長不道德的行為。商業告自則極力強調色情。
父母的責任
其次,父母對子女的縱容放任也大大助長道德崩潰。一位父親甚至給十二歲的兒子錢去嫖妓!雖然很少父親如此放任,許多人卻將兒女在婚前發生性關係視作當然。一位父親會誇口他那十五歲和十八歲的兒子即使染上性病也沒有危險,因為他曾充分教導他們怎樣處理這些事情!一位母親則告訴女兒說;「你若不想告訴我,也不要緊。可是你若染上[性病]就必需去治療,並且要——一定要——離開那群傳染性病給你的人。」
美國一份流行的保健雜誌提議一個「保衛」青年對抗性病染污的方法。方法如何呢?由父母促請政府通過法律,授權醫生為青年治療性病而不需通知父母或取得其同意;讓醫生有權決定是否將病例通知父母、配偶或其他近親,並且保障醫生不會因此種行動而被控!
其實需要的並不是此項法律。反之,若要保衛兒女不受性病染污,父母必須及早(據權威界透露,應在六歲以前)開始逐漸以性知識教導兒女。父母必須提出有力理由,使兒女知道何以某些行動是不對的,以及會導致什麼有害的後果。為了贏得兒女的信心,父母必須予以無私的關懷。若要兒女對此採取認真的態度,他們必須立下正當的榜樣。除非父母身體力行,否則便無法將崇高的道德標準灌輸給兒女。
父母若對兒女表示真正關懷與慈愛,他們便容易立下家規並期望兒女樂意遵守。家規中可能包括禁止跳「性感」的舞蹈以及在打算結婚和負起家庭責任之前不可與異性約會。
青少年的責任
若要提防性病,青少年必須避免貪圖肉體的歡愉以致陷入縱慾無度的傾向。試圖藉吸食麻醉品和苟且行為尋求快感或『刺激』尤需警戒。這些乃是青少年反叛長輩的行為。據說很少患有性病的青年是與父母保持良好關係的。
行為不檢的婚外性關係是要付出代價的,沉重的代價便是:良心負咎、喪失自尊、非意願的懷孕、墮胎和性病染污。一份少女雜誌問道:「女孩子怎樣才可以獲得安全?她怎樣才能避免患上梅毒和淋病這兩種能導致悲慘後果的惡病?」答案是:「避免性病的唯一安全方法是不要性交。」這是千真萬確的!倘若沒有通姦和淫亂,自然也沒有性病染污。
婚外的性關像是不對和有害的
既然造物主賜人以性和生育能力,他自然有權立法規定如何運用這項恩賜。他的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在婚姻中的夫婦義務是榮譽和神聖的;這乃是唯一的正當安排。上帝沒有將人造成與禽獸相若,隨著本能而行事。禽獸可以行之無害,人就不然。狗是不會有性病的!
聖經清楚地強調婚外的性關係會招致上帝的不悅。(加拉太書5:19-21;馬太福音15:18-20;哥林多前書6:9-11;啟示錄22:15)自稱獻了身的基督徒若行為不檢,便等於與上帝的組織為敵,結果會受到開除或驅逐的處分。從事性不道德的行為也干犯了與之發生關係的人,因它使兩人同犯通姦或淫亂之罪。——哥林多前書5:1-13。
由於冒著性病染污的危險,行為放蕩的人也干犯了自己的身體。(哥林多前書6:18)智慧的所羅門王將這種愚行描述得多麼迫真:「淫婦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少年人立刻跟隨她,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鍊,去受刑罰。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箴言7:21-23。
性病為害久遠的危險不僅影響身體,而且影響到婚姻幸福。婚前若守身如玉,婚後的關係便會更受尊重。這也會使夫婦更樂於彼此以忠實相待。正如有人指出:「沒有一項社會學的調查顯示婚前的性交或淫亂能造成幸福的婚姻。」
無可忽視的事實是,苟且行為往往貽害下一代。美國在前年報導差不多有300宗先天梅毒。而性病染污所造成的流產、死產、失明和不育豈不是侵害未出生者的明證嗎?
我們無法否認上帝的道是真實的。它規定婚外的性關係乃是罪,並說「罪的工價乃是死。」它進一步警告說:「不要自散;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羅馬書6:23;加拉太書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