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我們應當認罪嗎?若然,對誰認罪?
你能夠忠實地說你從沒有做過錯事嗎?不能,因為我們都會犯錯。你在事後有什麼感覺呢?
最先的反應也許是試圖遮掩所犯的過錯。這豈不是實情嗎?但後來你可能感覺良心不安。(約翰一書3:4;羅馬書2:14,15)你豈不發覺由於你想保持良心清白及與上帝保持和好,你的良心會敦促你坦白認罪,獲得寬恕而不再將事情掛在心上嗎?但是我們應當認罪嗎?若然,對誰認罪呢?
聖經清楚表明,承認自己所犯的罪是很重要的。當施洗約翰開始傳道,促請人為了違反律法而悔改時,有許多猶太人「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馬可福音1:4,5)除此之外,耶穌吩咐門徒要禱告說,「[求你]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6:12。
我們若得罪上帝,顯然應當向他承認過錯和求他赦免。(可參閱詩篇32:3-5)但是我們若得罪了別人又如何呢?聖經吩咐我們要與所得罪的人將事端解決。請留意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對猶太人說:「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給上帝]。」(馬太福音5:23,24)聽從這項勸告意味到我們必須對我們所得罪的人認過,然後採取步驟與之恢復和好。這會包括我們的家人在內。
一個人若犯了姦淫又如何呢?姦淫在上帝眼中是犯了罪,同時也得罪了自己的配偶,因為唯獨你的配偶有權與你發生性關係。(馬太福音19:5,6;哥林多前書6:16)因此一個人若犯了姦淫,除非他向配偶認罪,否則他又怎能期望上帝寬恕他呢?
與此有關的一個問題是,一個訂了婚的人是否應當向未來的配偶承認他在以往所犯的不道德。許多夫婦願意不咎既往。在他們看來,即便在若干年前,也許在成為基督徒之前,有一方犯了不道德的罪,過去的罪行在當時並不算是得罪現在的配偶。因此耶穌在馬太福音5:23,24提出的勸告並不要求人對未來的配偶認罪。當然,有些處於這種情形之下的人也許想「清還舊債」,以免在後來招致任何不幸的後果,不論在現今抑或將來,一個基督徒的配偶若問及他的以往而他不得不作答,他就不應當說謊以求保持祕密。——歌羅西書3:9。
至於認罪的另一方面,也許你在最近讀到與此事有關的頭條新聞,例如「梵蒂岡改革告解——少談性,多談稅。」如所週知,天主教會規定教徒必須對有權「赦」罪的教士承認嚴重的過犯。1551年的特倫特會議規定「告解的聖禮是天主所創立的;憑著教會的神聖律法,這乃是得救的必需步驟。……會議強調教會『自始』所奉行的祕密告解是應當和必需的。」——《新天主教百科全書》第四卷,132頁。
為了支持對有權赦罪教士作祕密告解,神學家提出耶穌作為先例,因為他無疑曾宣告赦免別人的罪。有一次有人將一個癱子帶到耶穌面前,耶穌說,「你的罪赦了。」有些聽者反對他這樣說,因此耶穌補充說:「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我吩咐你起來。」那人立即不藥而癒!(路加福音5:18-26)請留意耶穌能夠宣告赦免別人的罪,但也能夠同時輕易地將別人的病醫好。今日自謂有權「赦罪」的人也能夠同樣行嗎?請也留意聖經的記載絕沒有提及病人作任何「祕密告解」。
但是有些人可能提出約翰福音20:22,23作為支持。在這節經文裡復活了的耶穌對使徒們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聖經在這裡有沒有提及人需要對使徒或其他人作「祕密告解」呢?絕沒有。
耶穌若真的創立了祕密告解的安排,我們豈不應當在聖經裡找到證據使徒們曾聽別人告解嗎?特別是鑑於特倫特會議聲稱赦罪的祕密告解是「教會『自始』所奉行的」,我們更有理由期望找到這樣的證據。可是,耶穌會的麥堅西教授雖然贊成這項安排,卻不得不承認說:「祕密告解的起源頗為暗晦;它最低限度始於教父時期的末葉[這段時期終止於公元749年左右],但並非原本的聖禮戒律之一。」(《羅馬天主教會》)除此之外,《新天主教百科全書》在討論聖禮的文章中承認說:「沒有任何聖經證據顯示眾使徒,除了聖保祿之外,曾行使赦罪的權力。」
但牽涉到保羅的事件是否顯示一位使徒或教士曾聽人告解而予以赦罪呢?並不然。反之,聖經所論及的其實是一個小組將犯罪的分子開除,後來卻再度收納這人。保羅從以弗所寫信給歐洲哥林多的小組,吩咐他們將一個犯了性不道德的男子開除。這件事是執行耶穌在約翰福音20:23所說的話的一個例證。何以如此呢?顯然我們必須將哥林多那男子的罪視為「留下了」。小組無法將他的罪視為已蒙「赦免」,因為聖經清楚表明上帝不會赦免不肯悔改的罪人。(哥林多前書5:1,9-13;以賽亞書1:16-18;55:7)可是後來,顯然在這人衷心悔改之後,保羅再次寫信給哥林多小組,勸他們「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哥林多後書2:7)在這個事例上我們也見到聖經絕沒有提及對一個教士或使徒作任何祕密告解。
可是聖經卻勸勉我們說:「你們要彼此認罪。」(雅各書5:16)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請留意上下文。
雅各在信中指出,一個人若犯了嚴重的罪而顯示自己在靈性上有病,「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為他禱告。」(哥林多的男子本應如此行而非繼續犯罪。)上帝並沒有授予長老赦罪的權柄:這是他自己才做得到的事。(約翰一書1:9)但是一個人若對上帝認罪而不妄圖「遮掩」自己的罪,具備屬靈資格的長老可以與之一同禱告及勸勉幫助他。——箴言28:13;加拉太書6:1。
這種認罪可以帶來什麼結果呢?雅各接著說:「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各書5:14,15。